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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零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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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太原節度範希朝領全師出討王承宗,徵秘為河東行軍司馬,委以留務。尋召拜左司郎中,出為汝州刺史。

九年,徵拜諫議大夫,改常州刺史,選為河南尹。蒞職修政,有可稱者。

十二年,拜檢校工部尚書,代郗士美為潞州大都督府長史、御史大夫,充昭義軍節度、澤潞磁洺邢等州觀察使。是時以再討王承宗,澤潞壓境,凋費尤甚。朝議以兵革之後,思能完復者,遂以命秘。凡四歲,府庫積錢七十萬貫,餱糧器械稱是。

及歸,道病,先自為墓誌。將歿,又為書一通,命緘致几上。其家發之,皆送終遵儉之旨。久歷重任,無豐財厚產,為時所稱。元和十五年十二月卒,年六十四。贈左僕,諡曰昭。

馬扌,字會元,扶風人。少孤貧好學。剛直,不妄遊。貞元中,姚南仲鎮滑台,闢為從事。南仲與監軍使不葉,監軍誣奏南仲不法。及罷免,扌坐貶泉州別駕,監軍入掌樞密。福建觀察使柳冕希旨殺扌,從事穆贊鞫扌,贊稱無罪,扌方免死。後量移恩王傅。

元和初,遷虔州刺史。四年,兼御史中丞,充嶺南都護、本管經略使。扌敦儒學,長於政術。在南海累年,清廉不撓,夷獠便之。於漢所立銅柱之處,以銅一千五百斤特鑄二柱,刻書唐德,以繼伏波之跡。以綏蠻功,就加金紫。

八年,轉桂州刺史、桂管經略觀察使,入為刑部侍郎。裴度宣淮西,奏為制置副使。吳元濟誅,度留扌蔡州,知彰義軍留後。尋檢校工部尚書、蔡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淮西節度使。扌以申、光、蔡等州久陷賊寇,人不知法,威刑勸導,鹹令率化。奏改彰義軍曰淮西,賊之偽跡,一皆削蕩。

十三年,轉許州刺史、忠武軍節度、陳許溵等州觀察處置等使。明年,改華州刺史、潼關防禦、鎮國軍等使。

十四年,遷檢校刑部尚書、鄆州刺史、天平軍節度、鄆曹濮等州觀察等使,就加檢校尚書左僕。入為户部尚書。長慶三年卒,贈右僕

扌理道素優,軍政多暇,公務之餘,手不釋卷。所著《奏議集》、《年曆》、《通曆》、《子鈔》等書百餘卷,行於世。

韋弘景,京兆人,後周逍遙公夐之後。祖嗣立,終宣州司户。父堯,終洋州興道令。弘景貞元中始舉進士,為汴州、浙東從事。

元和三年,拜左拾遺,充集賢殿學士,轉左補闕。尋召入翰林為學士。普潤鎮使蘇光榮為涇原節度使,弘景草麻,漏敍光榮之功,罷學士,改司門員外郎,轉吏部員外、左司郎中,改吏部度支郎中。張仲方貶李吉甫諡,上怒,貶仲方。弘景坐與仲方善,出為綿州刺史。宰相李夷簡出鎮淮南,奏為副使,賜以金紫。入為京兆少尹,遷給事中。

劉士涇以駙馬幸,穆宗用為太僕卿。弘景與給事薛存慶封還詔書,諭士涇曰:“伏以司僕正卿,位居九列。在周之命,伯冏其人,所以惟月膺名,象河稱重。漢朝亦以石慶之謹願,陳萬年之行潔,皆踐斯職,謂之大僚。今士涇戚里常人,班敍散秩,以父任將帥,家富貲財,聲名不在於士林,行義無聞於朝野,忽長卿寺,有瀆官常。以親則人物未賢,以勳則寵待常厚,今叨顯任,誠謂謬官。《傳》曰:‘惟名與器,不可假人。’蓋士涇之謂。臣等職司違失,實在守官。其劉士涇新除太僕卿敕,未敢行下。”穆宗遣宰臣宣諭,弘景等固執如前。宰臣不得已,改衞尉少卿。穆宗復遣諭弘景曰:“士涇父昌有邊功,士涇為少列十餘年,又尚雲安公主,宜有加恩。朕思賞勞睦親之意,竟行前命。”穆宗怒,乃令弘景使安南、邕、容宣,時認翕然推重。

