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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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正加時黃道宿度置正入定氣餘,副之,乘其盈縮分,滿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盈加縮減其副,以加其夜半度,即正加時所在黃度及餘也。
求正加時月離九道宿度以正加時度餘,減大衍通法。餘以正之宿距度所入限數乘之,為距前分。置距度下月道與黃道差,以大衍通法乘之,減去距前分,餘滿二百四十除,為定差。不滿者,一退為秒。以定差及秒加黃道度,餘,仍計去冬至夏至以來候數,乘定差,十八而一,所得依名同異而加減之,滿若不足,進退其度,命如前,即正加時月離所在九道宿度及餘也。
推定朔弦望加時月所在度各置其加時躔所在,變從九道,循次相加。凡合朔加時月行潛在下,與太陽同度,是為離象。凡置朔弦望加時黃道度,以正加時所在黃道宿度減之,餘以加其正九道宿度,命起正宿度算外,即朔弦望加時所當九道宿度也。其合朔加時若非正,則在黃道,月在九道,各入宿度,雖多少不同,考其去極,若應準繩,故云月行潛在下,與太陽同度。
以一象之度九十一、餘九百五十四、秒二十二半為上弦,兑象。倍之而與衝,得望,坎象。參之,得下弦,震象。各以加其所當九道宿度,秒盈象統從餘,餘滿大衍通法從度。命如前,各其加時月所在度及餘秒也。綜五位成數四十,以約度餘,為分。不盡者,因為小分也。
推定朔夜半入轉恆視經朔夜半所入,若定朔大餘有進退者,亦加減轉,否則因經朔為定。徑求次定朔夜半入轉,因前定朔夜半所入,大月加轉差二,小月加一,轉餘皆一千三百五十四秒分一。數除如前,即次月定朔夜半所入。
求次累加一,去命如,各其夜半所入轉及餘秒。
求每月轉定度各以夜半入轉餘,乘列衰,如大衍通法而一,所得以進加退減其轉分,為月每所轉定分,滿轉法為度也。
求朔弦望定前夜半月所在度各半列衰,減轉分。退者,定餘乘衰,以大衍通法除,並衰而半之;進者,半定餘乘衰,定以大衍通法除,皆加所減。乃以定餘乘之,盈大衍通法得一,以減加時月度及分。因夜半准此求轉分以加之,亦得加時月度。若非朔望有,直以定小餘乘所入轉分,如大衍通法而一,以減其時月度,亦得所求。
求次夜半月度各以其轉定分加之,分滿轉法從度,命如前,即次夜半月所在度及分。
推月晨昏度各以所入轉定分乘其夜漏,倍百刻除,為晨分。以減轉定分,餘為昏分。分滿轉法,從度。以加夜半度,望前以昏加,望後以晨加。各得其晨昏月所在度及分。
大衍步軌漏第五爻統:一千五百二十。
象積:四百八十。
辰刻:八;刻分,一百六十。
昏明刻:各二;刻分,二百四十。
求每消息定衰各置其氣消息衰,依定氣數,每以陟降率陟減降加其分,滿百從衰,不滿為分。各得每消息定衰及分。其距二分前後各一氣之外,陟降不等,各每以三為一限,損益如後。
雨水初:降七十八。初限每損十二,次限每損八,次限每損三,次限每損二,末限每損一。
清明初:陟一。初限每益一,次限每益二,次限每益三,次限每益八,末限每益十九。
處暑初:降九十九。初限每損十九,次限每損八,次限每損三,次限每損二,末限每損一。
寒初:陟一。初限每益一,次限每益二,次限每益三,次限每益八,末限每益十二。
求前件四氣置初陟降率,每依限次損益之,各為每率。乃遞以陟減降加其氣初消息衰分,亦得每定衰及分也。
推戴之北每度晷數南方戴之下,正中無晷。自戴之北一度,乃初數一千三百七十九。從此起差,每度增一,終於二十五度。又每度增二,終於四十度。又每度增六,終於四十四度,增六十八。每度增二,終於五十五度。又每度增十九,終於六十度,度增一百六十。又每度增三十三,終於六十五度。又每度增三十六,終於七十度。又每度增三十九,終於七十二度,增二百六十。又度增四百四十,又度增一千六十,又度增一千八百六十,又度增二千八百四十,又度增四千,又度增五千三百四十,而各為每度差。因累其差以遞加初數,滿百為分,分滿十為寸,各為每度晷差。又每度晷差數。
求陽城晷每中常數各置其氣去極度,以極去戴下度五十六,盈分八十二減半之,各得戴之北度數及分。各以其消息定衰戴北所直度分之晷差,滿百為分,分滿十為寸,各為每晷差。乃遞以息減消加其氣初晷數,得每中晷常數也。
求每中晷定數各置其所在氣定小餘,以爻統減之,餘為中後分。置前後分,以其晷差乘之,如大衍通法而一,為變差。乃以變差加減其中晷常數,冬至後,中前以差減,中後以差加。夏至後,中前以差加,中後以差減。冬至一有減無加,夏至一有加無減。各得每中晷定數。
求每夜半漏定數置消息定衰,滿象積為刻,不滿為分。各遞以息減消加其氣初夜半漏,各得每夜半漏定數。
求晨初餘數置夜半定漏全刻,以九千一百二十乘之,十九乘刻分從之,如三百而一,所得為晨初餘數,不盡為小分。
求每晝夜漏及出入所在辰刻各倍夜半之漏,為夜刻。以減百刻,餘為晝刻。減晝五刻以加夜,即晝為見刻,夜為沒刻。半沒刻以半辰刻加之,命起子初刻算外,即出辰刻。以見刻加之,命如前,即入辰刻。置夜刻以五除之,得每更差刻,又五除之,得每籌差刻。以昏刻加入辰刻,得甲夜初刻。又以更籌差加之,得次更一籌之數。以次累加,滿辰刻去之,命如前,即得五夜更籌所當辰及分也。其夜半定漏,亦名晨初夜刻。
求每黃道去極定數置消息定衰,滿百為度,不滿為分,各遞以息減消加其氣初去極度,各得每去極定數。
求每距中度定數置消息定衰,以一萬二千三百八十六乘之,如一萬六千二百七十七而一,為每度差。差滿百為度,不滿為分。各遞以息加消減其氣初距中度,各得每距中度定數。倍距中度以減周天度,五而一,所得為每更度差。
求每昏明及每更中宿度所臨置其所在赤道宿度,以距中度加之,命宿次如前,即得其昏中所臨宿度。以每更差度加之,命如前,即乙夜初中所臨宿度及分也。
求九服所在每氣初中晷常數置氣去極度數相減,各為生氣消息定數,因測所在冬夏至晷長短,但測至即得,不必要須冬至。於其戴之北度及分晷數中,校取長短,同者便為所在戴北度數及分。氣各以消定數加減之,因冬至後者每氣以減,因夏至後者每氣以加。各得每氣戴北度數及分。各因其氣所直度分之晷數長短,即各為所在每定氣初中晷常數。其測晷有在表南者,亦據其晷尺寸長短,與戴北每度晷數同者,因取其所直之度,去戴北度數,反之,為去戴南度,然後以消息定數加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