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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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陽是含着金湯匙出生的天之驕子,從小到大,一步步在雷的安排下享受着最好、也最優質的生活,然而,充裕的物質生活卻讓他更空虛。
年幼時他不明白為何自己的媽媽要那麼嚴肅,他真的很想像別的小孩那樣跟媽媽摟摟抱抱、撒撒嬌、説説貼心話,可是,那無疑是一種奢求,也是不可能實現的夢。
少年時他以無言作為抗議,抗議他必須按照媽媽的願望過子;而他也終於明白,那是因為媽媽將她對爸爸的思念全投在他身上。
青年時他以叛逆當作籌碼,也終於可以不用再聽媽媽的話,可以盡情發自己的情緒,但在逞強的背後,卻是心靈的寂寞與苦痛。
他的友、學習過程,媽媽干涉得非常徹底,幾乎是一個命令一個動作,因而造就了他孤僻、冷漠、強硬、陰沉的個。
苞他朋友,男生是看上他的錢,女生是看上他的人。他鄙視、冷酷、毫不留情面的態度,讓他在同之間的人緣很差,而他也幾乎不與同學來往。
幸好,他的冷、他的酷,對某些女人來説卻是種致命的引力,只要他勾勾手,從國中開始就有一羣女生自動撲進他懷裏。
而就算他的脾氣陰情不定,變臉的速度跟翻書一樣快;就算他高傲得從不肯説好聽的話哄女人,女人還是愛死了他。
尤其他的身份還是豪門小開,這更讓他的身價鍍上一層金。
雖然他從不為女人費任何金錢,也從不送珍貴的禮物給女人,但是女人還是前仆後繼的撲向他,希望能麻雀變鳳凰,當上雷家少,坐享天天逛百貨公司、喝下午茶的美夢。
雷偉留下一封信後就不告而別,信裏説他已是胃癌末期,只剩下三個月可活,而他想四處,要家人不用費心找他。
雷明為了雷偉的事,更為了要挽回心愛的子,本是蠟燭兩頭燒,漸漸萌生放棄雷門總經理位置的想法,硬是把雷陽從美國叫了回來。
雷明和雷陽表面上是叔侄,事實上他們只差了兩歲,不但從小一起長大,情甚至比兄弟還要好。
雷門企業是以雷爺爺的名字為名,創立於民國五o年代,以生產各種飲料揚名商界。早年的雷門確曾叱吒風雲,只是隨着雷爺爺的英年早逝,雷獨力撐起雷門,但因為雷的固執及不思變通,雷門的經營逐漸走入死衚衕。
兩年前的雷門非但沒有了當年的氣勢,更在新產業、新技術的衝擊下,變成岌岌可危的老舊產業;雷家空有豪門之名,實際上卻只剩下一個空殼。
雷掌握大權三十年,深知自己年紀已老,是該到了將權力轉移給年輕人的時候。她深思謀略,在算計一切過後,終於將野心的二兒子的勢力給剷除,力雷明出任總經理。
雷明努力挽救雷門,付出一天十八個小時的力,不但要對外拓展版圖,對內還得應付有心人士的虎視眈眈。
雷明終不負雷的期望,這兩年來將雷門經營得有聲有,讓它重新擠進台灣飲料市場前十大,不過卻也讓他付出了慘痛代價。
“你真的要搬出去?”雷陽眉頭緊皺,看來他是暫時不了身了。
要不是看雷明可憐,他才不會回台北受母親荼毒呢。這麼多年來,雷明對母親的孝順簡直到了愚孝的地步,母親説一句,雷明聽一句,完全沒有自己的私生活和自我主見。
他很高興雷明終於懂得要反抗母親,為了這反抗的力道,為了讓母親心裏永遠第一名的孫子欠他恩情,他才會回台灣來。
“嗯,我已經買了房子,葳葳也同意搬去跟我住。”談到心愛的女人,雷明不自覺地出了一絲笑意。
“你跟你老婆和好了?”
“應該算是吧。”雷明其實也不是很有保握。對這份愛,他變得很沒信心。
“既然你已經得到幸福美滿的生活,那等雷偉那小子回來後,我是不是就可以不用再當總經理了?”雷陽對這種會讓人未老先衰、勞過度的位置才沒興趣。
表面上是雷陽跟母親威脅要到了代理總經理的位置,事實上是,壞人他來做,替雷明找個可以順理成章暫時離開雷門的方法。
“小叔叔,恐怕不行。這麼多年來,你都坐享其成,我想該是你要付出的時候了。況且,我想彌補葳葳,想要多一些時間來陪伴她。”雷明推了推鼻樑上的眼忄,斯文的模樣和雷陽的乖張是截然不同的兩種人。
“別喊我小叔叔,我不習慣你這麼有禮貌。要不是有我替你頂着,你老早就被我媽你給着去和親了。”雷陽視他,身體微往前傾,角有股笑。
他不懂,雷明也不懂,明明兩人是被同一個女人帶大的,個上怎麼會有這麼大的差異?難道是因為兒子和孫子輩分不同?
“別説得這麼難聽。我雖然對唯命是從,但婚姻大事,我卻有我的堅持。”雷明反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