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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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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人熱愛自然,但料必沒人會説人等同於自然。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又是從自然中昇華出來的異質,是異於自然的情,是異於物質的神,異於其他物種的魂遊夢尋,是上帝之另一種美麗的創造。上帝是要“乘物以遊心”吧?他在創造了天地萬物之後又做了一點手腳(比如取了亞當的一條肋骨,比如給了女媧一團泥巴),為的是看看那冷漠的天地間能否開放出一種熱情,看看那熱情能否張揚得彩紛呈,再看看那彩紛呈能否終於皈依他的愛願。人熱愛自然正如人珍重自己的身體,人不能等同於自然正如人要記住上帝的期待,否則自然無思無慾無夢無語,有了大熊貓等等也就足夠,人來幹嗎?

依我淺見——絕非謙虛,我甚至有點兒不敢説但還是説吧:中國文化的興趣,更多地是對自然之妙構的思問,比如人體是如何包含了天地之全息,比如生死是如何地像四季一樣輪迴,比如對天地厚德、人本善的強調。這類思問玄妙高深彩絕倫,竟令幾千年後的現代物理學大為讚歎!所以中國人特別地喜歡順其自然,淡泊無為,視自然為心的依歸。但那異於自然的情呢,就比較地抑制;異於自然的神呢,就比較地枯疏。所以中國人的養身之道特別發達,對生命意義的追問就不大頑固。

二十四反對“安樂死”看身患絕症者飽受折磨與屈辱而聽之任之,大約都是因為不大過問生命的意義。人不是苟活苟死的物類,不是以過程的漫長為自豪,而是以過程的彩、尊貴和獨具愛願為驕傲的。醫學其實終不能抗拒死亡,人到底是要死的這誰都明白,那麼醫學(以及種種學)到底是幹什麼用的呢?其實,醫學説到底仍只是一份愛願,是上帝倡導愛願的一項措施,是由之而對人間愛願的一次期待。當有人身患絕症,生命惟飽受折磨而無任何意義之時,其他人卻以順其自然為由而袖手一旁,人間愛願豈非自尋其辱?上帝的期待豈不就要落空?

“安樂死”還是不應該嗎?還是要“自然而然”地任那絕症對人暴施折磨和侮辱嗎?難道還有誰看不出“安樂死”並不是要取消人之生的權利,而是要解除那殘酷的刑罰,是在那疑難的一刻仍要信奉神命、行其愛願嗎?神命難違,神不單給了人生的權利,還給了人自由的權利和追求幸福的權利。

二十五神命不可違。可我心裏一直都有個疑問:神是誰?神在哪兒?其實,哪一份神命不由人傳?哪一種神不由人來認信?哪一位先知或佈道者不是人呢?如此,神還有什麼超凡獨具?還有什麼絕對權威?誰不能造一個乃至若干個神出來,然後挾神祗以令眾生?神豈不又是任人打扮了嗎?

除非神親臨作證。除非神蹟昭然——比如剎那間使飢餓的民獲得食品,轉眼間使病殘者康復如初。除非神於此刻親宣其命,眾目皆見,眾耳皆聞。但是第一,真正見過神蹟的人很少,通常都是人傳,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第二,因上述神蹟而皈依信仰者,信的未必是神命,多半是看重了神的饋贈,這就難免又發展成對實利的膜拜,和對愛願的淡忘。

那麼可有並非人傳,而是眾目皆見眾耳皆聞的神蹟嗎?有啊,有啊!我們頭上腳下的這個氣象萬千的星球不是嗎?約伯終於對之説“是”的一切,不是嗎?為什麼把一變成蛇算得神蹟,滄海桑田、走星移倒不算?為什麼點石成泉算得神蹟,時時處處的“山重水複”和“柳暗花明”倒不算?為什麼天地之種種慷慨的饋贈算,而世間之種種嚴酷的困阻就不算?

