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門外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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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的名字叫格林我睡了一會兒,糊糊就聽得有敲門聲,小狼一個翻身跳下沙發就縮進了牀底。
亦風來了,他神慌張地説:“你剛給我打電話又不吭氣兒,我聽電話裏動靜很大,啪的一聲掛斷就再也打不通了,擔心你是不是出事了,趕緊跑過來看。”
“哦,小狼剛才玩手機來着。”我笑了“你怎麼那麼緊張啊?”亦風提心吊膽地嘆口氣,進屋坐在沙發上:“你一個人跟狼在一起,我怎麼不擔心?我最近老做夢,夢見你睡覺的時候一隻狼照着你的脖子咬下去。”小狼已聽見是抱過自己的亦風的聲音,立刻從牀底下跑了出來,皮球一樣滾到亦風跟前,張開小爪子把他的腿抱了個結結實實,一邊哼哼唧唧撒嬌,一邊把肚子翻過來左扭右扭地讓他摸。
“它還記得我?”亦風有些驚異,小狼僅僅見過他一面。我微微一笑,在亦風身邊坐下:“它記好着呢。把肚子亮給你了,還不摸摸它?”亦風的心微微一動,伸手觸摸到了小狼細無的光滑肚腹,如同嬰兒般的奇妙觸令亦風緊張的表情頓時舒展。小狼用前爪愉快地捧着亦風的手掌搖來晃去,後爪子舒服得直抖。
亦風避開小狼尖利的爪牙,輕輕地把它抱在懷裏,目光裏浮現出少有的温柔:“小傢伙叫什麼名字?”
“沒名字呢。”
“那你怎麼叫它呢?”
“嗚、嗚、嗚、嗚…”我叫了幾聲,小狼立刻朝我身上爬過來。
亦風驚異地聳聳眉,學了幾聲,小狼歪着腦袋看他:“聽不懂。”一番努力後,亦風苦笑着:“我學不來你的聲音啊,看它這麼聰明,像個孩子一樣,咱們給它起個名兒吧。”我心裏漾起一陣動,名字是一種認可,是一種親密情的維繫,如果一個動物在你身邊一輩子,連個名字都沒想過給它起,那麼在你的心裏,它不過就是個囚在身邊的牲畜,哪怕好吃好喝山珍海味地餵養着它,可在潛意識裏你並沒有把它放在與你平等的位置上來愛,這樣的緣分來時無心,去亦無情。而有了名字,就意味着有了歸屬;有了名字,就有發自內心真切情的萌芽。亦風要給它起名字就意味着接納了它。但起名卻真是個費腦筋的活兒。
“叫阿狼?”我省事兒。
“最好別帶狼字,出門咋叫啊?還怕不夠嚇人?低調,低調!”
“黑豹?”
“你就在動物園裏轉圈了是吧?那叫盜用,你家博美就是個例子,好好的狗要起個‘狐狸’做名字,讓人半天反應不過來。”我倆有一搭沒一搭地坐在那兒起着名兒,小狼夾在中間,一會兒看看他,一會兒看看我,坐在我膝蓋上好奇地聽着,翻過後爪子撓着小腦袋,打着呵欠似乎也沒聽到令它滿意的名字。無聊之餘爬下地開始撕咬起拖鞋來。
阿狼、閃電、黑豹、月光…最後我們定下叫“格林”那是“二戰”時候納粹一個元帥的名字,雖然最終戰敗,卻也不得不説是個狠角,好戰是他的本,狼的天生狠勁和好鬥跟格林如出一轍,而且格林也是一個愛狼養狼的人。
我喜歡這個名字,還因為格林兄弟《小紅帽》的童話不知影響了多少人從小對狼的偏見、莫名懼怕與仇視。狼外婆的恐怖形象深入人心,從前純粹為了娛樂而編造的故事變成了主意識,偏偏這些欺騙人的概念卻向着毫無防備、缺乏辨別能力的兒童灌輸,在最初的時候就影響了他們對客觀事物的判斷。我會重新為格林寫一篇屬於它自己的真實的“格林童話”記錄它從小到大的成長經歷。英文就叫green,就像它眼睛的顏、草原的顏。或許男人和女人的想法的確不太一樣,不過我們難得這樣殊途同歸。
“格林!”我們一聲聲呼喚着,小格林翻身起來抖抖髮,親暱地跑了過來,把傷痕累累的拖鞋還給我,對我倆又親又,顯然它也喜歡這個名字。
“回家吧,你一個人在這裏我很擔心。”亦風説。
“我回去了小狼怎麼辦?”
