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盜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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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洗車的活兒太累,賺錢太少,於是我加入了一個裝修隊。老六和張德彪認為我活絡,也隨我加入了裝修隊。我們什麼也不會,只能從土工做起。鋪瓷磚的工錢有兩種算法,走工的話大工一天六十,小工二十五,我只能是小工。後來我學得快,很快就開始走大工了;如果按面積算一個平方十二塊錢,我只能得八塊錢,工頭走四塊錢。
有一次我們給一個別墅做裝修,我砌了一個保險櫃。這個保險櫃藏在他家的傭人房的衣櫃裏,真想得出來。我聽説過裝修工人做小偷的故事,所以我就留了一個心眼兒,仔細地看了它的結構。
我起了歹心了。我承認從那一剎那開始,我生長了一個十分惡毒的念頭,為此我有所準備。這一次是我先有惡念,再有行為。但我什麼也沒對老六和張德彪説。我把我以前做萬能鑰匙的本事拿出來,一共做了十幾把。我試了試,它還管用。
三個月後的一天夜裏。我重新潛回那個別墅。別墅沒有防盜網,我順利地進了門,來到了保姆間。他家還沒請保姆。我作案近半小時,竟然沒有被發現,他們都在樓上睡死了。當我打開保險櫃的門時,我看到的不是存摺,而是現金。
我看着這麼多錢,突然心生恐懼起來,好像它是一顆炸彈似的。我手伸過去時突然發抖了,我不敢多拿,只取了一捆,就趕緊溜出了門。
我來到郊外,就在野地裏一直呆到天亮。我數了數那錢,一共有三萬塊錢。我嚇壞了,如果我手中的一捆就有三萬塊,那麼在保險櫃裏的錢至少得有個幾十萬上百萬。我覺得我的心就要從喉嚨裏竄出來了。
不過我高興極了,這錢來得那麼容易,而且就這一單,我就成了富翁。我曾經發誓,有一天如果我成了富翁,我要吃最好吃的東西,然後吃一半扔一半。我要買一套西服穿,掛兩條領帶。我想,現在我要吃什麼呢?於是我去了一家烤鴨店,一口氣叫了兩套烤鴨,可是我吃了不到一隻就飽了。我走出烤鴨店,把另一隻打包的鴨子隨手就扔到了垃圾堆裏。
可是我走不到多遠,心裏突然非常難過。我好像看到了妹妹和父親的臉。他們的眼睛在看着我,説,你都在做些什麼啊。難道你有了錢就為了做這種事嗎?我非常羞愧,把烤鴨撿回來,請老六和張德彪吃。
他們很高興。我説我要謝謝他們這一年來對我的照顧。老六説,這是哪兒的話,兄弟嘛。可是我把三萬塊現金往桌上一放,他們全傻眼兒了。我説,這是拿來的。老六哆嗦説,是偷來的吧?我説,是拿來的,不是偷來的。張德彪説,你…是從哪兒拿來的?
我突然覺得有話對他們説。我説,你們知道什麼叫革命嗎?革命有時候不但拿錢,還搶錢,不叫搶,叫剝奪。剝奪地主老財的錢,但不算犯罪。今天我這也是拿錢,因為老子活不下去了。而那些有錢人的錢花不完,還放在櫃子裏漚爛,這裏頭就是不公平。老六説,人家有本事唄。我説放,我就不信這
,我最不愛聽這個,我,你,還有德彪,都有本事,但是我們沒有機會。我相信一條,老天爺把我們這些人生在地上,不是叫我們捱餓的,地上那麼多東西,我們卻會餓死?這是我永遠也想不明白的,這裏面有問題,一定有問題。張德彪説,對,有問題。我説,你看,三天過去了,那家人沒有報警,為什麼呢?不義之財唄,他為什麼不敢報警?做賊心虛唄,所以,我不是賊,他才是賊!老六説,他一定是貪官就對了。我説,我們等等看,如果一個星期過去,他還是不報案,那他就一準是貪官了。我們沒有害人,我們是為民除害。
我把錢分成三份,説,我拿錢是鬧革命,不是為了發財,這錢分三份,我們一人一份。老六和張德彪楞着,呼都不勻了。我説,你們還怕嗎?這錢是偷來的嗎?老六説,不是。我説,不是你怎麼不動手啊?我又説,你們別害怕,我再説一遍,我偷過錢,你們不知道的,我偷過車上的錢,可是我心裏很慚愧,把錢都發給乞丐了,一分錢也沒給自己留下。從今天開始我專找貪官下手,保證不偷老百姓一分錢,我不但不拿他們一針一線,我還要把我
到的錢給他們,就像現在給你們一樣。
老六低頭説,我知道你的意思。
張德彪説,我們拿了這錢,是不是就要跟你一起幹呢?
