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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婚禮與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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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阮咪兒明天就要出嫁了,她的好朋友嶽可意、陳玉、陸雨齊齊趕來上海,聚在豪華賓館套房裏陪她度過婚前最後一夜。此刻她正在試穿一件挖臂長裙曳地綴滿玫瑰花球的純白‮絲蕾‬長婚紗,站在落地鏡子前左顧右盼,喜滋滋兒地説:“以前拍片的時候也穿過幾次婚紗,今兒個才真正是為自己穿了。”陸雨看着攤了一牀的婚紗嘆息:“你可真行,哪有人第二天要結婚了,前一晚還沒選定婚紗的。”陳玉説:“她不是行,是挑剔。我比你們早來一天,一直在陪她挑婚紗,都快把婚紗店試遍了,可她還是拿不定主意。這不,訂了十幾套來參考,奢侈。”咪兒傲然壯語:“金錢是用來揮霍的,青就應該拿來放縱。”

“這就是嫁給有錢人的好處了。”嶽可意上下打量着,做出一副很專業的樣子挑剔着:“口挖得有點太低了,越是暴的裙子越要穿出古典的味道才可以相映成趣。咪兒的氣質不符合,穿這身復古風會被來賓挑剔的。你不是説李嘉誠他們家人很難嗎?”可意是京城著名時尚雜誌《紅顏》的主編,凡和時尚相關的事物,總是理論先行,從分析到結論,有條不紊,宛如開評刊會。

咪兒並不情願認可這一評價,可是打量一下嶽可意搭配得宜而風格獨到的白短上衣和咖啡摺疊式踝裙,又不由得有幾分心虛,卻仍然做着困獸之鬥般的掙扎:“如果不能展示我85d的完美部,豈不費?”陳玉笑:“不會比訂十幾套婚紗來挑選包費。在婚禮上新娘的舉止態度會影響以後整個家庭生活中與公婆相處的和諧度。李嘉誠是世家子,他們家人喜歡些什麼,我們得對症下葯才行。”陳玉是四個人中最年長的,也是四人中惟一的家庭主婦,因為小有文采常給《紅顏》投稿才成為她們朋友的,雖然養尊處優,卻沒有多少高官太太的陋風惡習,因此和大家相處得也還融洽。

陸雨則多少有點遊離於這個小羣體之外,她獨自在大連開着一家品位不俗的茶樓,難得有機會和大家聚在一起。這會兒眾人忙着討論咪兒的婚紗,她卻可勁兒地自己一套接一套地試穿,臉上茫的神來。

可意笑着提醒:“喂,明兒是咪兒出嫁,你是不是打算把自己當陪嫁了?”陸雨用頭紗遮着臉,只出兩隻眼睛説:“要真能陪嫁給李嘉誠,我是願意的,就不知道咪兒讓不讓?”咪兒嬌嗔:“跟你們説過三百八十次了,是李佳,一個人兩塊土的佳,不是李嘉誠。我要是真能嫁李嘉誠,就不用考慮三天那麼久了,考慮三分鐘就嫁了。”三位女伴一齊瞪大眼睛,異口同聲:“還要考慮三分鐘?”可意調侃:“不是合身撲上嗎?”咪兒仰起頭笑:“要表示一點矜持嘛。”女友們一齊大笑起來。

可意總結:“三秒鐘愛上一個人,是愛他的相貌;三天愛上一個人,是愛他的背景;三個月愛上一個人,才是愛上他的才情與德行;三年愛上一個人,那麼愛的不是這個人,而是自己擲的青。”陸雨讚歎:“經典。”陳玉也説:“闢。”咪兒卻補充:“還差了一句:一個晚上愛上一個人,是愛他的能力。”女友們再次大笑。

