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四章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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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藝術園區,陸晨工作室。
相比原先的地方,新工作室不但面積擴大了好幾倍,格局也遠不是原先的寫字樓所能夠相比,為了打造好這個“新家”陸晨還特意委託京城的一家很有名的設計公司進行裝修設計和施工。
單單是設計費,他就付出了五十萬——這還算是友情價。
正所謂一分價錢一分貨,投入巨資裝修出來的新工作室很有藝術公司的格調氣質,擁有着整體簡潔明快、細節緻講究的裝飾風格。
而陸晨也終於有了自己的獨立辦公室,接待朋友客人也有了私密的場所。
至於原先租賃的地方也沒有空着或者轉租,而是成為了晨菲慈善基金會的辦公地點,目前正在重新裝修中。
現在陸晨的辦公室裏,就有一位客人。
對方四十多歲,穿着西服打着領帶文質彬彬的模樣,他的身材略顯削瘦,臉頰上顴骨有點高,眼睛偏小大概是有點近視但沒帶眼鏡,總是有意無意地眯起來。
房間裏的氣氛有點沉悶,陸晨聚會神地看着手裏的一份合同文件,擱在桌上的右手食指輕輕地敲動了兩下,多少有點暴出他此刻內心的情緒。
這位四十多歲的中年男子叫做方軍,他是方慧的經紀人,也是後者的堂哥。
陸晨手裏的這份合同,就是方軍帶過來的。
而合同的內容,主要就是作為導演的方慧,在陸晨新劇裏的待遇條款。
《藍生死戀》是由方慧執導完成的,當時她是跟陸晨工作室直接籤的約,所以在拍攝完成之後,也是工作室向她支付的酬勞。
陸晨跟方慧的合作很愉快,加上《藍》劇大賣,後來他和陳菲兒還特意包了兩個大大的紅包送過去。
因為《藍生死戀》的成功,有很大部分是方慧的功勞,她對劇情的把握能力很強,恰如其分地表現出了故事的意境,按照外行話説就是拍得很“漂亮”所以陸晨有意將新劇《漫滿屋》也由方慧來執導,也得到了合作的認可。
但事情沒有那麼簡單。
方慧的經紀人給陸晨拿來了一份合同,有點…怎麼説呢,有點過分的合同。
在這份合同裏面,方慧的導演片酬要價比拍《藍》劇的時候翻了足足20倍,達到了500萬,另外還要享有多項效益分成,包括一部分的版權分成!
單單只是500萬的片酬,陸晨還是能夠接受,方慧拍《藍》劇拿到的片酬是25萬,以她當時的身價來説並不算低,但沒有額外的分成收益。
要説起來對她是有虧欠的,因此後來給了紅包——這是做人做事的道理。
現在要拍攝新劇了,提高導演的待遇也是必然的事情。
如今的影視圈,地位很高的大導演拿除了固定片酬之外的分成是很普遍的現象,具體的合同條款涉及到具體的情況,頂級的導演拍一部大片或者長劇賺到幾千萬的比比皆是。
方慧方面提出分成要求,也很正常。
可是涉及到版權分成,那陸晨就無法保持平常心了。
他向來都非常注重版權,比如自己的作品,都是在第一時間註冊版權,現在賣歌給別人都還保留部分版權,像《藍生死戀》、《漫滿屋》這樣絕對會熱播的電視劇,版權更是要牢牢地掌握在手裏,容不得別人覬覦。
ip帶來的利益是最大的,也是持久的,而且分享出去很容易被人利用。
所以儘管籌備新劇,陸晨的合作伙伴不少,多方投資共享收益,但是在版權這一塊,他沒有對任何人松過口——這才是下蛋的金母雞啊!
陸晨難免就到奇怪了,在他的印象裏,方慧不是那種貪婪過分的人,她要求的片酬不離譜也符合身價,可是染指版權分成就有點不可思議了。
陸晨良久的沉默讓方軍有點不安,他挪了挪股,試探着問道:“陸老師,這份合同您如果有什麼意見或者想法的話,現在就可以跟我説的。”陸晨不動聲地瞥了對方一眼。
在娛樂圈裏,明星藝人包括導演,用自家親戚當經紀人很常見,比如他自己的經紀人就是親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