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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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願意告訴你那天晚上的事。
不過,首先我得告訴你有關勞的事。
他和我住在一起,我們是老鄉,我上小學時就認識他。所有同學都崇拜他。他驕傲自大,反應捷,身強力壯,愛開老師玩笑、搞惡作劇。他給我取個綽號叫“耗子”所有同學都跟着叫。
上中學時,我不願和勞他們那一夥人在一起,我討厭他們,他們一肚子壞心眼兒。勞上高一時就被學校開除了,之後,我再也沒有在鎮上看見他。
三個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館裏遇見他。當時我正面對一個難題。和我分租公寓的人已經搬走,我不想單獨負擔每月兩百一十元的房租。
我銀行裏有些存款,我從不揮霍,只攢錢。從小母親就教我:存點錢,積少成多,將來自己創業。
母親是個好人,在我十四歲時去世。我經常懷念母親。
勞和我大談小學時的往事,他提到要找新住所。他似乎不壞,叫我名字,而不是“耗子”他談吐文雅,衣服乾淨,樣子説得過去。我告訴他我的處境以及房租的事,然後説,也許我們可以住一起試試,看看合不合得來。
事情就是這樣開始。
有一陣我們相處得不錯。他喝酒,追女孩,偶爾不去上班,向我借點兒錢,總是有借有還。
我們各有各的房間,我常常在自己房間裏聽收音機和看書,他在起居室看電視。
夜裏他通常不在。假如回來的話,也是很晚才回來。這種生活方式還可以,我想至少還可以維持幾個月,一直到我的租約期滿。那時假如我找不到分租的人,就搬出去。
不久,我認識了麗莎。
她是我做事那個鞋店附近的一家餐廳的女招待,有一雙明亮的眼睛,聲音柔和,還有誘人的微笑。
我每天在那兒吃午飯,兩週之後,才開始和她約會。
母親曾經告訴我:“大部分女孩子都自私,只想到自己。”我有前途,我不想未來被女孩子毀壞。母親説得對,總有一天,你會遇見合適的女孩子,到時候你就會知道。
遇到麗莎,我心想:我知道了。
我們一道看電影,偶爾吃頓飯。我們常在公園散步,有時候手拉手地坐在湖邊,看着鴨子在水中嬉戲。
我每星期見她一兩次。我從沒有去過她的公寓,總是和她約好在某處見面,或者下班後去接她。餐廳的人都認識我,我去接麗莎時,他們都對我微笑。
有一次,我們在一個小餐館吃通心粉時,碰見勞在那兒喝酒。他走到我們的餐桌前,欣賞地看着麗莎,然後,招呼侍者,要侍者送一瓶酒來。
那天晚上,麗莎特別興奮,我從沒看她那樣笑過。
回到公寓,勞在房間踱着步説:“那隻小狐狸真。”我想揍他,很高興真揍了他。我被他打倒在地板上,嘴被打破了,不過,我還是很高興,自己曾企圖揍他。
他磨着拳頭,對我大笑“耗子,別費我的時間,我是和男人打的,不是和耗子鬥。”我很想讓他搬出去,現在就搬,可是租約還沒有到期,我不想被那些房租困擾。
這以後,勞開始和麗莎約會。
麗莎對我説:“我是要和他約會,怎麼樣?你總不會説送我兩樣廉價的小東西,給我一點兒錢,你就擁有我吧?”以後我再沒有見到她,我換了一家餐廳去吃午飯。
勞每次和她約會都告訴我。
他下班回來,衝個冷水澡,哼些愚蠢的小調,然後,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門。
“耗子,我和麗莎約會了,你要不要聽聽我們昨晚做了些什麼?我在她的公寓過夜——多麼令人銷魂的夜晚啊!”我只是呆坐在那兒,無言以對。
九月二十七那天,我下班回家時,勞已經赴約會去了,那天早上他告訴我,晚上要在麗莎家吃晚飯。
七點鐘,我從冰箱裏取出一瓶汽水,坐在起居室裏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