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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婆婆生病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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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他這是外行話了,什麼叫越詳細越好,把醫院裏所有的檢查都用上,不要説花了很多錢不算,病人自己也被折騰的吃不消。

怪不得天天會有那麼多人排着隊看病,有很多人其實沒病或者只是小病,動不動就是一大堆檢查,驗個血、做個b超、排個片是家常便飯,不好再來個ct或mri,真是花了錢還買罪受,使得本來就很匱乏醫療資源更為緊缺。

其實做檢查還是要從最基本的開始查起,有異常的地方再進行進一步檢查也不遲。

婆婆的檢驗報告第二天就全部出來了。除了血糖比較高,還有肌酐偏高以外,其餘部分檢查結果是正常的。很顯然這是老年人的常見病——-糖病。

我跟老公打了個電話,把情況告訴他了。但是他很急,他問我嚴不嚴重。

我跟他説糖病在老年人中發病率很高的,治療也很容易的,就是腎功能不太好需要再進一步明確一下原因。

但他還是不放心,當天晚上就趕回來了。他問我要不要住院治療,我跟他説不用,但他堅持要讓他媽住在醫院裏,順便再檢查一下還有沒有別的病,我只好聽他的。我們醫院的牀位是很緊張的,有從外地來的病人在入院處排了一個月的隊還沒有住進來。

但是醫院有不成文的規定,凡是本院職工或是直系親屬不管牀位有多麼緊張,都必須在第一時間入院。

這也算是一種職工的特殊福利吧。

婆婆在第二天就住進了醫院。

婆婆不住在我們寇裏,糖病是屬於內分泌科的,而且我們為自己人看病往往比較忌諱,因為為自己人看病往往會很不客觀。

在我們醫院裏有一個很出名的外科醫生,有一次他媽媽肚子疼,他隨便看了看就認為是闌尾炎,直接上了手術枱,結果開出來是疝氣,後來一直被人當作笑話。

其實這兩種病是很容易鑑別的,只要讓她站起來就能在她的腹股溝摸到明顯的包塊,就是讓一個年輕醫生看也不會誤診。

婆婆住進去後,那裏的醫生護士都很熱情,護士長對我也特別客氣。

幾年前她是我們寇裏的,不過她當時還不是護士長。

她知道是我婆婆會主動去和她拉家常,説我婆婆取了一個好媳婦,説我不僅漂亮、温柔,而且還很孝敬,説得婆婆心花怒放。

主任雖然不是很,但他知道我是我爸的女兒,他跟我爸很(我前面説過我父母都是醫生),因此在婆婆住院的第二天就主任查房了。我這個時候才體會到做醫生有多麼好啊。

不過,婆婆一住院麻煩事又來了,公公一個人帶不了我女兒,而且女兒平時是和婆婆睡覺的,和公公她不肯睡的。本來,我們搬新房子後準備讓女兒上寄宿制幼兒園的,但那時女兒還小,必須等到中班以後才可以上寄宿制幼兒園,但到了那時,婆婆又不讓我們把女兒放在寄宿制幼兒園,説讓這麼小的孩子一個人放在幼兒園了我們放心她還不放心呢,後來就一直放在婆婆家裏。

現在婆婆住院了,公公和我女兒兩個人住在那裏,雖然他姐姐可以去幫忙的,但畢竟不能天天去的,我也不可能只和公公兩個人住在一個屋裏。

沒辦法,只好讓公公每天早上來接,晚上送過來,好在老公也經常回來。

這樣我倒覺得一家人熱熱鬧鬧得像個家了。女兒不懂事,她覺得每天能回家和媽媽在一起比什麼都開心。

我覺得好長時間沒有好好陪女兒了。她會跟我講很多幼兒園裏的事,還在每天睡覺前纏着我給她講故事,而且一個故事要重複幾篇。

我晚上睡在牀上抱着女兒想,如果我真的和老公離婚,他什麼東西都願意給我,就是女兒他肯定不會給我的,因為在他的眼裏只有我和女兒是最重要的,失去了我再讓他失去女兒他肯定不會接受的。老公這段時間回來的特別忙。

因為他媽住在醫院裏,女兒也在家裏,他不放心。

我跟他説你不要天天這樣趕回來,女兒我能帶的,你媽在醫院裏也不需要人來陪,你姐姐和你爸經常會去看她的,我上班的時候也可以去看看她,你們也不用給她燒吃的,糖病病人不須家屬送吃的。他説他不回來心裏不踏實。

看着他這麼累我也心疼。

老公確實很累,幾乎每天都是倒下去就睡。

他每天來會要開4個小時的車,還要處理公司裏的很多事,心裏還時時刻刻的惦記着家裏,確實把他累壞了。我雖然不愛他,但我也不恨他,我甚至覺得是他把我寵壞的。在女兒睡着以後,我會悄悄地睡過去,他能覺到我在他的邊上,他會把手伸出來抱着我,有時還把手伸進我的睡衣放在我的房上,然後他又繼續睡覺了。

他以為他有一個心愛的老婆和一個可愛的女兒,他只要盡力去照顧好她們,併為她們創造更多的財富,讓她們過上無憂無慮的生活,他就心滿意足了。但是他不知道他的老婆卻在和別的男人上牀,並且還有可能會離開他…我覺得自己真得很對不起他,我甚至想過要和那個男孩斷絕關係,想起這些事,我經常會下眼淚。

其實我的心裏很矛盾。

當我在家裏,在老公身邊,或者躺在老公懷裏時,我會覺得很對不起老公,雖然我不愛他,和他做愛也沒有太多的情,但他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我和我們這個家,他把他的一切都給了我,如果他知道我和別的男人上牀,他雖然不會罵我,但他的心裏一定會非常非常痛苦,如果我真的離開他,那他一輩子都不會再幸福了。

而當我和那個男孩在一起時,或者跟他在牀上時,那是一個完整的我,我能得到除了體上滿足,還能得到心靈上的滿足,這種覺只有在靈與完全融合在一起的時候才能會體現出來,這種覺不是每個男人都能給我的,這種覺也不是每對夫都能受到的。

鳳鳴裏有朋友勸我,不要放棄這個家,家的覺不是每個人都會給我的,建議我把那個男孩當做情人。但是我不需要情人,我需要的是我愛和愛我的人,我需要的是能讓我的心靈擦出火花的男人,我要的是能讓我產生想嫁給他的衝動的男人。

這些年來,一直不斷的有男人在追我,有事業有成、纏萬貫的男人,也有留洋歸來光芒四的男人;有已婚的,也有未婚的;有僅僅想和我上牀的,也有確實喜歡我想和我結婚的,還説他們可以接納我的一切,包括我的女兒。

但是我沒有給他們任何機會,因為我對他們沒有覺,我只把他們當作路人,我不可能去愛他們,也絕對不可能和他們上牀。

我的生活中其實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情人,和我上過牀的男人都是我愛的男人,我的第一個男友、那個男人以前都是我愛得很深的男人,並且我都想和他們結婚,這個男孩我肯定自己也很愛他。

我只有和我愛的男人做愛,我覺得把自己的給自己愛的人是最起碼的。但是我對自己不愛的男人就是摸我一下手,我都會覺得噁心,和他上牀那是絕對不可能的。然而,有一個人,雖然我不愛他,我卻和他在一張牀上睡了7年,還為他生了個女兒,那就是我的老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