二十六神命不可違,神命就得是一種絕對的價值要求,只可被人領悟,不能由人設定。故,那樣的價值要求必得是始於(而非終於)天賦的事實(比如説“第一推動”),是人智不能篡改而非不許篡改的。不許,仍是人智所為,不能,才為人力不逮。那是什麼呢?那正是神蹟呀1這天之深遠,地之遼闊,萬物之生生不息,人之尋求不止的慾望和人之終於有限的智力,從中人看見了困境的永恆,聽見了神命的絕對,領悟了:惟宏博的愛願是人可以期求的拯救。

為什麼單單是愛願呢?恨不可以嗎?以及獨享福樂,不可以嗎?恨與享樂,不過是順從着人之並不清潔善美的本,那是任何物種都有的自然傾向,因而那仍不過是順其自然,並未看見人智之有限,並未聽懂那天深地遠之中的無聲天啓。那樣的話,仍是隻要有着大熊貓等等就夠了,這冷漠的世界仍難昇華出美麗的神。所以,終於(而非出於)自然的拯救算不上拯救;斷滅一切慾望以達無苦無憂的極樂之地,那是人的臆想,既非天賦事實,又非天啓智慧,那才是出於人之妄念,終於人之無明吧。

二十七我想,哪種文化也不是“第一推動”哪種宗教也都不是“絕對的開端”它們都是後果,或聞天啓而從神命,或視人本善為其圭臬。

“第一推動”或“絕對的開端”只能是你與生俱來的,躲不開也逃不的面對。惟在此後(無論是對於個人,還是對於人類)才有了生命的艱難,神的惘,才有了文化和信仰,理和啓示,或也才有了妄念與無明。倘不是從這本的處境出發,只從寺廟或教堂開始,料必聽到的只是人傳。

這又讓我想到了文學,想到了“寫作的零度”只從經濟、政治出發則類似數典忘祖,只從某種傳統出發則近乎原地踏步,文學的初衷原是在那永不息止的“推動”與“開端”中找到心魂的位置。所以,文學料必在文學之外,論文料必在論文之外,神命料必在理之外,人的跟隨料必在現實之外。

二十八比如説“己所不,勿施於人”此語雖是人言,卻既暗示了人不能篡改的天賦事實,又暗示了人要超越其自然本的方向。己所不,意味着人之有,且之無限——這是天賦事實。人慾無限,則可能損及別人(他者),而為別人(他者)所不——這也是天賦事實。人在人羣,每個人就都是自己也都是他人,人類是萬靈萬物之網的一脈,個人又是人類整體之一局部——這是人之獨聞的天啓,人於是恍然而悟:原來如此,惟整體的音樂可使單獨的音符連接出意義,惟宏博的愛願是人昇華的路徑。所以愛願不是人的自然本,而是人超越大熊貓等等而獨具的智慧,是見自然絕地而有的神追尋,是聞神命而有的覺醒。

二十九神,當然不是理推導出來的,但卻是理看到了理的無能才聽見的啓示。我不大相信理走入絕地之前的神,那樣的神多半是信徒期求優待——今生不可那就來世——所推舉的偶像;優待哪有個完呢?去便與貪官縱容自己的親朋同,結果是愛願枯萎,人間惟多出幾個亂收費的假廟。

走入絕地,有限的人智看見了無限的困阻,人才會變得謙恭,條條計策終見茫,人才在服從與祈禱中聽見神命。但我還是不大相信這時就可以棄絕理,因為那絕地之上等着人的除了倡導愛願的神還有別樣的神,比如還有道破人生苦短,號召及時行樂的神。價值相對主義可能會説:諸神平等,怎麼都行。但怎麼都行不等於怎麼都好,保護大熊貓不等於人也要做大熊貓。或有人説:大熊貓怎麼了?人還不如大熊貓呢!那人也不如耗子嗎?就算也不如,那聖雄甘地如不如希特勒呢?還是不如?那好,大家提防着你就是,所以還得提防着價值相對主義。

