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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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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開來,我們已經離婚了,你不能這樣!”蘇宜儀一坐上計程車,就試圖和鄭開來保持距離。

鄭開來也沒有勉強她,和她之間隔着約十公分寬的距離。

“請問到哪?”計程車司機問。

“民生東路。”那裏是他的住所。

司機點頭,車子往前駛離。

“鄭、開、來!”她咬牙控訴他的霸道。

“我們還沒有離婚,在法律上,我們還是夫。”他的眼神不再冷淡,音調也不再如同低温的十度,反而是帶有淡淡的暖意。

“你這是什麼意思?我們明明都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了。”

“台灣的離婚是採登記制,不管是協議離婚或是判決離婚,都要向户政機關辦理登記,如果沒有辦理登記,離婚當然就不會產生效力。”這是他向陳律師請教來的新資訊,讓他原本滿腔的懊惱,產生了一線曙光。

“嗄?”她為什麼聽不懂。

“你身分證上的配偶欄,應該還是我的名字吧?”沒錯,她並沒去更換身分證,更別提到户政機關辦理登記離婚的手續。

“我以為簽好離婚協議書就行了,陳律師為何沒有對我説?”

“陳律師恐怕是一時忘了。”他記得當時自己恨不得趕緊簽字走人,相信陳律師也是抱持與他當時同樣的心態。

“那我們現在就去辦理離婚登記。”她口而出。

“不行。”他一口拒絕。

“為何不行?”因為…他後悔離婚了,不過他沒告訴她。

“因為你身體不舒服,我看今天你就先休息,以後你隨時都可以來找我去户政機關辦理登記啊!”

“我記得是你迫不及待的想跟我離婚,既然我們兩人難得碰在一起,就速戰速決的把登記手續填一填。”她説得很堅決。

“你要不要照照鏡子,看看你現在這個樣子?我不想讓別人誤以為我是待老婆的男人。”他隨口掰了個藉口。

她本來就是受盡他長時間的待好嗎?不過,她現在真的沒有體力跟他爭辯。

“我不要去你家,我要回我家。”

“好,你住哪?”認識一個月、結婚三個月、分別兩個月,這半年下來,原來他從來都不瞭解她的個

他現在總算明白她吃軟不吃硬的子,只要不威嚇迫她,順着她的意,那她就會乖得跟只小貓一樣。

沒想到他這麼快,倒讓她一怔。

“你放我下車,我自己坐計程車回去。”

“原來你還是這麼怕我?”

“我不怕你,我只是記住你的話,從此以後,我們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她把他離婚時所説的冷酷話語還給他。

“你放心,你不是還想跟我離婚嗎?讓我知道你住在哪,我們也方便聯繫。”他擺出一副隨意的態度。

這次和他碰面,他沒有逾越的動作,也沒有再提不離婚的事,看他這樣子,應該只是想順路送她。想了好久,她終於説:“大安路,在原來房子的隔壁棟。”他的眼眸一瞇,像是有些無奈。

“我找了你這麼久,原來你還是住在那附近。”看來,最危險的地方真的就是最安全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