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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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終於達到了高。可整個過程遠遠沒有先前想象的令我動。女人房事後一定要愛撫,她們才能得到最終的滿足。靜平躺在我懷裏,抓着我的一隻手,輕輕地撫摸:“我覺得我自己好傻!”她笑着説。
“你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女孩。”我恭維她。
“這是第一百次對女人説吧!”她仍笑着。
“其實我以前也…”林靜平突然轉過身,用嘴堵住了我的嘴,阻止我再説下去。她親了我一口,然後看着我:“扞東,你不用對我講你過去、甚至現在是什麼樣,我不在乎。你只要知道有個叫林靜平的女孩愛你就行了。”她説着然後又轉過身來躺到我懷裏,眼睛看着前方:“如果有一天你不喜歡她了呢,你就對她説,你走吧!我煩你了。她雖然很愛你,可一定會悄悄地走開。”她説着,笑着,臉羞得通紅,一頭又扎到我的懷裏…無論怎麼説,我不能不為此心動。
我的腦子裏開始盤算着一件重要的事:我是否應該結婚。老媽已經為此催促過好多次,尤其是我父親死後,我到一種無形的壓力。
林靜平,這個南方普通市民家的女孩,她應該算合適做我的子。她雖然出身貧寒,卻是那種能登堂入室的女人,在生活上、事業上我真的需要她。藍宇呢?把他“養”起來嗎?和他保持現在的關係?他未必同意。
對他一甩了之?我做不出來。一切就象是巧合,可卻是必然的,我認識了史醫生,他是個神病學教授,而且對同戀特別有研究。他是我認識的第一個同戀方面的“專家”也是我第一次瞭解同戀“知識”經過長達四個小時的談,最後史教授得出的診斷結果:我是個十分正常的男人,只是有輕度同戀傾向,只要能離和那個男孩的關係,然後結婚就沒有問題了。
問題出在藍宇那裏,他懷疑藍宇有狂想症,並答應我為藍宇治療,幫我擺他。我要將我“重大的科學發現”告訴藍宇,並説服他去治療,這雖然很難,但我一定要這麼做。
我和藍宇都不會做飯,所以都在外面吃。那天從餐廳回來,他一路和我聊分配的事情,他講他們系的學生處、教務科,班主任,留京指標,和他已經面談過的設計院。
我心情煩躁地聽着,我告訴他北京户口我馬上可以幫他買到。
“藍宇,你想沒想過我們將來怎麼辦?”我開始問他。
“你指什麼?”他邊開車邊狐疑地看我一眼。
“你不覺得兩個男人在一起不正常嗎?”
“…”
“其實那是種神上的問題。有時候人會產生一種錯覺,象你這種…象咱們這樣是種‘別倒錯’”我詞不達意地纓鵡學舌。
“我看過一個國外的資料,他們已經不認為這是病,只是一種…我忘了那個詞,就是説有人喜歡女人,可有人喜歡男人,不同的選擇而已。”他的話非常令我吃驚,我一直認為他從沒考慮過這些事:“你什麼時候看的?”我問。
“從我認識你那天之後,我就留意這方面的文章。”
“國外的資料?哼!國外還有‘片’呢!還有解放呢!”我反駁。
“那是個醫學報告,很嚴肅的!”
“我覺得這是神方面的問題。”我無法説服他,可我堅持。
“哈!你是説咱倆都有神病?”他使勁地笑了起來。
“我沒有,是你有!我至少還願意和女人做愛,你哪?”
“我沒試過!”他顯得底氣不足。
“你喜歡過女孩嗎?你連“playboy”那樣的雜誌都不愛看。”
“…”
“你壓兒就把自己當成女孩了!”
“我沒有!”他象受到侮辱似的聲反駁。扶着方向盤的手抖了一下。
“小心開車!”我停頓了片刻又問:“那你為什麼喜歡男人?”他沒有回答,過了好一會兒:“我只喜歡你!”他淡淡地説。
回到家,我們都沒説話。可我仍然要繼續那個話題,我向他講了那個史教授,並要求他去治療。
“我不去!”他態度很堅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