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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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喔!來喔!來看看搶先上市的螢光內衣,它在黑暗中會發光喔!目前百貨公司尚未上櫃,我們老闆説要看看市場的買氣先讓我試賣,一件原價七百九,我們打折再打折算你兩百九,兩件合購再便宜你,五百元成,要買就要快,遲了就賣完了…”
“呃!小姐,有沒有我的尺寸?”害羞的婦人偷偷的問。
“有,看你是要紅還是黃的,我們還有七彩螢光,包你滿意。”
“我想要…咳!黑那款。”
“好,包起來,買一打還送你橘子味的小夜衣…”
“學姊,什麼叫小夜衣?”是隻能在晚上穿的雨衣嗎?巴桑不解的搔搔頭。
“保險套。”另一道女音代為回答。
“喝!我們有那種東西嗎?我怎麼不知道。”包得手好酸,什麼時候才可以休息啊。
“笨。”巴桑的腦門落下一顆爆慄,她倏然回頭找兇手,一件透明的內衣往她臉上一罩,她從網中看到朱雪青揚起的嘴角。
“雪青學姊,我們已經賣了一下午了,幾時才要收攤啊?”她要回去補眠啦!有一段時間沒一大清早被挖起來了。
朱雪青看了看不遠處走來的陰沉男子,笑着拍拍她的手。
“快了。”的確很快。
不到一分鐘,滿臉怒氣的汪奇將站在矮凳上叫賣的獨臂女俠給揪下來,仔細檢查她的繃帶有無滑落,然後又狠狠的瞪她。
受到槍擊的羅玉珊在送醫搶救後已無大凝,她在生死垂危之際領悟了一件事,決定將揹負了二十一年的罪行説出,也放棄當個等愛的女人。
當年莫名遭到丈夫冷落後,她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事惹他嫌棄,後來才隱約得知有另一個女人的存在。
獨守空閨的寂寞叫人難受,此時有個因案被通緝的舊識暫避家中,兩人本就有一段不為人知的過去,在夜的催情下鑄下錯事,並意外珠胎暗結。
原本這只是兩個人一時擦出的情火花,雙方分同意不牽扯到第三者,可偏偏在事過境遷後,汪奇的母親在汪家拾到兩人通信的信紙,驚訝於賢良温恭的羅玉珊竟會做出背德的事,因此才約她到她與汪敬文的愛巢聊聊。
兩個女人碰面的場面有多尷尬,由羅玉珊掩面而泣來看,她是傷心多過難堪,因為她們都愛着同一個男人。
她嫉妒汪奇的母親遊緋緋能得到丈夫全部的愛,再加上怕自己的醜事被揭發,於是她將自己慣用的安眠葯放入遊緋緋的飲料中,再打開瓦斯造成意外死亡的模樣。
她説出這件事對汪奇的打擊極大,但他選擇將這段過去埋起來,雖然羅玉珊的情形值得同情,可是他無法如往常一般敬愛她。
“啊!奇,你不是去機場監視…呃!送珊姨和小雨出國。”慘了,她好像來不及收攤。
怕她們回頭害心愛的女子,汪奇堅持親自送兩人上飛機,以免留下後患。
“嗯哼!我前腳一走,你後腳就迫不及待的出門,我有恐怖到讓你無法待在家裏養傷嗎?”看來她愛錢的病還是沒改。
“沒有啦!你誤會了,我是悶得慌才出來逛逛,剛好看到豬血和巴桑在擺攤,我就幫她們叫賣兩聲。”她裝出很無辜的表情,拚命的撒嬌。
可惜兩位前室友一點也不配合,在客人問起老闆是誰時,毫不猶豫的舉起手出賣她。
“袁、月、牙,你一點也不把我放在眼中是不是?”他連名帶姓的叫她,可見有多火大。
脖子一縮,袁月牙責怪的瞪了沒義氣的兩人一眼。
“因為我把你放在心中嘛!你知道我最愛的人是你。”
“排在鈔票之後。”他的火氣稍降,仍有怨言。
“這個…呵呵…人幹麼跟錢計較。”她訕笑的裝傻。
汪奇很無奈的看向她的右手。
“受傷的人不能安分些嗎?你不曉得我會擔心?”
“早就好了…”在黑眸的瞪視下,她連忙改口“我要收攤了,真的,這麼愛你的我,怎麼捨得讓你憂白了臉。”開竅的袁月牙隨時隨地把愛掛在嘴上,麻的程度讓朱雪青和巴桑拒絕讓她搬回來住,只允許她短暫的停留,以免她們吐光胃裏的食物。
在槍戰中滾下樓的她受到不少擦撞,手也臼了,在汪奇的堅持下,她不僅打上石膏,還被迫停止打工,成了史上最無聊的閒人。
其實她的傷一點也不嚴重,骨頭移位推回去就好了,比起羅玉珊和汪涵雨,她那幾道小擦傷真的很不起眼,還被她大哥取笑小題大做。
實際上是汪奇怕她又溜出去打工,冷落了他這位未來老公,以為她的手若不方便行動就無法作怪,沒想到她會把兩個死黨拉出來,繼續她的賺錢大業。
“我也愛你,所以我們結婚吧!”不早點把她訂下來,他一也難以安心。
“結婚?”她秀出手指上的大鑽戒,納悶他幹麼再求一次婚。
汪奇笑着吻吻她的額頭“你叫我們回家圍爐,順便把親事訂下。”
“啊!要過年了,這種時候買氣最佳…”做一天等於賺兩天,工資加倍,她滿腦子只想到。
“袁月牙──”準老公怒吼了。
“呃!呵呵,回家過年,回家過年,我們可以多討幾個紅包…”倏的,她眼睛一亮,想起紅包裏裝的是錢,而她的親戚很多…今年她要勤拜年,討個喜氣讓自己荷包滿滿,這真是另類的打工。
看着她開心的盤算過年能收幾個紅包,汪奇無奈的搖頭一笑,手臂一張將她抱在懷中,温暖她受寒的身子。
有她在身邊,相信這個年將會過得特別熱鬧。
話説打工源起──“哇!你們看到了沒,袁月牙今天穿香奈兒的新裝耶!好漂亮喔!”她也想要一件。
“嗯!那一定很貴,讓人好想摸一下。”真羨慕她有新衣服好穿。
另一道很酸的女音不屑的揚起“要不是她家裏有錢,她哪能穿着炫耀。”
“咦?咪咪,你不是她最好的朋友嗎?怎麼這麼説她。”
“我哪有説錯,她身上每一分錢都是向家裏要來的,如果她像陳小雅一樣每天去打工的話,我就不信她漂亮得起來。説實在的,看在她家有錢我才跟她做朋友,不然誰要理那個驕縱的富家女…”坐在草地上看書的袁月牙啪的一聲闔上書,不敢相信昨天才向她借衣服穿的咪咪,居然是因為錢才跟她做朋友,還説她是沒用的千金小姐。
國中同學的一番話,改變了一個十五歲少女的青,在歷時三年不眠不休的打工生活後,袁月牙將親手所賺的每分錢換成銅板,將足足一百萬元的十元硬幣灑向咪咪那張錯愕的臉。
“我們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