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要看書網
主页 推荐 分类 短篇 小説 阅读记录

第1470章第1471章

如果出现文字缺失,格式混乱请取消转码/退出阅读模式

“我告訴你,製造這把槍的人,曾經在兵工廠裏幹過,是個八級鉗工呢。你説,他製造的槍,還能差嗎?”瘦小夥子得意地説。

“你這支槍,要是被警方知道了,不但會沒收,不好還會惹不小的麻煩。”胖小夥子警告道。

“坦率地説,這支槍的殺傷力,不會低於小口徑步槍。”

“有你這句話,我就放心了。今晚,要是碰到了狼羣,一槍一個。”瘦小夥子興奮地説。

“你打一槍,我看看你的槍法。”胖小夥子説。

“我沒當過兵,槍法肯定不如你。”瘦小夥子謙虛地説。

瘦小夥子對準那塊石頭開了一槍,石頭上又冒出一股煙霧。

“好槍法!”胖小夥子讚歎道,他瞅了瞅瘦小夥子問:“你經常打獵?”瘦小夥子自豪地説:“我一幫小兄弟都喜歡打獵,有時,我和他們一起去。要説槍法,我比他們要差多了。説實話,我打靜物還可以,但打移動的目標就不着邊了。我那幫朋友才叫一個厲害,連奔跑中的兔子都能一槍一個。”

“就你這槍法,對付狼足夠了。因為,狼的目標大,而且,它喜歡蹲着。所以,你打狼應該可以一槍一個。”胖小夥子評價道。

“到時候狼真來了,咱倆輪打。我看呀,就算來它一羣,也完全可以對付。”瘦小夥滿不在乎地説。

第1471章荒野遇到了狼羣“問題是:你這個鋼珠太小了,雖然可以一槍一個,但卻不能一槍打倒一個、打死一個。也就是説:一隻狼,你就是打中它三、五槍,如果沒打中要害,它也死不了。”胖小夥子分析道。

“是啊,不過,我鋼珠帶得多,你看,一大袋子呢。”瘦小夥子把手中的袋子抖了抖。

胖小夥子把手伸進袋子,抓了幾大把,裝進自己的口袋裏。他笑着説:“子彈要分散保管,不然,你袋子一丟,光剩個槍,就跟吹火差不多了。”瘦小夥子把鋼珠袋子拴在皮帶上,説:“我子彈不離身,行了吧。”胖小夥子警惕地往四處望了望,説:“剛才一陣風颳來,我好象嗅到了狼的味道。”

“媽呀,小胖,你成心想嚇唬我呀。”易菊驚叫道。

“菊姐,我沒嚇您。我在高原上當汽車兵時,跟狼打過好幾次道,我能嗅出它們的味道。以前,我們汽車兵,一出發就是幾十輛車,上百號人,而且個個配槍,那時,本就沒把狼在眼裏,狼呢,也只是遠遠望着我們,不敢走近。可現在不同了,咱們只有五個人,又基本上赤手空拳。狼見了我們,不會太畏懼的喲。”胖小夥子認真地説。

“照你這麼説,今晚我們碰到狼的概率相當高了。”易文墨有點不太相信。

“是啊,確實如此。”胖小夥子瞧了瞧手錶,説:“現在已經四點多鐘了,天馬上就要黑了,按説,狼羣應該下山了。”説完,他朝山那邊望了望。

易文墨跟隨着胖小夥子的目光,也朝山那邊望去。一馬平川的草原上,沒見着一個動物。

“易哥,您會打槍嗎?”胖小夥子問。

“打過汽槍。”易文墨回答。

“您試試這把槍。”胖小夥子把槍遞給易文墨。

易文墨接過胖小夥子遞過來的鋼珠,進了槍膛。他朝着那塊百米外的石頭開了第一槍。槍響後,石頭上沒出現煙霧。

靶了。”易文墨喪氣地説。

“多試幾槍。”胖小夥子鼓勵道。

易文墨打到第三槍時,那塊石頭上才騰起了煙霧。

“易哥,您的槍法不錯嘛。”胖小夥子鼓勵道。

“還不錯呢,打了三槍才中了一槍,比你倆差遠了。”易文墨不好意思地説。

“我當過兵,玩了三年槍,他經常打獵,也沒少玩槍。您呢,很少摸槍,能打到這個程度,也算相當不錯了。”胖小夥子讚揚道。

“易哥,您的槍法,打狼綽綽有餘了。狼的目標可比那塊石頭大多了。”瘦小夥子説。

易文墨瞅了易菊一眼,説:“菊妹,你也試幾槍。”易菊搖搖頭,説:“有你們四個大男人就足夠了,難道還需要我來打狼?”

