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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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幾年的苦苦反思,猶豫再三,我終於下了決心,開始動筆,寫下了我的自傳體小説,凡十餘萬字,名曰《奇緣四部曲》四部者,一曰“暗戀”二曰“試逗”三曰“明戲”四曰“狂歡”無非記述有情人從互相愛慕、彼此試探、靈犀相通直至盡情歡的過程。
我深知,此書決不會得多數世人的青睞,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人們可能會説,這是一部蕩之作,不知羞恥,其罪可殺。然而我卻不以為然。
原因有四:其一,蕩者,乃過度貪、放縱形骸、人皆可夫之類也。而我作品中的女主人,卻是書香之後、名門之婦,其愛有所專,有所節,正常的兒女歡愉,何蕩之有?且者,男女歡之謂,乃人生一大快事,昔者,聖人孔夫子亦不避嫌疑,公然對其門生言道:“食人所也!”而我們這些凡夫俗子,吃的是五穀雜糧,身體健康無損,七情六慾俱全,用天地造化之軀,順人心世情之衷,盡歡盡,本是正常事情,又有何羞何懼?
其二,我書中所述繼母與前子相愛,世上不泛其例,且既無血統,亦難稱亂倫。況且,嫡親母子媾、父女者自古有之,後世亦比比皆是,只是人們都或隱或避或心照不宣而已。最可恨者,是那些既想當子婊、又要立牌坊的道學先生。
他們在暗地裏誨誨盜,無所不為,而在公開場面上,卻處處道貌岸然,指東斥西,不可一世。此可謂滿口仁義道德、滿腹男盜女娼者也。我只不過是直言其實而已。且男女相愛,不必一定要年齡相當。這在西方是不須顧慮的,而中國的傳統觀念上,男大女五十歲不認為大,而女比男大一點則會被認為“不正常”難道不應該改革一下嗎!我書中的兩位主角,並非嫡親,他們視封建禮教於不顧,盡情愛其所愛,其所。其神可嘉、勇氣可賀,何罪之有?
其三,書中所寫,完全是我親身經歷的如實記錄,真人真事,包括每一個情節、每一段受都是真的。這一段經歷,使我得新生,獲得了真正的幸福,我終身難忘。埋在心裏總也不能甘心,大有一種不吐不快之,所以揮筆寫出來,以教後人知曉:在他們的先人之中,有那麼一個女,已開始了反對封建禮教的勇敢行動,並得到了真正的幸福生活。
第四,我在該書中將男女主人的情調及媾歡過程寫得十分具體,這比《金瓶梅》有過之而無不及。《金瓶梅》龐然巨着也,書者不過二萬餘字,而我的書總共才二十幾萬字,卻有一多半寫此,同時,我還詳細地介紹了歡中自己的身體覺與心理受。可以説,我這部書是專門寫歡的書。我這樣做,別有一番用心:想以此對那些未經人世的少男少女們進行一點教育。我想要他們知道,並不神秘;而且教給他們一點方法,免得初次接觸便手忙腳亂。中國曆來對知識諱莫如深,甚至多數人結婚後還不知曉,經長期摸索仍難入徑,甚至有不少人探索積累終生尚不得要領。可惜的是,當他們終於摸索到一些媾歡經驗時,已是人老消。這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劇!所以,我的做法,不能説不是一種仁德之舉。
此書暫不出版面世,倒不是怕那些別有用心者的言閒話,而是自認為信筆所寫的東西,在體例、用語上還很不成,正式出版會怡笑大方。故擬有暇時,再加修飾潤、補充訂正,並準備仿《金瓶梅》的寫法,加進社會生活的人情世態,以進一步烘托男女主人公的格情品行。為此先公正謄清幾份饋贈友好,廣為徵求意見。望讀後將意見告訴我,將來在修改時一定採納。
願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