時蕭俛以清直在位,弘景議論,常所輔助。遷刑部侍郎,轉吏部侍郎,銓綜平允,權憚其嚴勁,不敢幹以非道。掌選二歲,改陝虢觀察使。歲滿,徵拜尚書左丞,駁吏部授官不當者六十人。弘景素以鯁亮稱,及居綱轄之地,郎吏望風修整。會吏部員外郎楊虞卿以公事為下吏所訕,獄未能辨,詔下弘景與憲司就尚書省詳讞。虞卿多朋遊,人多向附之。弘景素所不悦,時已請告在第,及準詔就召,以公服來謁。弘景謂之曰:“有敕推公。”虞卿失容自退。轉禮部尚書,充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省事。繕完宮室,至今賴之。

太和五年五月卒,年六十六,贈尚書左僕。弘景歷官行事,始終以直道自立,議論持,無所阿附,當時風教,尤為倚賴。自長慶已來,目為名卿。

王彥威,太原人。世儒家,少孤貧苦學,尤通《三禮》。無由自達,元和中游京師,求為太常散吏。卿知其書生,補充檢討官。彥威於禮閣掇拾自隋已來朝廷沿革、吉凶五禮,以類區分,成三十卷獻之,號曰《元和新禮》,由是知名,特授太常博士。

憲宗晏駕,未定諡。淮南節度使李夷簡以憲宗功高列聖,宜特稱祖,穆宗下禮官議。彥威奏曰:“據禮經,三代之制,始封之君,謂之太祖。太祖之外,又祖有功而宗有德,故夏后氏祖顓頊而宗禹,殷人祖契而宗湯,周人郊祀后稷,祖文王而宗武王。自東漢魏晉,漸違經意,沿革不一。子孫以推美為先,自始祖已下並有建祖之制。蓋非典訓,不可法也。國朝祖宗制度,本於《周禮》,以景皇帝為太祖,又祖神堯而宗太宗。自高宗已降,但稱宗。謂之尊名,可為成法。不然,則太宗造有區夏,理致昇平;玄宗掃清內難,翊戴聖父;肅宗龍飛靈武,收復兩都,此者應天順人,撥亂返正,至於廟號,亦但稱宗。謹按經義,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故《傳》曰:‘始封必為祖。’《書》曰:‘德高可宗,故號高宗。’今宜本三代之定製,去魏、晉之亂法,守貞觀、開元之憲章,而擬議大名,垂以為訓。大行廟號,宜稱宗。”制從之。

故事,祔廟之禮,先告於太極殿,然後奉神主赴太廟。祔禮畢,不再告於太極殿。時憲宗祔廟禮畢,執政詳舊典,令有司再告祔享禮畢於太極殿。彥威執議以為不可,執政怒。會宗正寺進祝版,誤以憲宗為睿宗。執政銜其強,奏祝版參差,博士之罪,彥威坐削一階,奪兩季俸。彥威殊不低迴,每議禮事,守正不阿附,君子稱之。累轉司封員外郎中。弘文館舊不置學士,文宗特置一員以待彥威。尋使魏博宣,特賜金紫。五年,遷諫議大夫。朝廷自誅李師道,收復淄青十二州,未定户籍。乃命彥威充十二州勘定兩税使。朝法振舉,人不以為煩。以本官兼史館修撰。

彥威通悉典故,宿儒碩學皆讓之。時以僕上事儀注,前後不定,中丞李漢奏定,朝議未以為允。中書門下奏請依元和七年已前儀注,左右僕,請受諸司四品六品丞郎已下拜。彥威奏論曰:“臣謹按《開元禮》:凡受冊官,並與卑官答拜。國朝官品,令三師三公正一品,尚書令正二品,並是冊拜授官。上之,亦無受朝官再拜之文。僕班次三公,又是尚書令副貳之職,雖端揆之重,有異百寮,然與羣官比肩事主。《禮》曰‘非其臣即答拜之’。又曰‘大夫之臣不稽首’。非尊家臣,以避君也。即僕受常參官拜,事頗非儀。況元和七年已經奏議,酌為定製,編在國章。近年上儀,又有受拜之禮,禮文乍變,物論未安,請依元和七年敕為定。”時李程為左僕,宰執難於改革,雖不從其議,論者稱之。

