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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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這個名詞從小時候就伴隨着我長大,幾乎已經成為我的代名詞,連親戚朋友都跟着這樣喊。
甚至有些人不知我本名為何,只要跟着喊大小姐便可矇混過關。
自美國唸完博士回來,我就賦閒在家;若在平常人家,也許會被父母説上幾句“唸了這麼多書,連養活自己都不會。”但家裏不同,母親説,不值得為了那一點點的薪水,把自己的尊嚴都賠進去;小職員的命最賤,上級稍稍給點甜頭,就等不及要報答知遇之恩;若沒有利用價值,更慘,一腳踢進冷宮,等着上司臨幸直至白頭。
是啊!如果不需要考慮到物質,尊嚴豈可以這樣被犧牲?
於是我每天躺在家中,看書、練琴,興致好時出外走走;這個城市的娛樂甚多,平光親戚之間的邀約就應接不暇,因此我並不覺得無聊。
每次想要約高中時代的好友鈺真出去走走,但身為銀行行員的她總是推辭:“每天做滿八個小時,回到家只想睡覺,大小姐啊!我可沒有你這麼好命,出去旅行?等我換工作或嫁入豪門再説吧。”因為住在山上,所以司機下班之後,我便很少出門;每當夜晚,我總是一個人趴在台上,看着山下的夜
,山下點點燈光,絢爛有如銀河。
車子從數十公尺外的公路上呼嘯而過,追逐那地上星光而去。
“大小姐,你怎麼躲在這裏?”媽一邊嘩啦拉的拉開落地玻璃門,一邊招呼我。
“過來,試試看我今天買的喀什米爾大衣,售貨小姐説這種大衣輕暖透氣,穿一件就可以擋住冬天的寒。”
“媽,現在才九月。”我提醒她。
“剛上架的秋裝,我就搶來了。”我翻翻標價,上頭的金額是一般中級主管薪水的兩三倍。
講出去一定有許多人不相信我們花錢的速度,但這就是有錢人慣有的惡習;從小,我過慣了這樣富貴榮華的生活,也受盡許多人的白眼歧視。
有錢是我的原罪,讓司機接送上學遭受白眼,一身名牌用品也惹人閒話。高中男孩還不曉得追上一個富家女可以少奮鬥二十年,每每看到我的家境就退避三舍。
我的青時代因為我的富有而顯得難堪。
曉雪説那是我太直腸子,不懂得利用金錢收買人心,又不懂得像曉霜一樣裝乖巧温順,當無害的小綿羊,所以大家自然會把我當假想敵。
個決定命運,我的個
就是太過自尊自傲,不懂得要手段與心機,所以命運多舛也怪不得人。
“同款還有兩件,我統統買下來了,你兩個妹妹各一件,這件是給你的。”媽毫不在乎的説着。
“是、是,不是別人挑剩的也不給我。”我仿效古典小説女主角哀怨的説,不忘伸出纖纖細指比在下巴嘆息。
“得了便宜還賣乖。”媽和藹的笑,她一向都是這樣的寵我。
“我問過小張那邊的行程,明天你去看畫展,看完來公司一趟,你爸要你一起吃頓飯。”
“做什麼?”
“有一個從美國分公司調回來的工程師,想讓你們見個面。”我戒心大起——“相親?媽,不會又來了吧!我才二十六歲。”
“我二十六歲時已經生完你們三姐妹了。”那是六o年代;那不同,我一手撫着額頭,天啊!我才這點年齡,就要勞動父母幫我尋找買家。
“明天晚上,記得打扮得好一點。”母親臨走時不忘叮嚀。
我拿着大衣走入與房間相接的更衣室,覆滿三面牆壁的衣櫃得滿滿的,好不容易找出一個角落讓這件大衣棲身。
不知下一次再拿出來時是何年何月,又不知在這之前,會有多少大衣前來與它爭寵。
我為這樣的費
到心虛。從小到大,有多少東西都是媽媽一時高興買了下來,結果沒用幾次便虛實在那,我想這件大衣終究也逃不了這樣的命運。
每一件華服都是女子的一件戰袍,無論生命本身多麼污穢,都應該亮麗體面、華美如花。
這是我這二十多年來一貫的想法。
明天有一場鴻門宴,不知該穿哪一件應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