人居各地,習俗不一,人在人羣,孤獨無二,魂拘人身,本的困境與救路都是一樣的。受賄的神受不同的賄,指引愛願的神卻並不因時因地而有改變。

三十物質至上,並非一國一地之歧途,而是全人類的失。你看一切政府的共同目標是什麼?你看全球各地的鬥志昂揚都基於什麼?無不是國民生產總值的增長,以及消費指數的增長;增長增長再增長,似乎人類的前途、生命的意義全繫於物質佔有和消費水平的可持續增長。這樣的競賽之下,誰還顧得上地球?誰還顧得上生態?相互的警告與斥責,不過是五十步恨百步,或百步對五十步的先期防範,討價還價中哪還有什麼愛願和理?完全像貪婪的子孫在爭奪父母(地球)的遺產。本來嘛,做買賣的誰不想賺?非要讓先賺的讓着後賺的,一百步等着五十步,實在也是不通事理。可是話説回來,五十步恨百步也未必是恨其掠奪地球,也未必是恨那消費模式腐蝕着人類靈魂,更可能是恨着自己的手慢,好東西先都讓別人拿了去。如此這般地增長了再增長,賺了又賺,五十望一百,一百望一千一萬,結果無非是地球益枯萎,人間恨怨飈升。而這未必只是政治、經濟問題(把這僅僅看作政治、經濟問題,我疑心那還是中着物慾的魔法,還是像五十望一百而不成時的心理不平衡),多半是信仰出了病,是如林語堂所説:近二千年來人已經聽不懂了神的聲音。豈止是聽不懂,是乾脆不要聽,是如陳嘉映所説:“生活真容易變得有趣,所以沒有人思考。”詩意地棲居嗎?就怕詩人早也認同了飯局中的作與推銷。

三十一有位一向自詡關懷生命意義的老友,忽一自信看透了人生,説:“咳,什麼意義不意義,道德不道德的,你説是不是?”不小心我説了“不是”場面於是有些沉悶,大家對坐無言,然後避開這話題胡亂説些別的。但我知道他心裏在説什麼——“虛偽!”我也知道這一句譴責後面的理由——“老實説,你不看重名利?”我還知道支持這理由的所謂看透——“什麼信仰呀愛願呀,這個呀那個呀,説説罷了,人生實實在在,不過死前的一次消費,唱高調的不是傻瓜就是裝蒜。”虛偽,這兩個字厲害,把它向誠實,效果多佳。比如黃小説的自衞反擊:“各位的做愛難道不是這樣?為何不從實招來?”想想也是,誠實於是猶豫。黃見狀,嘴上或心裏必是脆脆的一聲:“虛偽!”誠實容易被這一聲斷喝嚇糊塗,其實呢,黃只見了愛之形同,而難識心魂之異彩——本來嘛,愛情之要,原是黃的盲區。不過“虛偽”二字真是厲害,它所以百發百中,皆因人非聖賢,誰心裏沒有一些陰暗和隱藏?但這些可能是污濁的品質,恰是人應當懺悔和道德不可或缺的緣由,怎能借坦蕩與實在之名視其為正當?這差不多是個悖論:你説他虛偽,是因其知污濁而隱藏,你説那隱藏的並不污濁,甚至美妙到可供炫耀,那虛偽豈不要換成謙遜了?

上述的虛偽固然不是美德,但畢竟留了一份美好的畏懼在頭上,而上述的坦蕩和實在,則無所畏懼到徹底不識了好歹。好與歹,豈可由實在引出?好與歹本是心魂的詢問。難怪價值相對主義説怎麼都好,它是執實在而不思不悟,助人慾以坦然胡行。有了美好的畏懼在,虛偽則可望途知返,人便有了懺悔的可能。我有時設想,最不可救藥的虛偽什麼樣兒?比如説,有一天懺悔也不是因為看見了自己的污濁,而是追隨着時髦,受洗也不是為了信守神約,而是看它為一枚高雅的徽標,信仰呀愛願呀都跟把黑髮染黃一樣成了美容店的業務,那才真叫麻煩。