可意問咪兒:“伴娘人選怎麼樣?張愛玲説過:新娘是電影屏幕上那個代表終結的‘完’字,伴娘才是彩新片預告。可不能讓李佳在婚禮上望洋興嘆:呀,原來百步之內,另有芳草。還沒等成婚就先後悔了。”咪兒不屑:“我才不會‘完’呢,我的好子剛剛開始,結婚是女人一生中的大事,一樣是走紅地毯,可是新娘子穿婚紗捧花球,和女明星領奧斯卡又不一樣,因為大獎是一項項地頒,除了最佳演員還有最佳導演、最佳編劇、最佳攝影…新娘子卻只有一個,萬眾矚目,惟一女主角。”陳玉問:“怎麼沒找慧慧做伴娘?她是我們中惟一未婚的,漂亮能幹,拿得出手,又不會搶風頭,最佳人選。”咪兒抱怨:“我當然想過呀,可是一直聯繫不上她嘛。我寄了帖子給她的,在電話和網上都有留言,可是到現在都沒見她回覆。我還想問你們呢,她是不是出國了?”可意也説:“不會。大概半個月前我還跟她通過電話,她沒説要出門兒。不過話説回來,我可差不多有半年沒見過她人了。每次約她,臨到見面她不是説有事就是説改期,改來改去也沒有一個準子。”陳玉咧嘴笑了:“你這半年也沒見過她嗎?我還以為單是我一個人被她放鴿子呢。你説她神秘兮兮的搞什麼,是不是躲起來談情説愛去了?”陸雨説:“她又沒結婚,就是有什麼戀情也是正理,有什麼可瞞的?不過網聊她倒也隔三岔五地上,沒聽説有情況兒呀。”陳玉向咪兒伸出手來:“歡加入‮婦少‬隊伍,以後再有戀情可就得瞞着點兒了。”咪兒不接她的手,狡猾地説:“我比你整整小一輪兒呢,怎麼就跟你一條戰線了?你是巴不得我成了‮婦少‬,好顯着你跟我差不多大是吧?”陳玉笑:“我的生理年齡雖然有三十了,可是心理年齡最多二十歲。聽説你們做演員的戲夢人生分不清,多半未老先衰,你的心理年齡早就超過三十了,要不怎麼老喜歡往我們堆兒裏扎呢?這樣算起來,我比你還年輕十歲。”其實陳玉今年有三十六歲,可是她永遠只肯承認自己三十歲,並且還總是拿出一副很坦然的口吻來,就好像她肯承認三十已經是對誰的莫大恩典似的。

倒是可意和陸雨這兩個剛滿三十的倒還毫不忌諱自己年過而立。

咪兒調侃陳玉:“你要裝小也行,可得叫我姐。”可意怕陳玉掛不住,笑着話:“要是真能倒回去十年,讓我叫你姨也成。”陸雨也跟着説:“我叫你姑。”陳玉未及開口,咪兒已經告饒:“行了行了,再升上去,我得做你們高祖高宗了。你們不如打個牌位兒把我供起來算了。”陳玉趕緊打斷:“呸呸呸,不吉利。”咪兒笑:“我才不信那些呢。這就是二十歲與三十歲的區別所在。老信。”陳玉不以為然,別有用心地強調着:“阮‮婦少‬,你的電影不怎麼出名,結婚可是夠轟動的,如果婚禮可以算票房,省着點花,片酬大概好過下半輩子了。”陸雨皺皺眉,大概覺得陳玉太過諷刺,忍不住聲援説:“咪兒的幾部片子我都看過,還特意買了碟片珍藏,是我家裏惟一的正版碟呢。”咪兒嘻哈笑着,和陸雨對擊一掌。

陳玉冷笑:“你最好也把咪兒的結婚錄相拷貝一份珍藏…只可惜你已經結過婚了,沒什麼參考價值,不然可以照着舉辦一次。”説到“已經結過婚了”她有意地加重了語氣。説是陸雨已經結婚五年,可是做朋友這麼久,誰也沒見過陸雨的先生,她自己的言談中也極少提起,有人問起,便説是在國外讀書。然而江湖傳言,有説陸雨本沒結過婚的,也有説早就離了,只是不肯對外承認而已,要藉着留守‮婦少‬的身份方便患省?所有人都知道陸雨一直不停地找情人換情人,可是所有人都抱着一種理解的態度給予默認甚至鼓勵,這是最讓陳玉覺得不舒服不平衡的…憑什麼都是結了婚的人,她陸雨找情人就是天經地義,而自己要是有點兒豔遇什麼的便成了滔天大罪,要藏着掖着的。而且人們與陸雨往的態度,是常常把她當成未婚少女看待的;可是跟自己講話,卻永遠提着她的那對雙胞胎兒子來提醒她的婚姻,好像結婚是一種罪過,而孩子則是罪證。

陳玉在朋友圈子裏,一直是作為幸福女人的楷模活着的。彷彿做一個標準子是她不容推卸的責任。她總是隨時準備着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亮給世人…丈夫是一位不大不小的官員,前途遠大;雙胞胎兒子剛剛升上初中,成績優良;自己秀外慧中,把家務打理得井井有條之餘,偶爾興起便做一次單身旅遊,失蹤上那麼三五七天,回來後在博客裏貼滿自己拍攝的各地風景照片,再寫個三五千字投到雜誌社去換點稿費。錢多錢少是其次,可是證明了她並不是專門伸手向丈夫要錢,自己可也是有收入的啊,而且這收入的來源還很清高,幾乎可稱為名利雙收。