興平縣人上官興,因醉殺人亡竄,吏執其父下獄,興自首請罪,以出其父。京兆尹杜悰、御史中丞宇文鼎,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義,請減死配。彥威與諫官上言曰:“殺人者死,百王共守。若許殺人不死,是教殺人。興雖免父,不合減死。”詔竟許決。彥威詣中書投宰相面論,語訐氣盛。執政怒,左授河南少尹。未幾,改司農卿。李宗閔重之。既秉政,授青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平盧軍節度、淄青等觀察使。開成元年,召拜户部侍郎,尋判度支。

彥威儒學雖優,亦勤吏事,然貨泉之柄,素非所長,既剛訐,自恃有餘。嘗紫宸廷奏曰:“臣自計司按見管錢穀文簿,皆量入以為出,使經費必足,無所刻削。且百口之家,猶有歲蓄,而軍用錢物,一切通用,悉隨額佔定,終歲支給,無毫釐之差。倘臣一旦愚自欺竊,亦不可得也。”名曰《度支佔額圖》。既而又進《供軍圖》曰:“起至德、乾元之際,迄於永貞、元和之初,天下有觀察者十,節度二十有九,防禦者四,經略者三。掎角之師,犬牙相制,大都通邑,無不有兵,都計中外各額,至八十餘萬。長慶户口凡三百三十五萬,而兵額約九十九萬,通計三户資一兵。今計天下租賦,一歲所入,總不過三千五百餘萬,而上供之數三之一焉。三萬之中,二給衣賜。自留州留使兵士衣賜之外,其餘四十萬眾,仰給度支。伏以時逢理安,運屬神聖,然而兵不可弭,食哉惟時。憂勤之端,兵食是切。臣謬司邦計,虔奉睿圖,輒纂事功,庶裨聖覽。”又纂集國初已來至貞元帝代功臣,如《左氏傳》體敍事,號曰《唐典》,進之。

彥威既掌利權,心希大用。時內官仇士良、魚弘志中用事。先是左右神策軍多以所賜衣物於度支中估,判使多曲從,厚給其價。開成初,有詔止,然趨利者猶希意從其請託。至是,彥威大結私恩,凡內官請託,無不如意,物議鄙其躁妄。復修王播舊事,貢奉羨餘,殆無虛。會邊軍上訴衣賜不時,兼之朽故。宰臣惡其所為,令攝度支人吏付台推訊。彥威略不介懷,入司視事。及人吏受罰,左授衞尉卿,停務,方還私第。

三年七月,檢校禮部尚書,代殷侑為許州刺史,充忠武軍節度、陳許溵觀察等使。會昌中,入為兵部侍郎,歷方鎮,檢校兵部尚書。卒,贈僕,諡曰靖。

史臣曰:世以治軍戎,決權變,非儒者之事。而王翃、郗士美釋衤逢掖之儒衣,奮將軍之旗鼓,俾士赴湯火,威振籓籬,何其壯也!所謂非秦無人,吾謀適不用也。二子遭遇英主,伸其效用,宜哉!李建侯不屈於賊庭,馬會元見伸於貝錦,臨危,所謂貞臣,將相之榮,固其宜矣。辛潞州之特達,韋僕之峻整,王尚書之果敢,皆一時之偉器也。若以道自牧,求福不回,即能臣也。而彥威為巧宦,不亦疏乎?

