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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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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帥,天!你有沒有搞錯,他哪裏是比較帥而已,他簡直是娛樂圈的第一帥哥,你看他那深邃的深藍眼睛,的嘴,飄逸的長髮,還有那可以為任何女人擋風遮雨的寬闊肩膀,混血兒的他就像是中世紀上社會的貴族,優稚又神秘…簡直讓女人死他了!”馮可可一臉沉醉地説。她就是一個深陷於煒羽的魅力之中的人。

有她説得那麼誇張嗎?丁思菱再次懶懶地瞄了封面上的照片一眼“可是你不覺得他的長髮讓他看起來比較像人妖嗎?”

“人妖?!那是灑不羈!”人妖?多麼可怕的名詞!思菱怎麼會覺得煒羽像人妖?

“你的眼睛沒問題吧?”

“可可,我只是近視。我看得清煒羽長什麼樣。”丁思菱不客氣地賞了個衞生眼給死黨。

“誰讓你的度數那麼深,我會懷疑你的眼睛有問題也是情有可原。”七百五十度的近視,夠深了“我看你不如去配副隱形眼鏡吧。別再戴這副黑眶眼鏡了,覺土土的。”馮可可建議道。思菱的眼睛是屬於水汪汪惹人憐惜型的,可她卻偏偏喜歡用她那副老土眼鏡遮掩起來。如果思菱把眼鏡摘掉,再把頭髮放下來,一定會很好看。

丁思菱推了推鼻樑上的眼鏡“算了吧,這眼鏡從初中就開始陪伴我,已經五年了,我都用習慣了。”戴隱形眼睛還得每天清洗,對着鏡子戴上、摘下,太麻煩了,不符合經濟效益。

“對了,下星期天有煒羽的演唱會,一起去吧。”馮可可轉了個話題。星期天煒羽的演唱會她可是期待了好久。

“演唱會?沒興趣,”丁思菱僅考慮了0,01秒就對馮可可的提議做出了回答。

“別這樣嘛,”馮可可猶不死心地掙扎道,對於自己喜歡的東西總是想要旁人也喜歡,同理可證,對於明星也是如此“大不了我請你去看好了。”她牙關一咬,心一橫地説道。可憐她的荷包又要大出血了。

天知道煒羽的演唱會的門票有多貴,若不是父母都在大公司當經理,每個月給她的零花錢還算多,她又怎麼可能會有這個閒錢去看煒羽的演唱會。

“不用了,我是真的不想去。”她只想窩在家裏,睡睡覺、看看電視、聽聽音樂,享受享受生活“如果我想去的話,也一定會自己花錢買票。”她的父親在警局當局長,母親是一家中型公司的老闆,每個月給她的零花錢雖算不上很多,但攢起來卻也足夠去看煒羽的演唱會了。

“不要,去啦.去啦!”馮可可開始了她的死纏爛打,無論如何也要把死黨拖下水。

“不去。”她又不像可可那樣煒羽.幹嗎去看他的演唱會。

“去嘛!”死纏爛打的工程持續進行着。

“不去。”這事沒得商量。

“如果你還當我是朋友的話,就陪我一起去看煒羽的演唱會。”

“我們是朋友,不過…”

“哪,你可是自己承認我們是朋友,答應要去看演唱會的。”

“我什麼時候…”答應的?

“你承認了我們是朋友,也就同時答應了要去看演唱會。”馮可可強詞奪理地説。

“我沒…”可可居然可以臉不紅,氣不地掰瞎話。丁恩菱覺得自己嚇了好大一跳。

“反正去啦!”馮可可不管三七二十一地下了結論?

很好.終於讓她拐到死黨和她一起去看煒羽的演唱會了。

哦!煒羽,我來啦……

******

…下午五點鐘.是放學的時間了,疲憊了一天的莘莘學子們終於得以回到温暖的家。丁思菱收拾好書包,跨出了教室,走向校門口。

一輛警車正大光明地停在了市第一中學的校園門口.引來了不少學生,老師和路人的注意。一個長得頗為俊秀,身材頎長的男人倚靠在警車旁,在看見了目標人物的出現後,微笑地出聲打招呼。

“小妹!”丁思菱如見怪物般地盯着停在校門口的警車,頭大地看着她的老哥…丁思桁“哥,你怎麼開警車來接我?”大她六歲的老哥自從大學畢業後就和爸一樣當起了警察。據她所知,老哥當警察當得還不錯,去年還被評為十大傑出青年警察。可是…再怎麼傑出也犯不着開着警車來招搖餅市吧。

“沒車嘛,爸今天開車送媽去香格里拉飯店談合約.我的車又送去維修了,總不能叫我踩着自行車來接你吧。”丁思桁走近丁思菱,接過她的書包解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