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這一刻的動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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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惜傻了。
燈光在她肩上鋪上一層比柔更柔的黃暈。
方真心中更添憐惜。
他心中忽然有個千呼萬喚的無聲:你嫁給我好嗎?他想這樣問,可是心中忽然掠過一個亮麗的音容,説到嘴邊的話變成了:“我殺了回絕,這兒是不能再留了。”惜惜忽然黯然了。
這個男子,終於要走了,他難道一點都不顧惜她嗎?她這樣的忖思,隨後又想到:為了他的安危,他是應該走的,他豈是可以留得住的?何況,要他走是她自己提出來的。
人生裏有些事,一步跨出去即成天涯,縱然無歌,但能無悔。
“你幾時走?”方真很想説:“我帶你一起走。”他心裏多麼想説。
可是他沒有説。
──為什麼沒有説出來?
原因也許連他自己也不甚清楚。
也許他掠過了一個念頭:待真的走時,再把她一起帶走;俟儲夠錢時,再一起贖她,那時候豈不更實在、更加驚喜?
或許因為這樣,他才沒有説出來。
或許因為那樣。
不過不管為了什麼,人生裏,能對着一位紅粉知音,映着晚燈,倚着欄杆,你還能求什麼?你為何不去把握?如果一剎是永恆,那麼永恆就是一剎。如果把握不住,讓它溜了,再沒有永,再沒有恆,再沒有燈前倚欄的人,空擲傷懷,也只不過是一抹自焚的火花。
也許惜惜心裏有千呼萬喚的期待。
也許方真裏有語還休的真情。
不過都還未曾説出來,就已經聽見樓下有人説:“差官,剛才在路上謀財害命的,就是這幾個黑衣人。”方真不認得這個生意人。
可是這個生意人好像很有辦法。
尤其是應付這種死人的事件,以及應付那十幾位睡眼惺鬆的差官──看來那幾個差役反而像是受他指揮。
那商人卻對方真十分絡,像認識了他十年八年似的,跟他共住了十月八月一般。
據那商人的説辭,是:他做了單生意,來“依依樓”尋樂,遇上了一羣“劫財害命”的,方真路見不平、拔刀相助,以寡敵眾,迫於自衞,只好殺傷了幾名“大盜”這件事,不但那商人親眼瞧見,還有兩名僕僮可以作證,還不知怎麼來了七八個“途人”都説可以為此事見證,言之鑿鑿,聽得連惜惜都幾以為自己是做了一場夢,真的有這回事一般。
差官取了供詞,清理屍骸,居然不盤查方真,也不落供審訊、更不拿他回衙,就這樣草草了事,表示結案。
看那些衙差的表情和聽他們的語態,彷彿方真殺了這幾個人,還理應拿個什麼橫匾獎狀似的。
這事當然莫名其妙。
可是俟那位商人打發差役們走遠後,上得樓來,跟方真笑着一點頭,就要別去,方真一見他的眼神,心頭一凜,揚聲問:“請教尊姓大名?”這句話一問,一切都“真相大白”了。
因為那商人的回答是:“顧佛影。”有“顧盼神風”在,哪有解決不了的事!
像這種幾條人命的小事,在洛陽城裏,要出動到顧佛影,實在是小題大作,大材小用。
以他的聲威,只要代下來幾句話就可以了。
顧佛影道出自己的名字後,立即便走。
不求對方謝、不圖報,馬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