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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九章出乎意料的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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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見説話條理分明,先籠統地概括了自己知道的整件事情,免得沒頭沒尾,讓人聽不出重點。

他看見青衫公子緩慢轉身,正對了自己,氣度出眾,難描難言,雙手依然負於背後,藏於了自身陰影裏,除了修長,再看不出之前如玉般的覺,恍若只是自己的幻覺。

“他都説了什麼?”孟奇聲音醇厚。

這段時以來,呂見早就將此事回想多遍,沒有思索,直接回答:“金離突至文安,在下很是驚喜,因為自繼承家業以來,與四處奔波遊歷的他們已少了聯絡,不僅許久未見,書信往來也由於他們居無定所而變少。”

“那,在下於家中設私宴款待金離,酒到酣處,他慨道,‘人生在世,死不要緊,反正親戚或餘悲,他人亦已歌,縱使至親好友,一旦事隨時移,也會因為沒有希望而漸漸麻木與適應,從悲痛中解出來,最怕的是生不見人,死不見屍,親朋好友夜擔心,四處尋覓線索,始終處在悲傷、急切和盼望之中,難有歡顏’。”

“當時我以為這是他闖蕩江湖遇到某些事情帶來的慨,並沒有太過在意,哪想得到他真的生不見人,死不見屍了。”也就是説,金離不是遭遇意外變故而遇害失蹤,在此之前,他便有所預…那他有沒有刻意留下線索?若沒有留下線索,又是因為什麼…孟奇負手靜聽,青衫隨着冬夜寒風輕輕飄蕩,襯托得他淵渟嶽峙:“你可曾問金離來文安之意?”呂見嘆了口氣:“肯定問過,他言有事路過文安,順便來看我這至好友。我那時毫無懷疑,覺得金離不會在這種事情上欺騙我,直接便信了。只追問了一句是何事情,而他含糊其辭。説非是要事,不用擔憂,隨即岔開了話題。”這件事情對金離應該頗為重要,但他又不希望別人知曉…孟奇若有所思點了點頭:“當時你可曾注意金離的狀態,是滿腹心事,還是躊躇滿志,或者猶豫不決?”

“若他表現得異常,在下早就察覺了。”呂見苦笑起來。略一沉道,“若説與以往不同的地方,其實有一點,金離原本拙於言辭,不關心蜚短長,全身心都在苦修磨礪之上,但那他少見得提及江湖上有名的俠侶們,似乎頗為豔羨,被我嘲笑了一通,説他年歲增長。見識豐富,終於開‘竅’,知道想女人了。”這種事情。若是相朋友,任誰遇到都會如此作想,不會覺得金離異常。

是情事糾葛?可什麼情事能讓金離生不見人,死不見屍?孟奇背後水緩緩,近於枯涸,粼粼波光內出諸多河底大石。

難道愛上了不該愛的女人,惹上了不該惹的麻煩?

“也許金離失蹤與情愛糾葛有關,麻煩呂兄查一查他失蹤前後文安城是否有這類事情發生。”孟奇語氣不急不緩。

聽到呂兄二字,呂見愣了愣。細細打量身前的青衫公子,發現無法判斷他的年齡。他面容古拙,有着奇異魅力。氣質成,像是成名多年的高手,但眉宇之間沒有絲毫滄桑沉澱,彷彿還很年輕。

“事關金離,在下義不容辭。”呂見作為地頭蛇之一,打探類似事情比孟奇方便和有效多了,“對了,不知閣下如何稱呼?查出結果後如何給你?”

“不用麻煩,到時在門口放幾煙花,我會親自來問。”孟奇拿足了神秘高手的範。

説完,他讓開一步,立於岸邊林旁,負手看着水,示意呂見可以離開了。

呂見沒有多問,知道有的高手脾氣古怪,不肯被人盤問底,於是招呼過來呂火等人,步伐沉穩地踏上了石拱橋。

過了橋,他下意識回頭,發現岸邊的青衫身影不知什麼時候已消失無蹤,自己本連應都沒!

“金家居然派這等高手來?嘿,金離未失蹤前,求金家重視而不得,直到九竅才算勉強被高看一眼,慢慢接近夙願,誰知失蹤後,金家反而如此重視,造化人啊…”呂見內心慨道。…岸邊樹林內,枯葉滿地,枝頭空蕩,孟奇步伐神妙,幾步就到了一株大樹背後,那裏擺放着一個儒生用的書篋,上面支着青布,似做擋風遮雨之用,裏面藏着“天之傷”火乃蛟鱗打造,可以如軟劍般彎曲,孟奇買了匹配的劍鞘,將它繫於了間,可“天之傷”不同,沒辦法一樣處理,要麼揹着,要麼放於大包裹或書篋裏,否則特徵明顯的它很容易被人認出,失去易*容改扮的意義。

