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閲讀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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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來威脅我,説我要是敢跟他離婚,他就剁了我爸媽,魚死網破,誰的子也別過。”
“其實你可以……”唐喆學話説一半,忽然頓住,拿起買飲料時店員給的餐巾紙遞向對方。他其實想説“你可以尋求法律途徑”,但二十年前婚內強姦還沒有正式立法,家暴更是不可能在沒有致殘的前提下把施暴者送進監獄。就算是報警警察來了,也都是勸和不勸散。説破大天,撐死了能行政拘留她前夫十五天,但放出來後肯定要變本加厲地報復在她身上。
所以説以於惠芬當時的處境來看,她唯一能做的選擇就只有默默忍耐,而那個留下血手印的兇手,從某方面來看也算是救她離苦海。
然而法律容不得任何人僭越,無論結果是否值得被諒解。
————————————等於惠芬的情緒平靜點了,林冬問她:“你去的哪家醫院。”
“醫大第三附屬醫院。”於惠芬長嘆一聲,“説到底也是條命啊,我沒臉讓別人知道我是這麼個狠心的女人……就去了個遠點的醫院做手術,怕碰上人。”第三附屬醫院並不在案發地所在的區域內,可以排除這家。
林冬又問:“那你以前被他打了,去哪看傷?”
“多了,我們那附近的,連社區醫院都算上,幾乎全去過。”
“哪一家是常去的?”
“第一醫院,離我家最近。”
“那你有沒有向誰提起過自己的傷是怎麼來的?”
“有啊,大夫問就説了,他們都是火眼金睛,我説是撞的他們也不信啊。”
“有沒有人對你的遭遇特別義憤填膺的?”於惠芬眼神微頓,遲疑片刻反問:“你是説,有人替我打抱不平才殺了……”林冬並未承認也不否認,而是繼續引導她説:“好好想想,有沒有這樣的醫生或者醫院其他的員工,男。”於惠芬仔細回憶了一番,末了搖搖頭。唐喆學記下於惠芬提供的信息,然後抬眼望向林冬,用眼神詢問對方是否還要繼續。
林冬衝他點頭示意稍等,爾後將視線轉向於惠芬:“於女士,最後一個問題。”
“你説。”
“要是抓到兇手,你有沒有相對他説的話?”
“……”於惠芬沉默半晌,忽然眼角堆起絲略顯惆悵的笑紋。
“替我跟他説聲謝謝,要不是他,早晚我跟那畜生倆人只能活一個。”tbc作者有話要説:悉的配方,悉的味道,大多數罪犯都還是隻有作惡的理由啊,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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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唐喆學肯定不會跟犯罪嫌疑人説謝謝,他估計林冬也不會。再怎麼説也是五條人命吶,這人得殘忍到什麼份上,才能幹出如此喪心病狂的事情?
他也沒接觸過連環殺人案件的嫌犯,畢竟有膽殺人的不多,再者殺人償命的常識,就算不懂法的人也有。去年他所在的分局,包括盜竊財物、涉槍涉毒,綁架勒索等,共發生832起刑事案件,就只有兩個案件的受害人死亡。一個是空姐被殺那個,一個是鄰里衝突其中一方被捅不治身亡。
這兩個案子説到底都是情犯罪,現場混亂嫌疑人明確。而像這個製造“血手印”的兇手,那是有相當縝密的作案計劃。碰上這號嫌犯,即便是抓到了,只有推論並不足以讓檢察院提起公訴,必定要有完整閉合的證據鏈。
然而現場連個指紋都沒有,鞋印倒是提取到了幾枚。據當時的技術鑑定報告,提示兇手可能在鞋底套了鞋套或者襪子,導致對兇手的身高體重推斷出現大幅偏差。
現在推斷此人是醫生,那一切就都説的通了:瞭解人體結構,作案時戴手套穿鞋套,離開前清理現場遺留的證據皆為職業素養;通過職業便利,讓受害者的施暴對象對自己袒心聲,掌握毫無集的受害者的個人信息。
一邊開着車,唐喆學一邊唸叨“這麼聰明的人,幹什麼不好非得去殺人啊?”。
“可能是兇手經歷過類似的事件,並且和他親近的人為此付出代價,以至於造成了心理陰影。”林冬説着輕嘆了一口氣,“我之前偵辦過一起案件,子殺害丈夫,兇器是把錘子,趁丈夫睡捶了對方七十多次……審訊時她跟我説,不殺了那男的她沒活路……孩子才八歲,女孩兒,一直哭着説‘叔叔你們別抓媽媽,爸爸要打我,她是我為了保護我才殺了爸爸的’……”聞者心酸,唐喆學説不上什麼滋味的“嘖”了一聲,“怪不得我爸當初説死不讓我搞刑偵,這種案子看多了我他媽都得有心理陰影。”
“看多了你就麻木了。”林冬摘下眼鏡,從兜裏拿出塊手帕輕輕擦着,“法理終歸大於情理,這樣的子在女子監獄裏不算少數,我寫過一篇相關論文,收集了三百多份證人供詞,這些人裏有城市高知,有農村主婦,年齡跨度從二十出頭到五十過半,她們中尋求過法律幫助的只有極少數,更多的是選擇忍氣聲,直至無法忍耐到最終釀成慘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