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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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得知的事情經過,具體情形並不清楚,但結果擺在眼前的,婚約確實有,未婚也有,忘塵出家了。
説實話,因為原生家庭影響,夏琛對情的看法有些極端,要麼不開始,要麼一輩子,分手後還能做朋友?不存在的。
他接受不了試一試、玩一玩的戀愛方式,那會讓他無所適從,他不知道該不該投入情,吝嗇於情的釋放對戀人不公平,但是毫無保留的付自己的情,萬一那人身而去,傷害到的卻會是自己。
所以夏琛在情方面實際上慢熱而遲鈍的,必須別人先對他表達好,他才會據情況作出一定的反饋。
但是相應的,他十分看重情,記得別人對他的點點滴滴付出,並竭力回報。
而一旦被他完全接受,劃入自己的保護圈,就會掏心掏肺,恨不能把自己所有好東西都分享一遍。
以己度人,夏琛覺得,忘塵大概不會想見到傅瞻,那太難為子柔軟的小和尚了。
“又在愁什麼?”房門被推開,温束一身颯颯紅衣,款步而來,見着夏琛眉頭深鎖,伸出纖長有力的手指,按在他眉心輕輕了。
“這些東西不想看就別看了,手下那麼多人難道養着白吃飯的?”温束從來都是一副剝削資本家的嘴臉。
“不是這個。”夏琛把手上的報表扔下,往温束身邊靠了靠。
他這一身紅衣可是夏琛用僅有的幾片火焰花花瓣給他做的,一共沒做出幾件,特別暖和。
他娘和嫂子覺得顏太豔不喜歡,他爹本來還想要來着,覺得總比粉紅強,見着温束穿了一回,再沒提過這話。
夏琛還記得,他第一次見温束,他就穿一身紅衣服,也是冬天,好看的不得了。
明明極清冷的長相氣質,偏偏能壓得住這種豔,不但不覺得怪異,反而相得益彰。
尤其是這人叼着他手指,邊染血的時候,簡直像個要人命的妖怪——自己把命給他,還心甘情願的那種。
夏琛自己也有一套,也是針娘給做的,但是他不怎麼愛穿。
當初把材料給針娘,説明了料子貴重讓她親手做,針娘問清楚給誰裁剪好尺寸後,夏琛就沒管了,專業的事給專業的人,針孃的手藝他十分信得過。
針娘確實沒有辜負他的信任,幾套衣服都做得出彩極了,温束的衣服整體調不變,衣襬袖擺還有帶這些地方繡上了深紅淺紅或者黑暗紋,素淨又華麗,非常襯托温束的氣質。
但是夏琛那件,基本變了個調,針娘用了大量金線——真金線,金子製成的線,她跟某個專門給布莊做這個的繡娘學的,在衣服上繡了大片花海,還用了很多寶石做點綴,然後給夏琛做了一件金光閃閃的衣服。
夏琛:被光淹沒不知所措。
衣服好看,真的好看,針娘審美絕對在線,夏琛自己穿也是好看的,他的長相氣質本就是富貴人家小公子那一掛,完全壓得住金閃閃,穿上這一身,簡直就是個長在鐘鳴鼎食之家受盡寵愛的人家富貴花。
雖然……但是……
衣服是好看,然而夏琛實在有些不適應這種風格,就很怕跑兩步身上歘歘歘往下掉金粉掉寶石,雖然針娘再三保證質量,夏琛依舊把這件衣服小心收好,暫時不打算讓它重見天了。
至於為什麼只給自己做了一件,而給温束做了好幾件。
夏琛給出的説法,是他家子箋實在不會照顧自己,總喜歡大冬天穿薄薄一層到處跑,還特別愛乾淨,一套兩套不夠他換。
背地裏,夏琛暗的想,他才不到十九,身高還有發展餘地噠,以後肯定能長到子箋一樣高,到時候大不了就穿他的唄。
話説回來,長到温束那麼高暫時還達不到,夏琛又不願意穿那件金閃閃,只能給自己也了件小粉先穿着,反正穿在裏面,誰也看不着。
除了子箋。
小粉的保暖效果不如火焰花本體花瓣,温束一走近,夏琛就想往他身邊靠,暖烘烘的跟個小火爐一樣,離近了只會覺得温暖,一點兒都不烤人。
“對了,你……有沒有想過,你家裏……”見到温束,夏琛突然想起來,他家也是帝京的,傅瞻從帝京來,他或許會想知道一些那邊的消息。
“我家?”温束愣了一下才反應過來:“你説定國公府?”夏琛見他一臉不在意,提着的心稍稍放下,他和温束基本上無話不説,而且温束嘴巴很嚴,他還想讓温束幫他拿主意,就把將軍府和他們家,傅瞻和忘塵的事挑挑揀揀説了個大概,然後詢問温束的意見。
温束:“……”温束也沒想到,傅瞻竟然來這裏了,在他上一世可沒有這回事,他開始回想起上一世知曉的信息,記憶碎片一點點提取出來。
上一世的這個時候,他當然已經變成殭屍了,不人不鬼的正在跟自己的同類廝殺,傅瞻還有傅家的事都是後來聽説的。
前世跟今生,傅家最大的變化莫過於兩點,一是傅眕活下來了,二是傅瞻的未婚換人了。
前者他猜跟他家元寶有關,這小騙子身上秘密多得很,應該是他送的水果血,讓重傷的傅眕活了下來。
後者卻跟他有點關係,當初他調查將軍府的時候發現這處不同,順便讓人查了查,然後啼笑皆非的發現,傅瞻上一世的子,已經成了他那個廢物庶長兄温博的妾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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