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七三章遭遇富三代和紅三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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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人影視的合同有問題。
不論是新人合約,還是老藝人續約時的合約,都有問題。
一般情況下的藝人合約,即便是新人入行的第一份合約,裏面也會註明每年為他接幾部戲或者出幾部唱片等,保證藝人的出鏡率,以保障藝人最基本利益。
而成名藝人的合約裏,對此會有更詳細的條款。諸如每年至少接幾部戲,廣告代言多少個,幾部戲是男一或女一,投資規模達到什麼水平的有幾部,有幾部能夠登陸上星衞視或者影院。
這是對藝人合法權益的最基本保障,要不然藝人跟公司簽約後,公司一直不管他相當於變相雪藏,腫麼辦?
當初霍健華和馮紹鋒簽約萌人時,都曾指出過類似的問題。
如今陳赤赤也注意到了這個問題。還是那句話,他不是那些沒有背景跟腳的新人,知道正常的藝人合約應包括的具體內容。
而萌人影視的合約明顯存在這方面的不足。
以前還好説,藝人跟公司撕·打官司要求解約,大都處於下風。但是現在資本熱錢加速
入娛樂圈,局面開始發生變化。
當藝人和老東家撕·,不惜對薄公堂要求解約時,往往已經找好了下家。這個下家會找來
通相關法律條文的專業律師,針對原合同的條款內容逐條分析,找到不合理的地方,從而通過起訴,使得法院判定原合同無效。
又或者雙方私下和解,老東家放人,藝人象徵賠償一部分違約損失,對外可以報個高價,讓老東家得了面子能下台。
陳赤赤本就沒決定要跟萌人簽約,只是想看看萌人的合同長得什麼樣。
看完之後他立刻發現萌人的藝人合約中,存在極大問題,嚴重缺乏保障藝人權益方面的條款。至於説簽約萌人必須先一萬塊簽約會員之類的,反倒是不值一提的小事。
也難怪萌人今天搞出這麼多事情。
陳赤赤搖搖頭,放下手中的合約;“麥總,你們公司的合同太霸王條款了。”鄭愷聞言,也放下了合同。
晹小星從旁解釋:“我們萌人的所有合同都是如此。你可以去問胡戨和馮紹鋒,他們也是東戲出來的,是你們師兄,合約內容除了片酬分成比例有所不同,其他的基本一模一樣。”鄭愷遲疑片刻,説道:“麥總,我還是希望合同中能增加相應條款,以保證我作為一名藝人的最基本權益。”
“不可能,因為我討厭內鬥。”麥小余一指闌尾兄弟,“你們兩人的關係很好,但如果公司簽下你們倆後,其中一人先出成績,另一人心裏會不會有想法,認為公司偏心,沒有把更好的資源留給自己?”名利面前,一切皆有可能,而娛樂圈又是個充滿“奇蹟”的地方。
陳年的老鹹魚可能一朝得勢大舉翻身,紅透半天;而親密的好友也可能變得形如陌路,老死不相往來。
有些大賤巨賤旗下的幾位明星大腕,關係勢同水火。如非必要幾乎不會同框出鏡,即便同框出鏡能不站在一起絕對相隔甚遠;或者某位明星大腕接到了一個好劇本,但由於沒有檔期只得遺憾錯過,卻絕對不會將這個機會介紹給同公司的其他明星大腕。
還有公司內部拉幫結派,部分藝人跟着這一派,部分藝人跟着那一派,搶資源、搶機會、搶人脈…擎天內部便是如此。
這種內鬥雖然會對公司造成一定的損耗,但對於老闆來説有着莫大的好處,如同古代帝王的制衡之術,也是老闆們的御下之術。
如此一來,極大程度保證了自身的權威,還不會出現功高蓋主,某人帶着公司大部分藝人集體出走,給公司造成致命一擊的可能。
但是麥小余不喜歡這種內耗,也不想在內耗中費自己寶貴的
力。
他的力都留着對付擎天呢!
“萌人每籤一名藝人,都是我親自出面,因為我相信我不會看錯人、籤錯人;而藝人需要信任我,相信我簽下他們是真心看好並且打算把他們捧紅,而不是簽下來雪藏用的。”陳赤赤和鄭愷默然。
麥小余繼續説道:“説到底,還是信任問題。我信任你能被捧紅,而你又是否信任我能把你捧紅,這份合同就是檢驗彼此信任的第一塊試金石。
如果連這一關都過不去,我們之間無法建立最基本的信任,將來面臨外部的名利誘惑,內部的資源分配,又何來信任可言?”
“麥總,你是否太高估這幾張紙的效果了,簽了它就有信任可言了?”陳赤赤再次質疑。
“這幾張紙是培養信任的第一步。你之前不是説,我試探你們人品的方式很幼稚嗎,我是故意的,真正的用意是為了順利引出‘信任’這個話題。”
“有些時候,信任很脆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