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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鯊魚搏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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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説,‘這本書講了實話。這就是為什麼。”’接着,他朝我擠擠眼,腿滑下我的辦公桌,得筆直,自信滿滿地走了。他穿着件髒兮兮的運動衫,黑嗶嘰褲管鬆垮垮地晃盪着,股那裏磨得發亮。這就是索貝爾。

他花了些時間才適應工作,放鬆下來:大約在第一週,他不開口説話的所有時間,都在滿腔熱誠、全力以赴地工作。他擔心工作沒做好,會讓執行主編芬尼注之外的所有人都不安。像我們其餘人一樣,索貝爾有張本市十二到十五家工會辦公室的清單,他的主要工作便是與它們保持聯繫,把它們發佈的一點點新聞寫成捧場文章。按慣例,並沒什麼特別令人興奮的可寫。通常的報道,連同一個通欄標題也只有兩到三段:管道工成功加薪3分錢或類似於這樣的東西。可是索貝爾像寫十四行詩一般仔細創作,稿件上去後,他坐在那兒焦慮地咬着嘴,直到芬尼抬起一食指説:“索貝爾,過來一下。”於是他走過去,站在那裏,芬尼吹求疵地指出一點小小的語法錯誤時,他就抱歉地點頭。

“永遠不要以一個介詞結尾,索貝爾。你不能説,‘給管道工們新的討價還價的理由。’你要説,‘給管道工們新的理由去討價還價。…注芬尼很享受這種説教。可惡的是,在一個旁觀者看來,索貝爾用太長時間才明白別人憑直覺就能知道的事:芬尼是個膽小鬼,只要你抬高嗓門,他就會軟下來。這是個脆弱的神經質男人,興奮時,他會口水,用手指梳理他那油膩膩的頭髮,結果手指把他的髮油,就像他的一絲人品一樣,傳播到他碰觸的任何東西上:他的衣服、他的鉛筆、他的電話,還有他的打字機鍵盤。我猜他當執行主編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不願意忍受克拉姆對他的那種欺辱:他們的編輯會議總是從克拉姆的咆哮開始,克拉姆從他的格子間後面吼道:“芬尼!芬尼!”芬尼像只松鼠似的馬上跳起來,急匆匆地跑進去了。於是,你到克拉姆冷酷而單調的質問聲,還有芬尼氣急敗壞哆嗦着的解釋,最後總是以克拉姆一拳打在他的辦公桌上結束。

“不,芬尼。不,不,不!你怎麼回事?要怎麼跟你解釋,你才能聽懂?好吧,好吧,滾出去,我自己來做。”一開始,你會想,芬尼幹嗎要忍受這個——沒人需要一份這樣糟糕的工作——可是答案就像事實擺在那裏,《勞工領袖》只有三篇署名文章:一篇是來自報業辛迪加註的毫無新意的體育特寫,一篇呆板無聊的專欄“今勞工,作者:朱利斯。克拉姆”這篇文章佔了整個社論版,報紙最後還有一篇兩欄的帶框文章,標題是:百老匯直擊作者:韋斯·芬尼在文章左上角甚至還有指甲大小的作者照片,他頭髮抹得油光鋥亮,自信地齒而笑。文章儘量從勞工角度出發,東指西戳地寫點東西——比如,來上一段關於演員工會的報道,要不就是後台工作人員工會——可是大多數時候,他開門見山,以兩三名真正的百老匯及專欄作家的筆法寫道:“你聽説過科巴注裏的當紅女歌星嗎?”他會問那些工會頭頭;接着他告訴他們她叫什麼名字,還有兩條按語,一條淘氣地寫上她的圍尺寸,一條簡單地説明她“來自”哪個州,他會這樣結束:”全城沸騰,人們蜂擁而至。他們斷言,對此本編輯部全體同仁一致同意:此位女士很有品位。”沒有讀者會想到韋斯·芬尼的鞋子需要補了,也想不到他會沒有任何免費門票,除了看場電影或蹲在自動快餐店注裏吃上一個肝泥香腸三明治外,他從不外出。他用業餘時間撰寫專欄,掙點外塊——那數目,我聽説是一個月五十美元。因此這是彼此滿意的易:花一筆小錢,克拉姆絕對奴役着他的受鞭伴讀;注受點小折磨,芬尼可以剪報粘在剪貼簿上,把《勞工領袖》上的所有垃圾剪下來扔進他帶傢俱的房間裏的廢紙簍裏,睡前小聲説個不停,直到睡着,再做個徹底自由的美夢。