三十二但愛願都是什麼呢?如何才算是愛願呢?愛願既然高於規則,它就不能再是規則。愛願既然是天啓,它就不能又是人説。比如,愛願之緊要的一條是愛他人,這分寸如何把握?就算“己所不,勿施於人”是一種可能的把握,但它也只説出了問題的一面,另一面——己之所,怎樣呢?務施於人嗎?你豐衣足食,務使別人也豐衣足食,你安居樂業,務使別人也安居樂業,這當然好。但是,你欺世盜名,也務使別人偷樑換柱嗎?你做偽證,也務使別人知法犯法嗎?顯見是不行,那是教人作惡呀。那麼,你捐資扶貧,你安貧樂道,你殺身成仁,這總不是惡了吧?那麼,別人也都得這樣嗎?你説不必。你甚至説,強迫捐資豈非掠奪?強使樂道,道將非道;強成仁,仁安在哉?如此説來,自掃門前雪吧,不如少管別人的事。人慾乘涼,我獨種樹,人慾出人頭地,我看平常是真,相安莫擾各行其是,豈不天下都樂?可是有個別人叫希特勒,他要打仗,還有幾個別人叫“四人幫”他們要焚書坑儒,怎麼辦?你可能會説:這已經跑題了——倘其自己跟自己打,自己燒自己的書,請便,但你把仗打到別人頭上,那就違背了“己所不,勿施於人”的聖訓,故此一條聖訓已經把話説全。就算是這樣吧,那麼“勿施於人”要不要務施於人呢?要,是“勿施”之否定;不要,是否定了“勿施”你説:還是獨善其身的好,但這是繞圈子,希特勒打來了“四人幫”燒來了!你説:那正是因為是他們違背了聖訓呀?倘人人尊此訓而獨善,哪還會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但他們要是壓兒就不信你那聖訓呢?好了,不管你是指責他們的違背,還是遺憾於他們的不信,都説明這聖訓壓兒就有務施於人的傾向。

三十三怎麼回事?哪兒出了病?

“務施”者,難免為他人所不,故當“勿施”;“勿施”者,又難免誤失了聖訓,故又當“務施”那麼“勿施”與“務施”的分寸誰來把握?魚與熊掌可否兼得?水與火,怎樣和諧共處,相得益彰?

但這是能由人説的嗎?人一説就是“務施”就是“勿施”或就是“誤失”就又要掉進那個邏輯陷阱。

這事必由神説。人,必要從那不可更改的天賦事實(第一推動,或絕對開端)之中,從寂靜之中,大音無聲之中,諦聽天啓。

可是先生,你這就不是繞圈子嗎?你説你聽見了此般天啓,我還説我聽見了彼般天啓呢!這像不像把猴子扮成人,等他説人話?像不像把人扮成神,由他行天道?

三十四這怎麼辦?

這怎麼辦?

這怎麼辦?

要把這一節寫滿:這怎麼辦?

或要用一生來問:這怎麼辦?

人將聽見,那無窮之在莫不是:這怎麼辦,和這怎麼辦?

三十五在邏輯的盲區,或人智的絕地,勿期圓滿。但你的問,是你的路。你的問,是有限鋪向無限的路,是神之無限對人之有限的召喚,是人之有限對神之無限的皈依。尼采有詩:“自從我放棄了尋找,我就學會了找到。”我的意見是:自從我學會了尋找,我就已經找到。

嘆息找不到而放棄尋找的,必都是想得到時空中的一處福地,但終於能夠滿足的是大熊貓和竹子,永遠不能不滿足的是人和人的神;神之路恰是在尋找之中呀。尋找着就是找到着,放棄了,就是沒找到。就比如,活着就是耗損,就是麻煩,徹底的節約和省事你説是什麼?但死也未必救得了這麻煩。宇宙本是一團無窮動啊,你逃得了和尚逃得了廟?天行健,生命的消息不息不止,那不是無窮動嗎?人在此動之中,人即此動之一環,你省得了什麼事?於人而言,無窮動豈不就是無窮地尋找?

問吧,勿以為問是虛幻,是虛誤。人是以語言的探問為生長,以語言的構築為存在的。從這樣不息的詢問之中才能聽見神説,從這樣代代相傳的言説之中,才能時時提醒着人回首生命的初始之地,回望那天賦事實(第一推動或絕對開端)所給定的人智絕地。或者説,回到寫作的零度,神説既是從那兒發出,必只能從那兒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