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我不會把監護權給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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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答應:“好啊。”兩個人一塊兒去公司附近吃飯,仍舊是上次吃飯的那間台灣小陛,舒琴點了滷飯,百吃不膩。
盛方庭告訴她:“我會做這個。”
“啊?”舒琴很意外,以前他們倆在一起的時候,都是她做飯。她沒法想像衣冠楚楚的盛方庭會下廚,她一直都覺得他不會做飯,常年在外面吃,而且飲食不規律,才會胃出血的。
“是真的,我媽媽教我的。她不怎麼會做飯,但是這種滷飯很簡單,她就教會我了。我一個人回國來,她一直很擔心我沒有東西吃…”
“滷飯看上去很簡單,要做得好吃,也是有難度的。”盛方庭説:“我有私家秘方,可以把滷飯做得好吃,下次有機會,請你品嚐我的手藝。”舒琴看了他一眼,既沒有説好,也沒有説不好。
正説着話,盛方庭的手機響起來,他看了一眼來電顯示,對舒琴説:“對不起,我接個電話。”説完起身就走到餐廳外面去了。
談靜在電話裏很緊張,説:“徐律師剛跟他們談完,對方態度非常強硬,説我們開這樣的條件,是沒有誠意…我很擔心…”
“不用擔心。”盛方庭輕言細語地安她,“把電話給徐律師,我有話跟他説。”徐律師接過電話,盛方庭問了幾句話,跟律師討論了下一步的計劃,徐律師説:“對了,今天醫院通知説可以提前手術,主刀是心外科的主任方詠,聶宇晟不參與手術。過會兒方主任就來跟病人家屬談話了,或許聶宇晟會出現。”
“他們不答應條件,這手術就先擱置。”盛方庭説,“你把電話給談靜,我來勸她。”談靜聽到盛方庭要她拒絕簽字手術,頓時一口回絕:“不,手術拖了這麼久了,絕不能再拖下去了,我不能拿孩子的命來冒這種險。”
“談靜,談判的時候,誰沉不住氣,誰就會輸。你心裏着急,但聶宇晟比你更着急。他是醫生,他比你更加清楚延誤手術的後果,所以他會沉不住氣。只要聶家鬆口,你就能拿到監護權,你不是想要孩子留在你身邊嗎?如果這個時候做手術,做完之後聶家把孩子藏起來,你怎麼辦?跟他們打官司?打一年半載,未必知道輸贏。就算是法院判你贏了,他們不把孩子給你,你能怎麼辦?聶家有錢有勢,在全國各地都有房產,他們隨便找個地方把孩子藏起來,你就一輩子也找不着。”
“我不能讓孩子冒這種風險…”
“你冷靜地想一想,這是目前唯一有效制服聶家的方法,早一天手術,或許會少些風險,但現在孩子住在醫院裏,晚一天手術,也並不見得就有生命危險。可是現在手術時間對你而言很關鍵,你不同意手術,他們就沒有辦法,他們就只能答應你的條件。”
“我做不到…”
“你是一個母親,為了孩子,你應該做到。”盛方庭的聲音冷靜得近乎嚴肅,“你想失去孩子,這時候就簽字同意手術。你想孩子留在你身邊,就對聶宇晟説,除非聶家答應你的條件,否則你絕不會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
“我做不到…”
“那麼想一想聶東遠,你打算就這麼放過他嗎?他是害死你父親的人,他是害死你母親的人,現在你要讓他稱心如意,就這樣把你的孩子搶走,不付出任何代價?”
“這跟孩子做不做手術是兩碼事…”
“聶家如果不忌憚這個孩子,你現在同意手術,將來即使你爭到了監護權,他們也不會痛快地給贍養費。聶家如果真的重視這個孩子,視他為骨血脈,你這時候提出任何經濟上的條件,他們都應該很快地答應你,力爭儘快讓你同意手術。很多東西是錢買不到的,這道理你懂,聶東遠也懂。”談靜小聲地啜泣起來,她説:“平平受了那麼多的苦…”
“所以你以後再也不能讓他受苦了,你要為他爭取最好的一切。你別哭,也別亂了陣腳。這樣,你給對方二十四小時,如果他們答應你的條件,你就簽字手術;如果他們不答應,你就給孩子辦轉院。我答應你,到時候一定幫你找一家最好的醫院,給孩子做手術。”談靜半信半疑,説:“這樣能行嗎?”
“你當然不能告訴聶家,如果他們不答應你就轉院,到其他醫院給孩子做手術。算了,你還是把電話給律師,我讓律師去跟他們説。”談靜順從地將電話給了律師,律師跟盛方庭討論了一會兒,最後掛上電話,對談靜説:“孫太太,這件事還是我出面去辦,你什麼都不要説,如果聶家人或者聶家的律師找你,你一句話都不要説就可以了。請你放心,我們不會延誤孩子的病情,我們只是在想辦法替你和孩子爭取利益最大化。”談靜説:“我不需要什麼利益…”
“監護權是最核心的利益。”徐律師安她,“我們現在做的一切,就是為了能讓孩子留在你身邊。我懂得你不在意經濟上的補償,但我們需要聶家認識到代價沉重,這樣他們才會放棄監護權。”聶宇晟完全沒料到談靜會通過律師告知,她不同意現在手術,除非聶家放棄監護權,並補償鉅額的撫養費和股權。
聶宇晟聽到這個消息完全蒙了,聶東遠則是暴怒,很多年沒有人敢太歲頭上動土了。聶東遠只是冷笑:“當年以為她是個黃丫頭,沒想到今天竟然敢來獅子大開口。”
“這不是談靜的意思。”聶宇晟説,“她不是這種人。”
“你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認清楚這個女人的真面目?起初她就開口問你要一百萬,我還想,行,一百萬,這錢我付了,誰叫她含辛茹苦把孩子生下來,還帶這麼大。可是你看看她,出爾反爾,漫天要價,貪得無厭。孩子在她眼裏是什麼?完全就是勒索我們的工具!”聶宇晟只覺得身心俱疲,他説:“爸爸,算了吧,也許談靜就是想讓我們放棄監護權。我去跟她談,監護權我不要了,儘快給孩子做手術。”
“扯淡!她自以為攥了個寶貝在手裏,會捨得不跟我們討價還價?你不要監護權,我孫子怎麼辦?你不是説,她當時就告訴你,她不要監護權,只要我們給錢嗎?我孫子落在這種女人手裏,有什麼好子過?跟着她遭了這麼多年的罪,到現在還被他親媽當成是搖錢樹。她不同意手術,我跟她沒完!”
“爸…”
“叫律師去,我給五百萬,她愛要不要。實在不行的話,我簽字做手術好了!”
“爸爸,這不符合醫院規定…您或者是我簽字,都沒有用的…”
“那就轉院!轉到香港去做手術好了!飛機呢?你打電話給張秘書,叫商務機待命。”
“孩子目前的情況,本沒辦法承受長途飛行。”聶宇晟覺得要崩潰了,“讓我去跟談靜談一談好不好?她不是不講道理的人。這孩子她看得比命還要重,為了孩子她什麼都肯做,我不相信她會為了錢,不同意給孩子做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