不管怎樣,就是這個人,可以讓索貝爾為他的新聞報道中的語法問題而道歉,看着這一幕,真令人傷。當然,也不可能永遠這樣。一天,它終於結束了。

那天,芬尼索貝爾叫了過去,向他解釋什麼是分裂不定式,注索貝爾蹙着眉,努力理解着。他倆都沒發現克拉姆一直站在自己辦公室門口聽着,他盯着濕乎乎的雪茄嘴在研究,彷彿味道極差。他的辦公室離這裏只有幾尺遠。

“芬尼,”他説。

“你應該去當英語老師,在高中裏謀個職位。”芬尼一驚,想把鉛筆別在耳朵後面,卻沒注意那裏已有一枝了,兩枝鉛筆啪嗒一聲掉在地上。

“嗯,我——”他説。

“我只是想我——”

“芬尼,這我不興趣。把鉛筆撿起來,請聽我説。僅供參考。我們不指望索貝爾先生是個通文學的英國人,他該是受過教育的美國人,而對此,我完全相信。我説清楚了嗎?”當索貝爾走回自己的辦公桌時,臉上的表情彷彿從監獄獲釋歸來。

從那時起,他放鬆下來;或者説幾乎是從那時起——與這種轉變牢牢粘在一起的是奧利裏的帽子。

奧利裏是城市大學剛畢業的學生,編輯中最優秀的人之一(打那以後他乾得很好;現在你經常能在某份晚報上看到他的署名文章),那年冬天他戴着頂帽子,是那種防水布做的,雨衣店裏就有得賣的帽子。這帽子並沒什麼特別時髦之處——實際上,它鬆軟下垂,奧利裏戴上它臉顯得更小——可是,索貝爾心裏一定對這頂帽子羨慕不已,把它看作記者身份的象徵,或者灑不羈的象徵,因為一天清晨,他戴着頂一模一樣的帽子來上班,只不過是全新的。可戴在他頭上比戴在奧利裏頭上更糟,特別是他穿着那件笨的外套。但他似乎很喜歡這頂帽子,為了配這頂帽子還慢慢形成了一套新的做事風格:每天上午,當他坐下來打例行電話(“我是《勞工領袖》的利昂·索貝爾…”)時,食指輕輕一彈,讓帽子往後翹起;當他有采訪任務要外出時,他把帽子瀟灑地往前一拉;當他回到辦公室寫他的報道時,他把帽子一扔,讓它旋轉着掛到衣帽鈎上。一天結束,臨下班時,他把定稿扔進芬尼的文件籃裏時,帽子斜斜地遮住一側眉,然後他繞着肩膀一甩大衣,貌似隨意地揚手再見,然後大步走了出去。那時我心裏總有着一幅他的畫面:他一路坐地鐵回布朗克斯注,研究着漆黑的地鐵玻璃窗上自己的影子。

看來他立意要熱愛這份工作。他甚至把家人的照片都帶來了——疲憊可憐的婦人和兩個孩子——他用透明膠帶照片貼在桌上。而我們其他人,除了一盒火柴,從不會留任何個人物品在辦公室過夜。

二月末的一個下午,芬尼把我叫到他油膩膩的辦公桌前。

“麥凱布,”他説。

“想不想為我們做個專欄?”

“什麼樣的專欄?”

“勞工雜談,”他説。

“坦率的工會欄目,從雜談或閒聊的角度出發——小幽默、人物這類的東西。克拉姆先生認為我們需要這樣一個欄目,我跟他説,你是這個欄目最合適的人選。”我不否認我有點輕飄飄(畢竟,我們都侷限於我們所處的環境),可是我也有點懷疑。

“我能署名嗎?”他開始緊張地眨巴眼睛。

“哦,不,沒有署名,”他説。

“克拉姆先生不想讓這個變成署名文章。聽着,這些傢伙會把他們得到的所有信息給你,你只要把它們收集起來,組織一下。這只是你在上班時間乾的活,是你常工作的一部分。明白我的意思嗎?”我明白他的意思。

“也是我常薪水的一部分,”我説。

“對嗎?”

“沒錯。”

“不,謝謝,”我告訴他,接着,我覺得自己很是慷慨,我建議他找奧利裏試試。

“不,我已經問過他了,”芬尼説。

“他也不想做。沒人想做。”當然,我本該猜得到,他按名單挨個問過了辦公室裏的每個人。從這時已將近下班來看,我斷定我接近這名單的末尾。

那天晚上下班後,我們離開辦公室時,索貝爾緊跟在我身後。他像披斗篷似的披着大衣,袖子空蕩蕩地晃着,當他捷地避開人行道上的一攤污水時,手緊扶着那頂布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