也正因此,陳玉從不喜歡和丈夫的那些官場朋友往,而更願意混跡於京城文化圈,以顯得自己與眾不同。官場際中,她是薄有文名的自由撰稿人,而媒體圈子裏,她又是衣食優裕的官太太。總之任何一個羣體中,她都能及時地發現自己超於其他人的優越。就拿這幾個好朋友來説吧,可意雖然文采最好,並且已經著書立説,可是到底只是高級打工,而且她並不是真正的北京人,只能算“北漂兒”她的孃家在大連,老公卻在西安,是大學副教授,賺得沒她多,可是脾氣比她大,兩口子實行週末夫,多少難言之隱不足為外人道。陸雨不消説了,婚姻只在口頭上成立,沒鬼才怪。至於咪兒,不成氣候的三小明星,年紀老大不小,前途一片茫,就更不是對手了。

可是現在,咪兒忽然鹹魚翻身,嫁入豪門,報紙上電視上連篇累牘地報道着她的婚訊,簡直一夜成名,不論身份地位都要比自己更佔優勢了,更不消説她還比自己年輕着整整一輪。

陳玉心裏很不是味兒,拿起一件婚紗酸溜溜地説:“人家説:有錢能使鬼推磨。叫我説啊,有錢,連月老兒都得來拉車。你認識李佳也就一星期吧?這就穿上婚紗了。我結婚那會兒,從相親到約會,從確定戀愛關係到談婚論嫁,足足耗費了兩年多。一星期?我還沒看清他長什麼樣兒呢。”咪兒詫異:“那怎麼可能?你今年三十六,戀愛的時候就算退回去二十年吧,也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了,哪還有那麼保守?”明知説穿陳玉年齡是犯忌的,説完了又故意地壞笑着補充“不過話説回來,那時候我還小,不清楚具體情況。”陸雨猜測:“是不是他老戴着墨鏡?還穿一件長風衣,就跟鐘樓怪人似的?要不就是你們老在半夜約會。”可意笑:“是他倆老隔着天塹對山歌兒呢,距離太遠,聞其聲而看不清其人。”陳玉説:“都不是。我是近視眼,那會兒還沒做過矯正手術,又不肯戴眼鏡,跟他相親,光看見個大概齊,睜眼閉眼都看不清,就別説模樣兒了。”大家都笑了。

可意拿起一張請帖隨手卷個紙筒伸給咪兒:“採訪你一下:嫁給有錢人的覺怎麼樣?”咪兒想了想,半真半假地説:“我從影這麼多年,一直不紅,對自己越來越沒信心,找不到自己的價值;李佳肯以千萬身家來娶我,一下子就讓我看清了自己的籌碼,還是值錢的。”咪兒十六歲出道至今,從影近十年了,按理説長得也不錯,演技也未必比誰差了,可就是運氣輸着一截兒,老是演些二三線的小配角,做着三四的小明星,眼看年輕演員雨後蘑菇一樣一撥撥地冒出來,真是急得覺也睡不實。有次接受記者採訪時,許是為了一鳴驚人搏出位吧,居然擺出一副歷盡滄桑的腔調來突發豪言説:“在影視圈打滾了這麼多年,我真是特別想過普通人的生活。我們做藝人的,表面看着風光,可是因為工作時間地點不穩定,本沒有機會發展一段長久的關係,所以也就幾乎沒有可能享受一場完整的戀愛。所以我倒更認同以前的‘盲婚’,或者是超前的‘閃婚’…如果有人肯捧着一束玫瑰花站到我面前向我求婚,只要他敢娶,我就馬上敢嫁。”她以為只是説説而已,炒點噱頭。卻沒想到報紙上市第二天,居然真就有一金龜子李佳捧花飛來,當眾向她求婚。咪兒當時就愣了,不知道是答應好還是不答應好,可是李佳來之前已經通知了媒體,在閃個不停的鎂光燈和四面擁來的麥克風前,咪兒第一次嚐到了“紅”的滋味,她恍惚地想着這是一場彩排呢還是正式演出,卻沒想過這是真實生活還是戲,便這麼暈暈乎乎地答應了下來。

