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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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用了。”
“你知道這個人?”她當然知道,還差一點就把眼淚給笑出來,但她不想和湘茹説那麼多,原來人真的是得靠自己,靠山山倒,靠人人垮。
“他不在台灣。”她含蓄的表示。
“所以你找過他了?”宋湘茹關切的説:“等他回台灣,你可以去試試。”盧姿玫應付的點頭。
“如果你是兩個月之前來找我,我還可以給你一些幫助,但是現在我自己已是泥菩薩過江,你當然也可以留下來,只是我發不出薪水。”她痛苦道:“我甚至可以告訴你,如果你找到援助,別忘了我!”
“我如果有辦法…”
“姿玫,我開玩笑的,你把你自己先照顧好再説吧!”宋湘茹誠心一句。
“加油!”盧姿玫點頭。
----不知道盧姿玫會選擇窩在一家破舊、不起眼而且看起來出入複雜的小旅社,如果老闆知道…問題是老闆並不知道。
把一些證件放進牛皮紙袋裏給餘正剛,盧姿玫不忘叮嚀“辦好快點還我,我找工作需要用到這些證明文件。”
“老闆代我幫你找地方住。”他看看她的小房間。
“這裏…”
“這裏我負擔得起!”她馬上搶白。
“你在這裏有沒有被人當成是鶯?!”他不客氣的問:“你知不知道這種旅社是被專門用來做什麼的?你有沒有突然被人問到價錢多少?”
“這些都可以克服!”她嘴硬。
“如果出了問題…”
“我的命。”他當然知道她是在賭一口氣,而且是要做給他老闆看,但是拿自己的安危開玩笑,那太不值得了,如果真的出了什麼事…那就後悔莫及了。
“我有老闆家的鑰匙,他不在台灣的這段期間,你可以住在那裏,他不會知道的。”餘正剛提供一條路。
“你還可以省錢。”
“擅自進入他人住宅,是會被當成小偷的。”盧姿玫回答他。
“但你是他的老婆,『現在』還是。”他揚了下手中的牛皮紙袋。
“那更諷刺,他沒有一秒鐘曾當我是他的老婆!”
“可是法律上…”
“馮毅一定會告訴你,”盧姿玫故意裝作一臉酷酷的模仿起馮毅。
“去他的法律!”餘正剛笑了,有點無奈的。
“辦個離婚手續要多久?”
“幾天吧!我又沒有辦過。”他敷衍。
“你不要拖拖拉拉的,辦事要有效率。”
“你找到工作了嗎?”
“我問了家翻譯社,他們是論件計酬,而且不保證每天一定有東西可以翻譯,付的酬勞也不高,但起碼是個開始。”盧姿玫不怨天尤人,事實上,她已經很偷笑了,起碼她還可以翻譯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