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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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時分,兄弟們全去休息了,荊大鵬猶坐在桌前想了又想。
“頭兒,有空嗎?”阿溜走了過來。
“要練字?”
“不,你跟我來。”阿溜的臉不是衙門小役對捕頭上司的恭敬聽從,而是擺回了那張臭臉,想必是跟荊小田有關了。
他跟了阿溜出去,穿過大街,出了城,來到杏花湖畔。
夏正午,烈炎炎,杏花湖沒有遊人,連船家都泊船乘涼去了。
“每天晚上,小田待我們睡了,就悄悄溜出去。”阿溜説道:“她一去就是一兩個時辰,只有前晚下大雨才沒出去。我跟了她,發現她在城裏、城外的路上來來回回低頭走着,不知道在找什麼東西。”找金釵。荊大鵬已知答案。
“然後我也發現,她早上幫魚販挑魚,中午就來這裏摸魚。”
“摸魚?”荊大鵬才問出口,就看到了前方的荊小田,她做少年裝束,捲起了袖子和褲管,雙腳踩進水裏,彎着不知道在摸什麼;摸了一會兒,她伸了懶,拿着濕淋淋的拳頭捶了捶際,大概是痠疼了。
“七郎!球!竹竿!”她回頭喊道。
七郎和球坐在湖邊,撐着荷葉當傘遮大太陽,聽了立刻扔下荷葉,合力將一支約十尺長的長竹竿推進水裏。
她抓住竹竿,又往湖心方向推去,就像船家撐着竹篙進湖底,她儘量伸長了竹竿,開始一寸寸地往湖底挑着、掃着、着。
荊大鵬心頭一緊。這裏就是那夜畫舫停泊之處;沒錯,她在找掉在湖底的金釵。
阿溜看着他的神情,又道:“她扮歌掉到湖裏那夜,回來換掉濕衣服,喊聲糟,穿好衣服,頭髮也不抹乾,又跑了出去。”她去找金釵。荊大鵬又開始頭重腳輕了。
天!他未審先判,簡直比昏官還昏昧,果然是誤會她了。
她不貪金釵,但她又可能是騙錢的女賊;她愛護弟妹,卻又會打傷無辜路人奪人錢財;她富正義,但説起謊來掩護罪行完全面不改…
想得越多,他越是頭重腳輕,心底那條黑白界線也越是模糊。
他認識她的時間還很短,他得問清楚。
“這一年來,她有時候出門兩、三天,你知道她去哪裏嗎?”
“小田説,某家員外做壽或是娶媳婦,找人幫忙,得忙上好幾天才能回來。”
“所以她每次回來,都能帶上一筆錢?”
“是。而且是因為辦喜事,另外打賞,工錢都特別多。”
“你從來不懷疑怎會有那麼多人家辦喜事,都會找她去忙活兒?”
“一次、兩次不懷疑,三次、五次就覺得奇怪了。”
“我第一次遇上她,她正在路邊騙錢,這也是為什麼你會看到我準備帶她回衙門的原因。”阿溜握緊拳頭。聽荊大鵬簡單扼要地講他們在荊家村外相遇的經過,以及這一年來女賊在各地騙錢的案子。
“你要逮捕她?”聽完後,阿溜臉上充滿敵意。
“不。沒有實證,沒有人證,我不會抓她;況且我已經拿她的案子做換條件,要她去石井鎮幫忙探案。”
“萬一有受害者看到她,去衙門指證她…”
“我能做的——也是你以後當捕快該做的,就是傳她上公堂接受審訊。”
“不可以!”阿溜的拳頭握得更緊,紅了眼眶,顫聲道:“小田為了養我們,又帶我到處找大夫、買藥,她,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