幾乎在當晚咪兒就後悔了。結婚啊,息影啊,這意味着她永遠告別了熱愛的銀幕生涯,以一個三小明星的身份告別影壇,一輩子都沒有紅過。

並將再也不可能紅。

咪兒極其懊惱,躲起來給可意打了三個多小時的長途電話,哭哭啼啼地訴説煩惱。那麼巧,李佳和《紅顏》雜誌社的老闆古建波是生意合夥人,而且是最大股東。因為可意對李佳的身家多少有些瞭解,便把自己知道的資料一一奉上;咪兒心中有數,便又向陳玉求證,陳玉的社關係四通八達,不到二十四小時已經把李佳的情況調查了個底兒掉,最重要的是,聽説李佳還和一位當紅明星傳過緋聞,這讓咪兒覺得自己好像在無形中勝了那紅星一役似的,不有意外之喜;等到咪兒給陸雨打電話時,心裏幾乎已經是有了主意的了,而陸雨輕描淡寫的一句“你不嫁我嫁”則是幫她敲定了這一主意。

於是,三天後他們再次召開記者招待會,正式宣佈咪兒息影與嫁入李門的消息,婚禮定在三天後。

從見面到結婚不到一星期…名符其實的“閃婚”!

在陸雨的帶頭下,陳玉和可意也都穿上了婚紗,四個人嘻嘻哈哈地走來走去,搔首姿,宛如一場婚紗秀。

可意説:“我給你們出一道心理測試題吧,是這期我們雜誌剛發的:一個暴風雨的夜裏,你睡得正香,忽然有人急促地敲門,開門一看,外面站着你滿面驚惶的女鄰居,請問,你認為這位女鄰居發生了以下哪種情況:1、見鬼;2、男友暴力;3、欠債被追;4、家人遇難。”陳玉又打岔:“不玩這個,沒一條選擇是好的,不吉利。”咪兒又反對:“老信。我選1,半夜鬧鬼。”陸雨説:“我覺得應該是2,她男朋友打她。”陳玉只得配合:“那我選4吧,她家裏人突發急病什麼的。”四個人説話的工夫手腳不閒,各自又換了一套婚紗披掛上身,可意正準備解説答案,敲門聲響起來,陳玉説:“完了,人家來收婚紗了。會不會收我們四份錢呀?”咪兒説:“不會,我讓他們明天早晨七點鐘再來收的,説好半夜沒人租的時候拿給我試穿,又不佔他們營業時間,幹什麼三更半夜收婚紗?大概是服務員送開水。”陸雨説:“説不定是滿面驚惶的女鄰居,她剛見了鬼,又被男友打,被人追債,家人發急症,賭賭看到底是哪一種?”可意笑:“不管是誰,開門看看不就知道了嗎?”説着走過去拉開門來。

門外站着的是一位服務員和一位快遞員,笑容可掬地説:“限時專遞,請簽收。”女友們一齊笑起來:“原來答案是第五個。”咪兒拖拖絆絆地走來簽收,辨認着寄件人模糊不清的名字:“張、曉、慧。”她笑了:“是慧慧!”2、“可意、阿玉、小雨、咪兒:我想收到這封快件的時候,你們四個人一定在一起。明天是咪兒大喜的子,你們都來為她送嫁了吧?我好希望可以和你們在一起,但是抱歉,咪兒,我不能參加你的婚禮,因為當你們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不在人世了…“咪兒唸到這一句時,四個人一齊尖叫起來,面慘白。

可意忙接過信來繼續念下去:“我是個孤兒,這個世界上,我並沒有多少可以信任的人。想來想去,我一生的朋友,不過是你們四個。臨死之前,我最捨不得的,也是你們四個,還有,我的baby…”

“baby?什麼baby?”陸雨大驚,搶過信來急急地念:“我可憐的孩子,剛出生就要永別了母親。這樣也好,因為我本就不配做一個母親。如果能將這個秘密永遠地隱瞞下去,對她,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可意、阿玉、小雨、咪兒,我請求你們,請求你們中任何一位,可以收養我的baby…“陸雨口吃起來:“我們?收養?”

“讀下去啊。”陳玉接過來讀下去:“收養她,並且永遠不要告訴他我是他的母親,不要和她説我自殺的事。這樣,我會在天國裏永遠謝你們、祝福你們。

永別了,我的朋友們;永別了,我可憐的孩子。

曉慧絕筆。

“陳玉一字一句地念出“曉慧絕筆”四個字。四個人頓覺一陣寒氣升起於背脊,面面相覷,幾乎懷疑是誰在有心整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