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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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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房子是、是你要住的,為什麼要我、我喜歡?”她不由自主結巴地問道。

“因為我相信你的眼光,有什麼不對的地方嗎?”他一臉無辜樣。

她眨了眨眼,急忙搖頭。

“沒有。”她説,同時暗罵自己一聲笨蛋,竟然胡思亂想,以為由她做主,她喜歡就行了。她是個大笨蛋。

“既然如此,待會兒你跟我到飯店一趟。”他説。

“為什麼要到、到飯店?”她不由自主地又結巴起來。

“因為我的證件都在飯店裏。”

“用不着這麼快就給我證件啦,等房子找到之後——”她急忙搖頭解釋,話未説完又被打斷。

“我要坐今晚的飛機去法國工作,”他告訴她。

“至少要在那裏待上一個月的時間,接着還要去墨西哥一趟,再回來,可能已經是三四個月後。我希望下次回來,就可以‘回家’。”沒想到他才出現又要離開,夏筱婕不覺一陣失落與難過。但她憑什麼失落與難過呀?她又不是他的誰。

“我知道了,我會盡量達成你的希望,讓你下次回來就可以回家。”她認真的點頭允諾。

“謝謝你,喂小姐。”他深深地凝視她説。

聽見這悉又令人懷念的稱謂,令夏筱婕的喉嚨一陣揪緊。

“不客氣,喂先生。”她啞聲開口。

那是一棟有草坪庭院的獨棟洋房,兩層樓,有車庫,佔地一百平,基本上可以説是一間豪宅——事實上它就是一間豪宅,一間價值一千三百萬,依山伴水的豪宅。

羅謙只有一個人,其實不必買這麼大的房子,但夏筱婕總覺得她得將他的未來考慮進去,因為他遲早都會結婚生子,擁有其他家人,所以加還是大一點比較好。

之所以選擇獨棟洋房而不是公寓,是考量到隱私問題,畢竟羅謙也算是個名人,應該不希望在出入時被人指指點點,或成為住户們茶餘飯後的討論對象才是。

至於選在依山伴水的郊區,而不是煙塵噪音瀰漫的市區裏,那是因為他們曾經討論過對於城市與鄉村的喜好,他的選擇永遠都是傾向後者。理由很多,例如比較安靜,比較有人情味,比較淳樸,比較悠閒,空氣比較新鮮等。

所以她知道他喜歡寧靜的鄉村,更甚於生活能方便的城市。

綜合以上幾點,再加上他的存款多到令她咂舌,以及連他的律師都舉雙手贊成她的決定,她就更加有恃無恐地幫他撒下一大筆錢置產,順便賺取他一點佣金,幫他們的女兒買禮物——這可是爸爸送女兒的第一份禮物呀!

時間在忙碌中過得飛快,四個月的時間,轉眼就過。

筱妤和小區在這段時間裏結了婚,讓她看了好生羨慕,情不自地更想羅謙了,卻只能用幫他打理新房子的方式來訴情,事事親力親為到讓所有工人以為她是這房子的女主人。

房子的裝潢從上星期開始進入驗收階段,而身為屋主的他卻始終音訊全無。

他的律師跟她説,沒消息就是好消息。

她原本還不懂這句話是什麼意思,直到陳律師跟她説了一些他的過去。

例如因為想拍戲羣眾示威遊行的照片,結果被打成重傷,在醫院昏了兩天,醒來動彈不得而無法和人取得聯絡,足足失蹤了一個星期,那是還有人傳説他可能死了。

又例如為了取材而隊,在非洲大草原裏了路,差點成為獅子的晚餐。

還有例如太閒了,竟然報名志工,跑到災區去救助災民,結果災民成暴民,志工們首當其衝…這類的事,屢見不鮮。

“所以,”陳律師下了個結論“對於握有他遺囑的律師來説,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夏筱婕深表同意。對,沒有消息就是好消息。

帶着這樣的祈福,她替他驗收了房子的裝潢,還幫他選購了所有生活家電和用品,希望他在辛苦工作歸來之後,除了休息之外,可以不需要再煩擾任何有關房子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