“菊姐,您真得學會打槍,不然,萬一我們幾個都犧牲了,您總不能等死吧。”胖小夥子嚴肅地説。

“小胖,你是不嚇死我不罷休,是吧?”易菊嗔怪道:“要是你們幾個都光榮了,那我活着幹嗎?”

“菊姐,學會打槍,百利而無一害。即使今天用不上,後説不定會派上用場呢。”胖小夥子勸説道。

“菊妹,我覺得小胖説得對,俗話説:藝不壓身。你多學一種本領,總沒壞處嘛。”易文墨嘴道。

“好,既然你們都讓我學,那就學學吧。”易菊不太情願地説。

胖小夥子把槍遞給易菊,手把手教她上鋼珠,瞄準,擊。

易菊一連打了十槍,雖然沒打着那塊石頭,但卻能夠練地裝鋼珠和擊了。她欣喜地説:“我已經學會了,很簡單嘛。”天暗了下來,突然,胖小夥子説:“不對頭,好象狼羣真的來了。”易文墨急忙朝山那邊望去,果然看見了十幾個小黑點,在往這邊快速地移動。

“趕快把帳蓬裏的東西都搬到車裏去。”胖小夥子説。

大家七手八腳把東西都搬上車,瘦小夥子問:“帳蓬要拆掉吧?”胖小夥子手一揮,説:“現在拆帳蓬已經來不及了,趕快上車吧。”易文墨朝山那邊望去,已經能看見狼的輪廓了。易文墨匆忙數了一下,大約有十四、五頭狼。

大家匆忙上了車。

“把車門、車窗都關緊。”胖小夥子説。

胖小夥子迅速和瘦小夥子換了一下座位,他坐到了副駕駛的位子上,這邊的車窗正對着狼來的方向。

胖小夥子把一顆鋼珠進了槍膛,他把車窗開了一條縫,正好把槍管伸出去。

“哎呀!幸虧租了個進口車,這車結實。不然,車窗玻璃恐怕就抵擋不住狼爪子。”易菊慶幸地説。

透過車窗,易文墨看見狼羣徑直朝他們狂奔而來。領頭的那隻狼,足足有一米多長,拖着一條碩大的尾巴。

“領頭的那隻狼,應該是頭狼吧?”易文墨問小胖。

“應該是的。”胖小夥子顯得有點緊張。他朝手心裏淬了一口唾沫,説:“要是有真槍就好了,媽的,老子一槍就能幹倒一個。可惜呀,這支鋼珠槍太小兒科了。”頭狼跑到離越野車還有三十多米時,突然停了下來。它半蹲着,眼睛一動不動地望着越野車。好象在考慮着:需不需要進攻呢?

“小胖,打呀!”瘦小夥子焦急地説。

“不忙,先別惹這一羣狼。最好讓它們自己走,到別的地方去覓食。這樣,咱們和它們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路。”胖小夥子説。

“怕啥?咱們有槍。再説了,他們也就十多隻。”瘦小夥子説。

“十幾只?現在只有十幾只,但是,一旦起手呀,狼就會嚎叫。一叫,就會引來更多的狼羣。一百隻,二百隻,甚至更多。如果有真槍,還能抵擋一陣子,但若靠這隻假槍,恐怕抵擋不了哇。”胖小夥子嚴肅地説。

“它就是來幾千只狼,難道還能把咱們的汽車給咬爛了?”瘦小夥子不服氣地説。

“再多狼,也不能把這個鐵傢伙怎麼樣,但是,幾個車胎就報銷了。到那時,咱們就走不了啦。”胖小夥子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