贊曰:見危致命,臨難不恐。士美、建侯,仁者之勇。弘景陸離,駁正黃扉。貪名喪道,狂哉彥威。

部分譯文李鄘,字建侯,江夏人。北海太守李邕之侄孫。父親暄,官至起居舍人。李鄘於大曆年間應舉進士,又以其書法判為高等,官授秘書正字。為李懷光徵聘,屢屢擢升官至監察御史。及至李懷光依據蒲津叛亂,李鄘與母親子俱陷賊中,耽心禍及親人,於是對李懷光假稱:“因兄長在洛陽患病,請讓家母前往探視。”李懷光應允,並警告他不許讓兒跟着去,李鄘卻將他們都打發走了。後來李懷光得知,責問他,他回答説:“我名列軍籍,不能隨行侍候老母,為什麼不讓媳婦隨婆婆前往呢?”李懷光無法將他定罪。當時李鄘同前宰相高郢同在叛賊朝廷,便向皇上密奏賊軍虛實及攻取之形勢,德宗親賜手詔以勞他們。後來事情,李懷光命三軍威嚴列陣召高郢與李鄘責問。李鄘言辭烈意氣慷慨,三軍盛讚其義氣,李懷光不敢殺,將他囚獄中。李懷光死,馬燧親到獄中致禮,表奏李鄘為河東從事,不久因意見不被採納,辭官歸洛中休養。襄州節度使嗣曹王李皋致禮延聘,用為從事,奏請兼任殿中侍御史。後入朝為吏部員外郎。

徐州張建封卒,其子張忄音為州署將校脅迫,掌領軍務。詔命挑選臨難不懼者到徐州軍中宣佈朝旨,於是命李鄘為徐州宣使。李鄘徑直抵達其軍,召集將士,傳達朝旨,陳説利害,將被囚之監軍使解桎梏,讓他恢復原職位,兇黨不敢違抗。及至張忄音上表自稱兵馬留後,李鄘認為此非詔令所加,不宜稱此名號,立即要他去掉,才接受其表。後李鄘升任吏部郎中。

順宗登極,李鄘官拜御史中丞,先後調任京兆尹、尚書右丞。元和(806~820)初,因京師多盜賊,再度獲選為京兆尹,擒暴惡,威望很高。不久拜檢校禮部尚書、鳳翔尹、鳳翔隴右節度使。該鎮承前之舊例任命主帥,多用武將,有“神策行營”之封號。受命之初,必至軍中接受拜謁。李鄘受命之後,上表陳説此例不可,詔令便取消了“神策行營”數字,只稱鳳翔隴右節度。不久,調任鎮守太原,又入朝為刑部尚書、兼御史大夫、諸道鹽鐵轉運使。元和五年(810)冬,出任揚州大都督府長史、淮南節度使。李鄘先前在鳳翔、太原兩鎮,皆以剛直嚴厲整治部下,迅疾改變舊制,人心不安,故不久即改回。至淮南數年,加授檢校僕,治政嚴明諸事有序,府庫倉廩蓄積充實。

及至王師征討淮西賊寇,鄆州寇李師道與淮西寇表裏相援。李鄘發遣楚、壽等州二萬餘兵,分別壓賊境,每費用很大,卻未向主管官署請援。當時因大兵發動,國用不足,憲宗皇帝命鹽鐵副使程異乘驛車曉諭江南諸道,使其資助軍隊所需。李鄘因所治境內富庶殷實,便大動府庫,除存貯一年所需之外,全都貢獻給朝廷,從此王師再無匱乏之憂。

先前吐突承璀監淮南軍,權貴勢要莫敢違逆,李鄘素以剛直嚴厲著稱,對他也表示敬畏,沒一點失禮之處。吐突承璀回朝,便舉薦李鄘為宰相。元和十二年(817),李鄘被召入朝拜門下侍郎、同平章事。李鄘出入京師位顯權重,一向不以朝廷重臣自居。雖然年長,勢位過人,卻頗善安撫外鎮。每登餞行宴席,聽到宴樂則泣下,説道:“宰相之職任,不是我所擅長的。”行進頗為遲緩,至京師,又稱病辭官歸家。既未朝謁皇上,也不受領政事,終於以患病辭職,朝廷改授他户部尚書。隨即改授檢校左僕,兼太子賓客,分派至東都洛陽任職。不久以太子少傅職位退休。元和十五年(820)八月去世,追贈太子太保,諡號為“肅”李鄘為人剛強正直而不掩飾自己,與楊馮、穆質、許孟容、王仲舒相友善,這些人都任而自負。然而李鄘為官嚴肅莊重,執法嚴峻,注重政德,所到之處皆據理行事,而處事剛直果斷不徇私情。鎮守揚州七年,令行止。凡擒拿殺戮之事,一概與軍吏辦理,僚屬不敢犯,違者則以非法論罪,人們的不滿因而較少。

