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5節:第六百三十章: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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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章:如何證明“荒唐,實在是荒唐。”那個審判長搖了搖頭,心底下對公訴方簡直都無語了,用法錘敲了敲桌子,宣佈這個控訴同樣因為證據不足,就此辦結。接下來,就是第四個案子了。
不過,審理這個案子時,公訴方這一次又換了一位律師,神威嚴,不苟言笑,而他面前則擺了厚厚的一摞調查資料,顯然,這件做為壓軸的案子,這一次恐怕不是那麼好糊過去了。
此刻,台上的審判長也抬起了頭,威嚴地向着下面的人掃了一眼後,緩緩宣佈“梁辰案檢方的第四項指控,指控梁辰殺害市金融辦主任劉文波,現在開始審理。首先請公訴方陳述案情。”隨後,已經換上來的公訴方律師站了起來,開始宣讀指控書。[指控書大意就是梁辰在哪年哪月哪天潛入了劉文波的賓館中,將其殺害。陳述很簡單,但有一條卻對梁辰極其不利,那就是劉文波遇害的時間。
因為劉文波遇害的時間段兒裏,梁辰剛好也在這間賓館之內,並沒有出來。除非他能找到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他當時不在案發現場。這個證據,説找到也能找到,可如果找起來的話,未免就有些讓人尷尬了。
當然,這一切暫且按下不提。
此刻,台上的審判長望向梁辰“被告,檢方對你的指控你是否承認?”
“我不承認。”梁辰當然否定。這件事情他理直氣壯,況且他確實本就沒有殺劉文波。現在他還無比的疑惑,倒底是誰殺了劉文波,殺他的目的何在?跟自己倒底有沒有關係?
只是,他也一直沒有查出來這件事情倒底是誰幹的,並且,殺人的這個人,實在是很高明,現在做得滴水不漏,沒有留下半點痕跡。相反,倒是梁辰的指紋和腳印隨處可見——這也是沒辦法的事情,畢竟,梁辰當時可不是為了殺他而去的,自然不用加上十萬分的小心了。但檢方可不管你這個,只講求你在現場的證據。
“你當天去找劉文波,有什麼目的和企圖?”得到審判長的允許後,那個律師走到了梁辰身畔,冷冷地盯着他問道。他就是檢方請來的專業刑事律師,只是就案子説案子,倒並不是得到了誰的授意,與梁辰有什麼仇恨或是攙雜什麼功利思想在內了。畢竟,這件案子也引起了省裏的高度重視,檢方不敢怠慢,成立了專案組,一直在努力地查找線索,只為了早案情大白,今天倒是與梁辰案併案審理了。
“這個問題,可以由我代我的當事人來回答。”此刻劉傳文已經站了起來,準備説話了。
“審判長,由於這是一件刑事案件,被害人身份特殊,案情重大,請允許我向被告詢並由被告親自回答。”那個律師看也沒看劉傳文一眼,轉頭向審判長請求道。
“可以。被告,現在由你親自回答公訴方律師的詢問,不得委託律師回答或是沉默不回答亦或是遮遮掩掩,混淆視聽,含糊不清,模稜兩可。”審判長點了點頭,同意了那個律師的要求,還用了一系列成語,好像肚子裏墨水不少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