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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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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三百篇詩反覆述説着的也就只是年少時沒能説出的那一個字席慕蓉•<我的信仰>節選是林森哪…

章令在深更半夜突然醒來,明明已經睡,然而睜開眼時、坐起身時,卻沒有一點恍惚,像是之前四個小時的沉睡,不過是閉眼養神一瞬間的事罷了,所以才能睜眼得那般清醒。

她記起來了這個名字,就在她打算忘掉之時。

這個林森…

不就是周又鈴用了半輩子青苦追到手,又親手拋棄的那個男子?

那個,被所有認識周又鈴的人都為之同情不已的男人。雖然乍看之下,周又鈴的情路無比坎坷,才會苦追了一個男人十二年,地球都繞了好幾圈了,也沒讓那人動心半點。

所以大家都猜,那男子絕非因為終於愛上週又鈴,所以娶她。更可能的是在她的死纏爛打下,終於舉白旗投降…

忍不住搗着額頭,輕嘆了口氣。

怎麼會,這麼早就遇見他了呢?

這個男子,應該是在她上大學之後,才第一次見面的。

他大她一歲,可是,她上大一時,他已經是大三了。因為他高中只讀了兩年,就跳級上大學,以着各項優異的成績,被保送到全國最頂尖的大學,他本身獲得了太多國際級競賽的榮譽,以至於,就算他生來寡言少語,仍然是校園內人人皆忍不住要談上一談的大人物。一舉一動,備受關注。

説來,她,算是林森與周又鈴相識的橋樑吧。

如果不是她考上了t大,周又鈴就不會跑來t大參加新生舞會,然後遇見了林森,從此對林森一見鍾情,沒幾天便向全天下宣告——這個男人她一定要追到!

然後,她退學,奔進補習班讀高四,補習班還特地選離t大最近的一間,就為了天天能見到林森一面。

一邊讀書,一邊追求,一邊想盡辦法攆走所有對林森有粉紅企圖的女人。

那時,章令就在想,這林森,怕是逃不過周又鈴的手掌心了。周又鈴是個超級自我又強勢的人,她還沒見過周又鈴所執念的事物,不能到手的。

所以章令相信周又鈴會考上t大,會順利趕走林森身邊的女人,然後,如果她興趣當真能維持得久一點,她也一定會成為林太太。

事實證明,章令的預言沒有出差錯,周又鈴確實終於得到林森——即使結局並不美好。

所願得償,卻是不一定快樂的。

章令記憶中,不曾見過林森那張清冷如一泓山泉的臉孔,有過快樂得意的表情,即使他總是獲得一個又一個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榮耀;也不曾見過,恣意張揚的周又鈴,每每走在林森身邊時,暢懷大笑過。

雖然大學畢業之後,章令再也沒有辦法得到這兩人的第一手消息——誰教她單方面被斷了呢?但從輾轉傳來的一點訊息也就知道了,他們兩人誰也沒有因為這場愛情追逐而快樂一點。

不過…這些人、這些事,雖然曾是她前世的好奇,然而,卻也無須關注太多,因為比起好奇別人的愛情八卦更重要的事是,要怎麼面對如今的自己,以及未來的人生?

如果前些子,她還為着自己是做了場黃粱夢還是重生了這問題而糾結、覺得天塌下來不過如此時,現在,她知道了,她的麻煩還不算完,因為當她已經習慣於一切事物照着“記憶”中來進行,而她可以悠閒而冷靜地在每一個叉路的路口加以選擇向左走或向右走時,卻發現生命的軌跡,在重來一次時,竟是充滿了變數,不是如她所想的那樣一成不變,而她需要做的只是選擇…

那林森,出現得太早了…啊,當然,其實錯不在於他,而是她。她不該因為聽到雙簧管的聲音而好奇,放縱自己的好奇而走過去,於是遇見了不該這麼早遇見的人。

不過,即使如此,對她的生命而言,又能產生什麼變動呢?

應該是沒有吧?可是,為何卻能因此教她在深夜時分突然清醒過來,就因為想起了這個在上輩子時她生命中的過客?

這個教周又鈴追求了十二年,銘記在生命中一輩子的男人,與她何干呢?

為什麼,她竟會…這般地,在意?

“唉…”不由自主嘆出一口氣,屈起‮腿雙‬,以雙手環抱着。竟是再也等待不到睡意,只好呆呆地望着窗外漆黑的天空,沒有半顆星星的寂夜,有一種空的失落,悄悄在心口蔓延…

劉家位於山上的度假別墅,佔據着好山好水好風景,別墅裏的設施非常齊全,游泳池、網球場、高爾夫練習場、健身房什麼的,應有盡有,難得的是地點夠隱密,來這裏度假,絕對可以獲得完完全全的清靜;不用擔心會被不速之客打擾,這裏是連狗仔隊也滲透不了的地方,可以説方圓五公里內都是私人土地;四周全是密林,全部天生天長,沒有任何破壞的大自然景緻,只從山下開闢出一條小小的私人道路,設有電子應門鎖。從下頭往上看去,絕對看不到這幢隱在密林間外表樸素、內里豪華的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