我説,那你瞧着辦。
老六想了想,説,木生,這樣吧,你把錢收起來,我們跟你幹,我也想清楚了,你説得對,我們這是打土豪,如果你真的不為自己,我們信得過你。
我説,這樣,我們把這錢留下一部份我們用的,其餘的你分成紅包,一個一百塊,悄悄地分給那些窮人,就是來城打工的,上訪沒錢的,別讓人知道是你給的。
老六説,行,我晚上去辦好了。
張德彪説,那我再去找幾個兄弟來,他們過去搞這個是行家,在滾水裏練摸肥皂練過三個月呢。
我説你別咋呼,我們跟他們可不一樣,我們要的人是好人,不是壞人,我們做的事是好事,不是壞事,你明白了嗎?我們先要搞清楚哪一家是貪官,一定要先作調查研究,他要是貪官,他就吃啞巴虧,就是一萬年也不會把我們查出來,我們一定要知道他們的現金、首飾和禮品藏在什麼地方,要專拿這些東西。
我説,同志們,有沒有信心?
張德彪説,有信心。
接下來的一年發生了很多事情。如果我告訴你我做了一年小偷,就是對我信念的侮辱。我們的人發展到一百多人,但這些人都受過訓練,我們的主要訓練不是在滾水裏摸肥皂,而是對老百姓秋毫無犯。我們執行一個案子時,需要作充分的前期調查。我過去讀的書起了作用。我搬用了偵探小説的模式,我把《教父》這本書翻爛了。我學着裏面的方法,召集了一羣人,警察把我們叫團伙。但我們和一般的團伙不同,我們從不在歌舞廳鬧事兒。我們只是選定目標,然後悄悄下手,洗劫他們骯髒的錢。我們搞到手的常常不是現金,而是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比如名錶,花瓶,古董,首飾…這些東西讓我傷腦筋,因為我需要錢,以便分發給窮人,而這些東西要兑換成錢是要冒風險的。
當我們調查到一户貪官後,我們就踩點下手。我們執行了好多案子,但沒有一家報警的,我心中就有數了。但有一個清華區的公安局副局長被偷後,動用了人員偵察,已經查到我住的一帶地方了。老六説,事情不對呢,老大,他和別人不一樣,別人不敢查他敢查,他是警察局長。
我想了一夜。思想如何對付這件事兒。早晨的時候,我有主意了。第二天我寫了一份聲明,表示在公安局副局長的家中查到如下贓物,包括金鍊子八條,名錶四隻,現金十二萬元,美元一萬元,房契一份,洋酒三瓶,吩咐老六大清早貼到檢察院大門口,地上就放着這些東西。上崗的武警到崗後,立即報告了在門口發現的東西。
不到一個月,這個副局長被雙規了,又過了一個月,他被逮捕了。他就這樣完蛋了。從此,再沒有人敢查我們,誰查誰倒黴。我們每偷一家,就把他家藏贓物的位置公示出來,在大街上貼布告。我不在佈告上寫我的名字,只寫上“羣眾”但我不會忘記在布吿左下方寫下“此布”兩個字。因為以前在我們鄉下,每逢殺人,布吿上都有“此布”兩個字。我寫這兩個字的時候,覺很過癮。
我們用這樣的方法整倒了好多人。政府知道有一個團伙在做這些事,但他們裝聾作啞,因為他們要靠我們提供線索,反貪局和檢察院就撲上去抓人。老百姓卻真的以為是羣眾在舉報。但公安局是知道底細的,他們拿我們沒辦法。
有一回出了一件事兒,張德彪偷了一户人,事後證明不是貪官,是一家賣衣服的小販。他看了人家往銀行存錢眼紅,就單幹取了人家一萬塊錢。事後他十分害怕,因為我們的錢是統一管理的。他好吃酒,花銷大,所以單幹。老六領了他來,大家商量怎麼辦。我説,犯罪是要受罰的。我們不能犯罪,別人説我們是犯罪團伙,我們不承認,就是因為我們沒有犯罪。可是今天,你這樣讓我們掌自己的嘴巴。
有人叫他去自首。
老六不同意,説這會出大事兒的。
我説,我知道你不是故意的,我不怪你,你也不要怪自己,你哪隻手不老實,你就怪哪隻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