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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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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她不是一個聰明的女孩子。

她的媽媽阿玲十七歲懷了她,同年的男友不願負起責任,硬阿玲去拿掉她。

十七歲的阿玲,自己都還是個孩子,什麼都不懂,又怕痛,不肯去醫院,也不敢跟任何人講,偷偷到藥房買些雜七雜八的藥,不管三七二十一地囫圖了它們——人家不是都説孕婦不能亂吃藥嗎?

橫豎吃了亂大一把連自己都叫不出名字來的成藥,這肚裏的種,該是活不成的吧?

活不成,自己就會掉下來吧?

別怪她心狠,沒有懷孕過,自然也沒過產,打胎這一回事,究竟是怎麼?她不懂;孩子的心跳她沒聽過,母愛是什麼?她也不懂。

可這般年華的少女,能懷上自己心愛男人的孩子,誰又願意打掉它?

這男人對她到底有沒有心、有沒有愛,阿玲卻有一點懂了。

可她愛他,就是愛上了,有什麼辦法?

等沒幾個月,肚子大起來,嚇到阿玲,也嚇着男人,嚇得他氣怒地掄起拳頭,想要將孩子硬生生地打掉,結果打傷了媽媽,孩子依然故我,穩穩地生在她肚子裏,連翻個跟頭都懶。

她哭着求他娶她,他不肯,連一絲絲的猶豫跟憐惜也沒有。

如果阿玲有一對正常的父母,打死也不會將女兒嫁給這樣的男人。

這一個男人,還沒有成年,已經壞事做絕,吃喝嫖賭,無一不行,把酒當作開水在喝;一輩子沒有工作過,也沒拿過一錢回去家裏;換女人就像換衣服,對老婆唯一的貢獻,就是拳頭加上心碎。然後,活不到四十,肝臟就硬得像塊堅石,嘔出了滿缸子的血,離開這個世界。

他的心肝,確然硬得像塊石頭,唯一的熱血,死的時候才出來。

這樣一個男人,只要有一丁點兒心疼女兒的父母,就怎麼也不會答應將女兒嫁給他。

可惜,阿玲偏就沒有這樣一對父母。

阿玲的生父是個早死的賭鬼,生母是個懦弱的女人,帶着她這個拖油瓶,嫁給一個小器又沒錢、脾氣暴躁、心眼兒狹窄的鰥夫。

鰥夫自己有幾個小孩,母親跟他又再生了幾個小孩,一串小孩,像串粽子似的綁住他們,讓生活變得更艱難。這些粽子每張嘴張開便是要吃要喝,子過得再慘再苦,總還是自家的種,要張揚着餵食,唯一一張白吃白喝的,就剩蘭她媽媽的嘴了。

像這樣沒有貢獻的廢物,竟然敢懷上男人的野種,他就不怕將她掃地出門。

後來,唯一一個阻止這場婚事的,變成男人的媽媽。

她苦口婆心地勸着阿玲,説自己的兒子是怎樣子她知道,她是為了她好,不願讓她年紀輕輕就往火坑裏跳。

天底下有母親説自己的兒子是個火坑的嗎?

就有!

這母親還説這個火坑,像原子爐一樣,能燒得你屍骨都不剩!

可阿玲不怕,着眼淚説的還是那一句——愛上了,有什麼辦法?

有什麼辦法?

沒有辦法的阿玲,嫁給除了做惡以外,同樣沒有辦法的他。結婚的當天,他就成了失蹤人口,不需要去報警,她知道,他厭了,便逃也似的離開她。

可憐的十七歲的新娘,大着肚子,住在租來的小房間,拿着男人的寡母提供的少少生活費,守着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的老公、不知道在哪裏的未來,還有,被她的少不更事,被她的無知與殘酷傷害到的.可憐的蘭。

“mx“mx“mx“mx“mx“mx“mx“mx蘭,自她有記憶以來,媽媽總是成天喝得爛醉,醉死了就昏睡,睡醒後又喝,難得清醒的時候就打她、罵她;能夠的話,桌子底下是她唯一可以躲藏的地方。她經常待在桌子底下,祈禱她媽媽不會發現她,可以暫時躲過一場皮痛,但是有時,也躲不了。

鄰居常常聽見打罵小孩的聲音,卻不曾聽見過小孩的哭叫求饒聲,小孩他們是看過的,她小小的身上、細瘦的手腳,有數不清的傷痕,被衣架子打的、酒瓶砸的、煙頭燙的,什麼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