其子李柱,官至浙東觀察使。

王彥威,太原人。世代儒學之家,少小失去父母,家境貧困,他刻苦學習,尤其通《三禮》。無法自己開通仕途,元和年間出遊京師,請求做太常散吏。太常寺卿瞭解到他是個書生,讓他補任檢討官。王彥威在禮部閣蒐集隋以來朝廷沿革及五種吉凶禮儀的資料,按類區分,編成三十卷獻給朝廷,取名為《元和新禮》,因而知名,朝廷特授他太常博士。

憲宗駕崩,諡號未定。淮南節度使李夷簡認為憲宗功勳高於列朝聖主,應依例稱為祖,穆宗將此事下給禮官計議。王彥威奏道:“據禮經所載,夏商周三代制度,開國之君,稱為太祖。太祖之外,又以有功之君稱祖、有德之君稱宗,故夏后氏以顓頊為祖以禹為宗,殷人以契為祖以湯為宗,周人郊祀后稷,以文王為祖以武王為宗。自東漢魏晉以來,逐漸違背經意,承襲舊制又做了不同的改變,子孫將推出美名放在首位,自始祖以下同樣有建祖的制度。然而並非經典訓導,不可效法。我朝祖宗制度,依據《周禮》,以景皇帝為太祖,又以神堯為祖而以太宗為宗。自高宗以下,只稱宗。這叫作尊號,可作為既定之法。若不這樣,那麼太宗建立一統之國,治理出昇平之世;玄宗掃清內亂,輔佐擁戴父皇;肅宗在靈武即位,收復兩都:這都是應天順人,撥亂反正,到擬定廟號時,也只稱宗。謹按經書之義,祖者始也,宗者尊也,所以《傳》説‘始封必為祖’,《書》稱‘德高可宗,故號高宗’。現應據三代之定製,拋棄魏晉之亂法,恪守貞觀、開元之憲章,而擬議大名,傳世以為訓導。故皇之廟號,應稱宗。”定諡時採納了王彥威的意見。

舊例,礻付廟之禮,先到太極殿祝禱,然後敬奉神主前往太廟。礻付禮完畢,不再到太極殿稟告。當時憲宗礻付廟禮畢,執政官不詳舊典,命主持官員再到太極殿稟告礻付廟祭享之禮完畢。王彥威堅決認為不可,執政官大怒。恰好宗正寺進呈祝版,誤將憲宗寫成睿宗。執政官仗着權位,奏報祝版有差錯乃博士之罪,王彥威因此獲罪削奪一級官階,免發兩季俸祿。王彥威一點也不低頭屈服,每當討論禮儀之事,仍堅守原則決不阿諛逢,眾君子都稱讚他。後他屢經調任做了司封員外郎中。弘文館舊制不設置學士,文宗特設學士一員以安置王彥威。不久又派魏博宣旨問,特賜紫服金魚袋。大和五年(831),升任諫議大夫。朝廷自誅滅李師道後,收復淄、青等十二州,未核定户籍,於是命王彥威充任十二州勘定兩税使。朝廷法規得以實施,人們遵從不以為煩冗。王彥威又以原職兼史館修撰。

王彥威通曉典章制度,宿儒碩學都要退讓幾分。當時因僕上任時的儀式規定,前後沒有定準,中丞李漢奏定製,朝官議論未能通過。中書、門下兩省奏請依照元和七年(812)以前的儀禮規定,即左右僕上任之,受諸官署四品六品丞、郎以下官員拜謁。王彥威上奏論説:“臣謹察《開元禮》:凡受冊封之官,一概與卑位之官相答拜。國朝官品明令,三師三公為正一品,尚書令為正二品,都是冊封授官。上任之,也無受朝官再拜之明文規定。僕品位低於三公,又是尚書令的副職,雖然其權勢之重有異於百僚,但與羣官皆比肩事主。《禮》説:‘不是自己的臣下即相答拜。’又説:‘大夫之臣不稽首。’並非尊寵家臣,而是避免有稱君王之心。現在僕上任之受那常參見之官拜謁,事情就很有些不合禮儀。何況元和七年已奏報朝廷研究,斟酌之後成為定製,編入國朝典章。近年上任的儀式,又有受拜之禮,禮規忽變,輿論不安,請依元和七年敕令作為定製。”當時李程為左僕,執政宰相難於改革,雖未採納王彥威的意見,他卻得到輿論的讚揚。

