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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作沉水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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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安靜的女子,卻偏偏喜歡紅。紅極豔,又極壯闊,很有鮮衣怒馬的風情。這喜歡,沒有來由,就像相愛的兩個人,説不清哪裏好,但就是覺得好。

【壹】紅,是那麼張揚,彷彿料峭寒中的一枝小桃花,分外扎眼、分外奪目。沒有誰能夠拒絕紅引,即便不喜歡,也一定會多看上兩眼。

記得在小城讀高中時,我花28元買了一套運動服。整個天,我是校園裏最惹眼的風景。那時,我梳着齊耳短髮,很沒心沒肺地在校園裏穿行。校園裏滿是丁香樹,每年天來的時候,丁香花整樹整樹地開起來,那麼不管不顧。多像青,即便剎那間便消逝得無影無蹤,也要忘情地過一回,哪怕歷經風雨,也不後悔。

我穿着那套紅衣服在丁香樹下拍了幾張照片,算是我青時期最美的紀念。每次我看時,都覺得那時最美,女兒則説我那時看起來很傻。我知道,那時即便青澀,卻分外純淨與簡單。而現在的我,是再也回不到那時的心境了。再也回不到了。

那套紅衣服我留了很多年,最後還是送了人。許多舊物、舊事甚至舊人都是這樣,無論曾經多麼捨不得,到最後還是免不了物是人非。而紅,則成了我生活中不離不棄的伴隨,就似帶着蒼綠的光陰,永遠讓人動情、動心。

【貳】不得不承認,紅,有一種浩蕩之氣。恰如紅塵二字,野潑潑地讓人愛。而這愛,讓每一個女子,都祈望在這紅塵中,把所有的好與不好一同珍藏,如同珍藏一段愛情。

女人一生中最值得記憶的恐怕是穿上嫁衣的一刻了。那時,我從頭到腳都是紅。我沒按照化妝師的設計戴得滿頭是花,我只要求她在我的髮髻間了一朵紅的玫瑰,身上是紅套裙,腳上是一雙紅高跟小皮靴。我知道,那天,我是最美的女子。我也知道,從這一天起,我也會從無憂無慮、無牽無掛到有所約束、有所顧忌。

我本是表面平穩,內心狂野的女子,那一刻,我看着身邊忙忙碌碌的客人,還有身邊忙忙碌碌的他,心內竟無限地沉靜起來。想到一句樂府詩:“歡作沉水香,儂作博山爐”我暗暗地下着決心,要與他一起牽着手去市場買菜,與他同甘同苦,與他細細地品嚐這人間煙火味,與他一起慢慢變老,與他很值得很值得地度過這滾滾紅塵…

【叁】紅縱是大俗的顏,但到底是我們的,是我的。參加工作後,紅依然是我的最愛,我的穿戴至少有三分之一與紅有關。紅的包、紅的帽子、紅的衣裙…

我與紅結下了不解之緣。

我有各種顏的絲巾,但我最喜歡純紅的一條。早、初秋,我穿黑的t恤,白的休閒褲,然後繫上紅的絲巾,真扎眼。若有風吹來,絲巾飄動,心中竟有花開水的美麗。不相干的人,也會因為這飄動的紅絲巾格外看我幾眼,滿足我小小的虛榮。

我就這樣義無反顧地喜歡着紅,喜歡着它的豔,它的寂。豔到極致是寂寞。是的,我能覺到我的心是空靈的。她飽滿、凜冽又幹淨,彷彿不染塵埃的仙子。只是她漸漸被這塵世的煙火氣薰陶,再薰陶,落入了凡間,變得又生動又樸素又真實。活一個良家小女人,嗬,不好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