“每天來看它,給它送飯啊。”
“那不成探監啦?我離開一會兒,小狼都到處找我。而且資料上都説了,狼媽媽可是相當負責的,在前三個月裏,母狼除了喝水,可是寸步不離照顧幼崽的。”
“那要是‘母狼’自己都餓死了呢?光啃餅乾能過子嗎?”亦風氣呼呼地來回跺着腳,拿起錢包鑰匙,一開門走了出去。
“你去哪兒?”亦風頭也不回地揚揚手:“‘公狼’給你們‘打獵’去!”一陣淡淡的暖意在我心裏慢慢盪開來,格林又多了一個人的疼愛。
轉天一早起來收拾了一下,我打算出門重新買一個體温計,原來那個電子體温計早就被格林咬得“神經錯亂”了,上次測量下來一看:40℃,把我嚇了一跳。重新測量再看:80℃,這明顯在“謊報軍情”嘛。有些號稱高科技的東西實在太過脆弱了,還是買只傳統的體温計比較靠譜。當然,做電子體温計的人估計也想不到這儀器還要過狼牙這一關。
狼在飢餓的驅使下可以學會任何東西從接回格林那天起,我就寸步不離地陪着它,今天看它還在忘我地陶醉於和馬桶刷子的戲耍中,我就悄悄掩上門,下樓去買體温計。格林尚小,雖然調皮,估計破壞也不大。我決定匆匆出門,快去快回。
等我回來開門一看,不由大吃一驚!半個小時的光景,屋裏全亂了套:米粉撒了一地,地板的壓腳線被摳了出來,陽台上的植物成了殘枝敗葉,廁所裏的衞生捲紙被拖出來老長,像接國家元首的地毯一直鋪到了陽台,面巾和記本被撕得滿地都是,洗衣機和電冰箱的電線都被咬斷了。更讓我吃驚的是,洗衣機竟然從原位置挪出了一米多遠,不知道小小狼崽哪來那麼大的力氣拖動它。洗衣機後面的牆上赫然被撕咬出一個大,那是用塑料擋板遮住的水錶監測口,小狼一定對陰冷黑暗的情有獨鍾。冰箱面上的薄膜被抓扯得慘不忍睹,電視打開了,咿咿呀呀地放着廣告。電腦的鼠標被拽下來甩在地上,寫字枱上全是狼爪印。蜂瓶翻倒了,滾在桌子邊上,裏面的蜂所剩無幾。
格林着大肚子四仰八叉地在沙發上睡着安穩覺,還伴隨着一點小小的鼾聲,胖嘟嘟的股下面還壓着已經被掏出電池的電視遙控器,它的嘴上腦袋上沾滿了黏糊糊的糖,真是一個甜夢啊。聽見開門聲,格林半眯着眼睛瞄了我一眼,尾巴簡單地搖了搖,算是打了招呼:“老媽,今兒的午飯俺自己搞定了。”顯然幹了這麼一番“大事業”它累了,又接着睡去了。
它是怎麼爬上沙發的?一看沙發前面的紙盒子,我明白了,這傢伙從牀底下把裝枱燈的紙盒子拽出來,放在沙發前面,墊腳高度正好先爬上紙盒再上沙發。可是將近一米高的桌子格林又是怎麼爬上去偷吃蜂的呢?實在令我費解,唯一的解釋就是藉助旁邊的報紙架了。
都説狼在飢餓的驅使下可以學會任何東西,不到一個月格林就能如此聰明地利用環境,看來這話真的有道理。今天,它用自己尋來的香甜蜂代替了牛,填飽了飢餓的小狼肚子,而我則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做“一片狼藉”收拾完被格林破壞的屋子,格林的蜂也消化得七七八八,開始爬下沙發來。我拿了一個生雞蛋滾到它面前。
格林第一次見到雞蛋,有點不知所措,但本能告訴它,這是可以吃的東西,幾番嗅聞和撥來滾去之後,它還是拿這圓滾滾的物件沒辦法。我抹了一點火腿腸的味在蛋殼上,它的勁頭更大了,把雞蛋叼在嘴裏,四處想辦法。一個不留神,雞蛋從嘴裏滑落,掉在地上,磕出一道縫,淡淡的腥味從縫中滲出,格林更興奮了,圍着雞蛋直打轉,似乎琢磨出了一點端倪,它把爪子壓在雞蛋上,略一用力,滑滑的雞蛋就迅速被彈出,撞在牆角,破了!格林興奮地跑過去着出的蛋黃蛋清,連蛋殼也一併嚼碎下,直到把地板都乾淨,無限享受的樣子。此後我每天給它一個生雞蛋,由它自己玩夠了以後吃掉,這對它迅速發育的耳朵很有好處。
我為格林生命中的很多第一次都留下了珍貴的照片,格林對我的照相機尤其興趣,每次我蹲下來拍照的時候,它就會迅速跑過來對鏡頭又聞又,結果好多照片拍出來的都是一張茸茸的嘴和誇張的大鼻子,相機鏡頭也常常被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