之前孟奇顧及神秘高手的形象,覺得背個書篋出現於呂見面前與整體畫風不太搭,乾脆將它藏於林內,置於自己應的範圍中,負手傲立,似與天地相合。

背上書篋,孟奇運轉*,氣質頓時改變,雖同是儒生打扮,可還是有着明顯區別,之前乃成儒雅之輩,現在則青衫風,洋溢着朝氣和書卷氣,向着林外大步而去。

深重,孟奇直接上了文安唯一的亂葬崗,拿出了一枚赤紅的珠子。

此乃雲中子親手煉製的物品,以金家之人的血脈為餌,可在方圓三里內讓同種血脈的屍骨產生異象,他自己不能前來,將三枚血珠與詳細的消息一併寄存於仙蹟。

孟奇來此,正是想靠血珠找找亂葬崗有沒有金離的屍體,畢竟若被人殺害,亂葬崗是非常適合拋屍的地方,諸多草木茂盛之處皆有死屍藏着,被挖個淺坑埋下的更是不計其數,臭味瀰漫山崗,等閒不會有人前來看是否有被殺之人。

屏住呼,孟奇捏碎了血珠,一道赤光芒向着四周蔓延,將亂葬崗染上了一層鮮紅,更顯陰森血腥,可怕至極。

忽然,遠處有道紅光躥起,像是有人在燃放煙火。

竟然真的有金離的屍骨?孟奇略微愕然,沒想到這麼快這麼輕鬆就找到了。

他腳步移動,似乎不沾泥土,從血灌溉的長長野草上一掠而過,奔到了紅光躥起的地方。

這是一片草木特別茂盛之處,顯然下面埋有屍體,孟奇右掌一揮,掌風凝聚,猛地將草木掀飛,推開了泥土。

表層泥土很淺,一掌之後,孟奇便看到了下方的死屍,他已然化成了白骨,身上沒有一絲腐爛的布條,而且骨頭不全,只得寥寥幾

沾染着泥土的白骨正亮起一層血光,昭示着主人的身份。

一看,淺坑和屍骨都沒有線索遺留,似乎得找於召魂的高手方能突破阻礙,可金離身死多年,怕是早已魂飛魄散,無法召出!

“出來。”孟奇突然開口,聲音在陰森安靜只有犬吠的亂葬崗傳得很遠。

咕咚,一株槐樹背後滾出了一道人影,破爛氈帽,補丁棉襖,渾身惡臭,乃長期在亂葬崗尋覓屍體身上有用物品的乞丐。

“大,大爺,饒了小的吧,小的只是看到這邊有紅光冒出,才過來一探究竟。”乞丐忙不迭地解釋。

他臉龐黑乎乎,滿是泥土,讓人分辨不出年紀,但從身體和聲音判斷,至少四十往上,武功低微。

修煉變天擊地*的孟奇對別人的神狀態變化很鋭,尤其對方實力遠遠不如自己的情況下,更是有直窺心靈之

他察覺到乞丐情緒的異常,沉聲道:“我還沒問,你求什麼饒?莫非此地與你有關,做了什麼不可告知之事?”

“你們這種江湖人士不是特別討厭別人窺探嗎?所以我才求饒。”乞丐解釋道。

孟奇冷哼了一聲:“但我更討厭別人欺瞞。”他目光鋭利,直刺乞丐雙眼,讓他渾身打了個機靈,猛地跪下:“大爺饒命,小的沒做什麼,只是恰好知道這具屍骨的來由,看到紅光後才貿然前來。”

“你知道他的來由?”孟奇皺眉道。

乞丐語速極快:“是,小的每在亂葬崗遊蕩,尋找有價值的物品,換取衣物食物等,所以只要有新的屍體來,小的都會去看一看,除非對方身手極高,能神不知鬼不覺地埋掉。”

“那夜裏,小的飢腸轆轆,琢磨着要不要打只落單的野狗吃,忽然發現陳府兩名家丁悄悄抬着這具屍體上來,匆匆挖了個坑埋下後倉皇而去,再之後,這具屍體被野狗啃咬,幾經變遷,只留下了幾殘骨。”

“陳府?”孟奇沉穩問道。

乞丐毫不猶豫回答:“陳長庚陳老爺的陳家。”怎麼會是他們…孟奇頓覺不解,陳長庚也就是個附近出名的人物,像地主員外勝過江湖人士,家族裏最強的不過九竅,憑什麼能殺掉有所預的金離?

陳府。

陳長庚哼着小曲,帶着貼身護衞,走向最寵愛小妾的房間。

剛推開房門,他當即愣住,因為桌旁坐着一位臉戴面具,身着玄袍的神秘人。

他的面具乃是常見的“元始天尊”目光幽深,正盯着自己!(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