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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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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後美國紐約大而寬敞的辦公室裏,佈置的一點也不像是辦公場所,暖而温馨的木質裝潢,讓人有種想要特地去泡一杯香濃的咖啡在這裏坐下來好好品嚐的衝動。

設計這一間辦公室的人正悠閒地坐在沙發上,一頭不曉得多少年沒修剪過的黑髮,柔順自然地散再寬闊的肩膀、後背,讓原本便立體的五官,更增加了一股獷的味道。

第一次看見他這個模樣的人,會認為他就該是這個放蕩不羈的樣子,但是隻要是超過六年以上的好友,都曉得他曾經還有另外一種斯文沈穩的裝扮。兩種完全不同氣質,就像是兩個不一樣的人。

“你準備回去了?”羅賓在他的對面坐下,一身筆的西裝跟對面那身襯衫牛仔褲是截然不同的格調,相稱之下格外顯眼。

“是啊!都這麼多年了,也該回去了。”沉沉的聲音有着嘆,一點也不像是這個看似瀟灑無拘無束的人會出口的話。

宋衞樵喝了一口秘書小姐剛泡好的咖啡,喜歡上這種完全不加不加糖的苦澀,自從來美國之後,喝咖啡的習慣越來越濃,有時候覺得大概自己的味覺已經被這裏又甜又濃的食物給麻痹了有不一定。

“已經不想你那個深愛的女人了?”

“不!依然想,依然深愛。”

“那回去做什麼?”跟他相處有六年多的時間,從他一開始踏上美國這一塊土地開始到現在,對他的事情雖稱步上了如指掌,但是該知道的不該知道的他有通通都知道了。

宋衞樵苦笑。

“開始我以為一定要遺忘才能夠不再痛苦,但是這幾年來的四處遊走,想通了很多,既然愛上了,就不該遺忘,那對我,對每一個身在其中的人而言,都是一種幸福,更像是一種神聖的儀式,因為我記得,所以她便存在。”想了這麼多年才想通,可見自己是怎麼蠢的一個人。

羅賓笑笑,他沒有他那種痛苦的經驗,所以雖然他説的話他都懂,但也不過是字面上的意義,要他真正體會,他寧可像目前這樣平平淡淡在幸福裏當個傻瓜,也不要去經歷他曾經接受過的一切。

“隨你,反正公司是你的,愛怎麼樣都沒關係,偶爾記得回來看看我這個老朋友就好…如果可以,順便帶你皮包裏的那個小朋友一起來。”直接移身到他那一頭的沙發坐下出他口袋裏的錢包,悉地翻出內層裏那張像靈一樣的照片。

這張照片是衞樵來美國第一年年底時季家夫隨聖誕卡一起寄來的,那時候他跟衞樵一間宿舍,瞧見卡片裏那張清靈的容顏頓時驚為天人,還吵着要他幫忙介紹認識。

這麼多年了,不管看幾次都覺得漂亮,要是他背後多了一雙透明的羽翼他也不會覺得訝異,在盪鞦韆上的靈。

宋衞樵微笑,接過他手中的照片,曾幾何時,他不再害怕面對這一張清靈的臉龐,心裏有的,只是思念,深深切切,層層迭迭,濃的話不開的思念。

他…好嗎?

“你愛他?跟愛季璃一樣嗎?”這一直是多年來羅賓心裏的疑惑,每每聽他講起三人之間的相處時,他永遠也分不清誰對他比較重要。

“我不知道。”他沒想過自己會愛上男人,至少從來不會對一個男人的身體到渴望,而每一次見到季琉時,他總想要親親他,抱抱他…這算是一種情慾嗎?

太難以歸類,每一次看見小琉的人都會想要親親他、抱抱他,不可能每一個有這種念頭的人,都是對季琉帶有一生相系的想法。

唯一他知道的,就是他在乎季琉,非常非常地在乎。

若要説季琉是他最重視的人,他絕不反對,但是不是愛?他不知道。

“或許這一次回去,你就可以得到答案了也不一定,我從來就不認為人一生只有一個戀人,忘記是聽誰説的了,他説人啊!一輩子可以有很多個最愛的人,但是能夠相伴一生的卻僅有一個,所以,如果這次回去你發現你真的愛他,千萬別因為他是男人就放棄。”或許,他真的就是他可以在一起一輩子的人。

“我懂。”如果,真有一輩子,他不會傻傻的放手,失去一次,就已經足夠了…

“你寫信跟他們説你要回國了嗎?”

“説了…但是這兩年來我寫了不少信寄回去,一直都沒有回信,連我寄去的email,都只得到對方信箱已滿的消息而退回來,所以我不曉得他們知道了沒有。”連季爸爸季媽媽都忘記了他這個人了嗎?兩年多前還一直有回信的,然後在大前年的四月之後,就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沒有消息的子,讓他更加的想念那一個單純的人兒。

“不過,都準備要回去了,他們總是會知道的,給個驚喜也好。”想跟那年第一次見到季琉一樣,帶着一束海芋滿天星,靜靜地看着那人兒在鞦韆架上等待。

不敢期望他對他説出我好想你,只希望能夠在見面時,瞧見他眼裏閃爍的光芒。

見面的第一句話,他恐怕會同離去時一般,除了對不起三個自之外,再也難以吐其它。台灣怕季琉認不出自己來,回國之前他先去理了自己的發,重新恢復到以前斯文的模樣,一下飛機,連自己的家都沒回,直接就提着行李到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