興平縣人上官興因醉殺人後逃亡,縣吏抓了他的父親下獄,上官興自首請罪,以求釋放他的父親。京兆尹杜忄宗、御史中丞宇文鼎認為他自首請罪使父親免被囚,屬光大孝道的義舉,請求免其死罪而處以放。王彥威與諫官上書奏道:“殺人者處死,乃古今百王共守之理法。假若容許殺人者不被處死,這是教唆殺人。上官興雖使其父免於囚之苦,也不應減免死罪。”詔令最終准許判處放。王彥威到中書省謁見宰相當面論説,語直氣盛。執政宰相發怒,將王彥威降為河南少尹。不久,改授司農卿。李宗閔器重他,執政之後,授他青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充當平盧軍節度、淄青觀察使等職。

開成元年(836),王彥威被朝廷徵召拜户部侍郎,隨即又判度支。他儒學雖優,又勤奮奉職,然而掌理錢財卻非所長,情既剛直,又過於自信。曾在紫宸殿上奏説:“臣自己計算設置現管錢糧文簿,皆量入為出,使經費務必充足,無一項開支被削減。百口之家,尚有年終儲蓄,何況軍用錢物,各項開支,均須隨項目數額派定,終年供給,沒有毫釐之差。倘若臣一旦愚昧昏,企圖自欺自盜,也不可能得逞。”將文簿取名為《度支佔額圖》。既而又進獻《供軍圖》説:“起於至德、乾元之際,止於永貞、元和之初,國家十處有觀察使,二十九處有節度使,四處有防禦使,三處有經略使。各地軍隊互成犄角之勢,猶如犬牙錯,大的都會、通達的縣邑,沒一處沒有兵,總計京城及外地兵額達八十餘萬。長慶朝户口共三百三十五萬,而兵額約九十九萬,平均三户資養一兵。現計算天下租賦,一年收入,總計不過三千五百餘萬,而上繳之數達三分之一。三分之中,二分供作衣裝之賜。在留守州駐守兵士衣賜之外,其餘四十萬軍隊,均仰賴度支供給。臣以為時逢太平,國遇聖主,然而軍隊不可解散,時時需要進食。聖上首先憂慮的事,確為軍糧。臣不避謬誤為國家謀劃,虔誠奉獻自以為睿智的圖表,編纂成冊,懇請聖上賜覽。”又編集國初以來至貞元歷代功臣事蹟,仿效《左傳》文體敍事,取名為《唐典》,進獻朝廷。

王彥威掌管財權以後,心中希望大受重用。當時內官仇士良、魚弘志在宮中專權。先前,左右神策軍常將朝廷所賜衣物拿到度支署中估價換錢,判使多半曲意順從,付給優厚的價錢。開成(836~840)初年,朝廷下詔止,但那些逐利之人仍希望判使順從他們的請託。到這時,王彥威大結私恩,只要內官請託,沒有不如意的,輿論鄙薄他浮躁妄為。王彥威又仿效王播舊例,向朝官貢奉羨餘錢,幾乎一天也不停止。正值戍邊之軍上訴朝廷不按時賜發衣裝,而且所發衣物陳舊,宰臣憎惡王彥威所作所為,命拘捕度支署人員付御史台審訊。王彥威毫不在意,依舊入衙理事。及至所拘人員受罰,他被降為衞尉卿,停職,才返回私第。

開成三年(838)七月,王彥威任檢校禮部尚書,替代殷侑為許州刺史,充任忠武軍節度使、陳許氵殷觀察使等職。會昌年間(841~846),入朝為兵部侍郎,歷任方鎮守官,檢校兵部尚書。死後,追贈僕,諡號為“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