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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閲讀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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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出動得如此迅速,顯然是取了上次事件的教訓。

事件發生後的四十分鐘內,州警察在各通要道進行盤查;事件剛剛發生十分鐘時,各署的巡邏車就相繼出動,分佈在市內的各條主要街道上。

然而犯罪分子還是逃跑了。

犯罪分子使用的兩輛小汽車是偷來的,他們把車開過所謂茶水橋的夏陸橋後,又往前行駛了一段,然後把車棄在勒立卡廣場。

州警察開始大搜捕。

二月四

儘管巴西的四季變化不明顯,但是在二月已屬於仲夏季節了。

岸四郎下班後去酒店喝本地的品加酒,這是晚上七點鐘之前。

他喝完酒,心緒不寧,邃向大阪橋的加爾本·伯羅大街走去。

三天前,四郎有生以來第一次進酒吧。

當時他身上帶了兩千克魯賽羅,一千花在女人和酒上了,剩下的全給氓搶走了。

那天晚上,四郎萬分氣惱,就把車開往郊外。

現在記不清是在何處下的車,當時他喝得酩酊大醉,倒在車上。

第二天,酒醉未消,歸途中,因違反通規則而被罰款三百克魯賽羅。

回到住地的當天晚上,四郎打腫臉孔充胖子,請同事們吃飯,結果短短兩天四郎就花了五千克魯賽羅。

現在只剩四萬五千了。

五年來廢寢忘食,辛辛苦苦積攢起來的錢,開始付之東了。

四郎今天晚上打算去一家本餐館享受享受,不喝烈品加灑,要喝威士忌,揮霍一番。

他剛走到加爾本·伯羅大街前面的街道上時,就被一輛從後面開來的汽車撞上。

汽車未煞車,好在它的速度還不快。

但四郎仍被撞出幾米遠。

四郎以為汽車會逃跑,本能地想到記下它的車號。

在巴西,軋了人必定逃跑,這是鐵一般的規律。

可是四郎錯了,撞人的汽車並未逃跑,駕駛員同兩名乘客下了車。

這時周圍已聚集了許多圍觀者。

中年駕駛員大聲辯解説不是他的過失,是四郎自己撞上的。

「我把這小子帶到醫院檢查,醫院可以作證。」駕駛員故意多此一舉。

四郎傷勢不重,但一時起不來,結果被抬上了車。

四郎被放在後排中間的位置上,願先的兩位乘客坐在他的左右。

四郎到詫異,撞了人不逃跑,還主動送我上醫院,倒是少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