分卷閲讀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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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跟着爸爸生活的。爸爸脾氣很不好,還愛喝酒,一喝多就會打我和妹妹。就這樣我陰暗的童年生活維持了有四年。四年後爸爸因病去世。爸爸去世那年我十一歲,妹妹九歲。
那時的我也長大了一點,於是我便出去打工賺錢供妹妹上學。由於我年齡不夠很多店鋪都不要我。但是功夫不負有心人我還是找到了工作。每天在餐館幫忙刷盤子,雖然我一天的工資只有三十元。但對於我來説足夠了。
妹妹由於上學比較晚,所以她年紀比同班同學大了許多因此同學們總是欺負她,罵她。妹妹學習很好,每次都會拿回來獎學金,我的工資加上獎學金勉強能維持生活。如果實在餓的不行,我會帶着妹妹去垃圾桶裏翻找食物。我們當時住在一條小巷子裏。
就這樣維持了足足有六年。終於妹妹由於忍受不了學生們的嘲笑輟學了,輟學那年她十五歲。她便來跟我一起打工。在打工的第二年母親回來了。這讓妹妹像變了一個人一樣。什麼也不幹,還好吃懶做。天天只知道伸手管母親要錢。
最後母親被妹妹死那年我二十一歲,她十九歲。十九歲的她離開了家自此以後便再無音訊。直到後來,我知道她做了小姐……
二十一歲的我好不容易在這座城市找到了工作,就是在花店打理花。起初我覺得花店工作很無聊,但是適應了一段時間慢慢的變得有意義起來。直到第二年的秋天,我在那橋上遇見了你。你是唯一一個,也是最後一個對我那麼好的人。所以你對我而言就是光芒,照耀着我,温暖着我。
看遍了各地美景我卻還未忘記你,我現在每天活的渾渾噩噩,像個傻子一樣,每天度如年,。我好難受,我曾經警告過自己不能再陷下去,可還是徒然無功。
我終於熬過了這漫長的一個月。今天是你大婚的子,我不知道哭了多少次,眼淚止不住的向下。我就是這麼沒骨氣,這麼的一廂情願。
我沒有勇氣去見你,只好通過手機給你發了一條短信‘新婚快樂,記得給我帶喜糖啊!’短信發過去已經好久了,可你卻遲遲沒有回。
難道真的是我一廂情願嗎?難道過往種種對你來説都是開玩笑嗎?我的心宛如刀割,原來你從來沒有在乎過我。我像一個傻子喜歡了你六年……
我穿上一身黑的長袍,與你的白衣形成了鮮明的對比。你温潤而澤,景星慶雲,正如那翩翩公子不染塵埃,所以你的長袍永遠都是潔白如玉。那麼這塵埃就由我來染好了。
我穿着一襲黑衣,一步一步的走向我初次見你的地方。我坐在那橋樑上,呆呆地望着天空,回憶起了過往種種。
不知不覺天漸漸黑了,我沉思了許久,終究是打開百度貼吧發送了一條帖子。內容如下:愛一個人不一定要擁有,但擁有一個人就一定要好好去愛他!!當你經歷過愛與被愛,學會了愛,才會知道什麼是你需要的,也才會找到最適合你,能夠相處一輩子的人。
但很悲哀的是在現實生活中,由於種種原因真心相愛的人並不一定能在一起;你最愛的,往往沒有選擇你;最愛你的,往往不是你最愛的;而最長久的,偏偏不是你最愛的,也不是最愛你的。
只是在最適合的時間出現的那個人,才會真的和你永遠在一起!沒有人是故意要變心的,他愛你的時候是真的愛你,可是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是真的不愛你了,他愛你的時候沒有辦法假裝不愛你;同樣的,他不愛你的時候也沒有辦法假裝愛你。
當一個人不愛你要離開你,你要問自己還愛不愛他,如果你也不愛他了,千萬別為了可憐的自尊而不肯離開,如果你還愛他,你應該會希望他過得幸福快樂,希望他跟真正愛的人在一起,絕不會阻止,你要是阻止他得到真正的幸福,就表示你已經不愛他了,而如果你不愛他,你又有什麼資格指責他變心呢愛不是佔有!!你喜歡星星,不可能把星星拿下來放在臉盆裏,但星星的光芒仍可照進你的房間。換句話説,你愛一個人,也可以用另一種方式擁有,讓愛人成為生命裏的永恆回憶,如果你真愛一個人,就要愛他原來的樣子一愛他的好,也愛他的壞。愛他的優點,也愛他的缺點,絕不能因為愛他,就希望他變成自己所希望的樣子,萬一變不成就不愛他了。
真正愛一個人是無法説出原因的,你只知道無論何時何地、心情好壞,你都希望這個人陪著你;真正的情是兩人能在最艱苦中相守,也就是沒有絲毫要求。畢竟,情必須付出,而不是隻想獲得;分開是一種必然的考驗,如果你們情不夠穩固,只好認輸,真愛是不會變成怨恨的。
兩人在談情説愛的時候,最喜歡叫對方發誓,許下承諾我們為什麼要對方發誓,就是因為我們不相信對方,我們本不相信情人,而這些山盟海誓又很不切實際。海枯石爛、地老天荒,都不能改變我對你的愛!
明知道海不會枯、石不會爛、地不會老、天不會荒;就算會,也活不到那時候。許下諾言的時候千萬注意,不要許下可以實現的諾言,最好是承諾做不到的事,反正做不到的,隨便説説也不要緊,請記住:“不可能實現的諾言最動人”在愛情裏,説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講的人不相信,聽的人也不相信….茫茫人海中,你遇見了誰這段話中包含了許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