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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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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算。胭脂釀一年只賣十壇,是烏家的規矩之二——物以稀為貴,越好的東西必須限制數量,如此才顯得金貴。

趙凌上輩子從烏家小姐那邊蹭到不少,卻始終沒有把酒方學會。烏婉常説酒是有格的,釀製的人格不同,釀出的酒也不盡相同,他年少輕狂,恣意張揚,缺一份沉靜與忍讓,自然是釀不出胭脂釀的完美味道。

他要酒,除了想喝,還有一層原因。趙斂想過繼到洛王府,絕非空來風,洛王府到現在沒有繼承人,文武百官給他大哥的壓力應該不小。洛王府長軍權,從皇族過繼,是最保險的辦法。所有皇子,尤其是母家不顯貴的皇子,都在考慮之列。

本來他以為,自己斷袖行為足夠洛王爺對他敬而遠之。可一路上,洛溢對他還頗為照顧。萬一一道聖旨下來,洛溢大有可能湊合將就着。

要洛溢抗旨,必須做足洛溢最討厭的事,繼而成為洛溢最討厭的人。

哭包,膽小,酗酒,□□。

上輩子的經驗,洛溢滴酒不沾。究其原因,得歸咎於他老爹老孃的不幸婚姻。老洛王爺有個青梅竹馬的白月光,卻陰錯陽差的嫁給了別人,他也因為家長迫,娶了並不愛的洛溢他娘。

婚後兩人相敬如賓,偶爾做做牀上運動,在外面人看來幸福美滿。但老洛王爺始終放不下他的白月光。起初他還經常收到白月光的來信,有了洛溢之後,白月光的信就斷了。於是,他就借酒消愁,每天都喝的不省人事,呼呼大睡一覺到天亮,着洛溢的娘守了半輩子活寡。他們洛家,也只有洛溢一個孩子。

洛溢的娘鬱鬱而終之前,着只有五歲的洛溢對天發了三個誓,洛家軍永遠忠誠於太子趙起,一輩子不許喝酒,只跟自己喜歡的人成親。

洛溢相當刻板,死死守着誓言。

趙凌一直覺得,洛王妃該是恨死了洛王爺又愛死了洛王爺,不捨得禍害大的,就把詛咒加到了親兒子身上。人間美味不得品嚐,女人從來不碰,至今沒找到喜歡的人,活斷子絕孫的節奏。

幾人乘坐烏家的馬車,行至蘭英樓。烏嵐先進去去安排,趙凌與洛溢隨後下了馬車。

門口拐角處,有個老人帶着女兒拉琴賣藝。老人舉着盤子來回走要錢,小姑娘穿着帶補丁的衣服,拉琴的手指破了好幾道口子,都長了繭。手腕出衣服的地方,有一道如蚯蚓般細長彎曲的傷痕。

拉的曲子,是“將軍令”。

趙凌腳步停下,朝着賣藝女兒的方向,看了一小會兒。

寧莊催促,“走了。”趙凌搖搖頭,説,“那姑娘長得真好看,我想要了她,當我的暖牀丫鬟。”暖牀丫鬟,比侍妾還低賤,沒有名分,多半是下人生下的女兒,專門伺候主人家宣慾望的。

洛溢的後背僵直片刻,趙凌已經飛一般的跑過去,大方的在老人舉着的盤子裏,放了一百兩銀票。

老人驚喜的噗通跪下,眼前這位英俊少年,簡直是他的再生父母。

“女兒,別彈了,趕緊謝過恩公。”小姑娘扎着兩個馬尾辮,也就十四五歲,立刻下跪磕頭。

趙凌咳嗦兩聲,醖釀了一下言辭,強搶民女非他所長,但調戲美女確不難,他的手撫上小姑娘羞澀的臉,猥瑣的笑道,“你真好看。”小姑娘嚇得後退一步。

趙凌趁機摟緊小姑娘的,“小美人,你跟了我,榮華富貴享受不盡,我絕不會虧待你的。”小姑娘花容失,幾乎要哭出來,無助的眼神望向老人。

趙凌不急不慢的説,“一千兩,我買她。”老人一聽一千兩,兩眼放光,“公子好眼光,我家閨女是清白之身,琴彈得好,菜燒的好,很會伺候人的。”趙凌的手樓的更緊,完全沒有把洛溢那深沉的眼神放在眼裏。

小姑娘掙不開,眼裏含淚,可四周沒有一人上前幫忙。

烏嵐不知什麼時候站在趙凌身後。

烏家家主是什麼人,皇上面前的大紅人,半個國庫都是他家的税金填進去的。烏蘇城幾乎沒有人不認識烏嵐,家家户户都受過烏嵐的恩惠。趙凌是烏嵐的客人,就算再混蛋,也得當菩薩供着。

不就是個外地逃荒來的小姑娘嗎?人家公子長得一表人才,跟着也不吃虧。

老人的銀子是烏嵐付的,一千兩正好,剛剛傘下換座欠的錢。

烏嵐付過銀兩,與兩人説,“雅間準備好了,三哥哥,十三皇子,請。”趙凌這才捨得鬆開手,小姑娘哭着追趕走遠的老人,抱住老人的腿,邊哭邊説,“爺爺,你告訴我弟弟在哪裏,弟弟他在哪裏啊!”老人一巴掌扇過去,“滾回去,別給我找麻煩。惹惱了我,我把你弟弟賣去樓子裏當小倌。”小姑娘嗚嗚的哭,趙凌走過去,蹲下身説,“好好伺候我,我就救你弟弟出火坑。”老人不是爺爺,而是人販子,小姑娘與她弟弟,該是被人販子拐賣出來賺錢的孩子。趙凌一眼看出,藉着噁心洛溢的機會,把小姑娘買了下來。

“你叫什麼名字?”小姑娘不知道趙凌説的是不是真的,但她也只能選擇相信,“小花。”她抹乾淨眼淚,跟在趙凌身後,隨烏嵐上了二樓雅間。

洛溢走在最後,與寧莊是了個眼,寧莊拐進巷子,消失不見。

烏嵐請客,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