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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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澄就讀的那間教會學校,最鼓勵孩子們放滿一個書包的聖經、聖相、聖物。
誰個帶了一張半張貓王皮禮士利的照片或剪報回學校,被搜了出來,罪加一等,因貓王是個男的。
老師接獲投訴,只好公事公辦,把穆澄叫到身邊來問:“是有這回事嗎?”穆澄點頭,她不是個有説謊及抵賴習慣的孩子。她甚而懶得解釋:今早替母親買彩畫報紙,那張相片是附報贈品,她忘了夾在報紙上回給母親,如此而已,自己並非什麼寶珠。她覺得事實擺在目前,她是暗藏違品,姑勿論是有心抑或無意,都不能改變這個事實。何必嚕囌?
老師循例武訓了她一頓,然後罰留堂抄一個課題三次。
回到家,立即吃了父親兩記耳光,固然因為他是父親,對自己的孩子有絕對的無上權威,更為穆澄留堂,延慢了家裏吃飯的時刻尚屬事小,阻礙她父親飯後打麻將翻本則是事大。
在成長的過程中。穆澄對父親的情淡如水。
直至她到社會上工作了,嫁了,而父親又死了,她才慢慢的發覺親骨,又總是有好過沒有。
當然,令她有這種思想上轉變的最大因素並非來自江湖上的風險,而是因為父親死了。
任何人在世上煙消雲散時,在世的人都不介意把他當為聖人。何況是自己父親?
這也不去説它。
苞周瓊珍的這一段嫌隙。在孩子時代是件大事,更何況,穆澄並不因為受了一次罰,就能平息這姓周的心頭怒火。
她是越看穆澄越不順眼,為什麼?可能因為穆澄不跟她吵鬧,穆澄甚至不反抗。仍然自顧自的埋頭唸書寫字聽課,沒事人一樣。
周瓊珍火了。
對於是鬥非的人,最恨就是他的強權沒有得着回應,被欺負的一方。本不當作曾被欺負。於是原以為重錘出擊對準敵人鼻子打他個七孔血,卻變成了空拳,撲了個空。對方還輕盈地走開了,自己卻因用力過猛,沒有了承接力,而致摔個頭破血。那的確是很狼狽的一回事。
穆澄十歲大時,並不明白自己分明已經默默地吃了虧,為什麼周瓊珍還是不肯得些好處便回手?
直至她開始涉足社會。她才恍然而悟。
謗本上,江湖上就充着這種人。
周瓊珍對穆澄的報復,就是聯合一大班同學,杯葛她。
每天有兩度小息時間,同學們本來都三五成羣的跑到場去耍樂,或是在小食部買東西吃。
穆澄突然的被孤立了。
沒有小朋友敢跟她站在一起聊天、講笑話、説功課、談明星、跳橡筋繩、喝汽水。
一之間,眾叛親離。
穆澄走近同學堆去,各人不是立時不説話,就是作鳥獸散。
本無事生非的人,最怕天天過的都是太平子,悶都悶死,難得有人領頭尋到個欺壓對象,也不管是非黑白,跟對方有仇沒仇,總之實行一呼百諾,單以湊熱鬧為目的,就夠興奮。
於是,穆澄四面受敵。
她一時間愣住了,要接受這前所未有的場面,無疑是震驚與吃力的。
四顧無人,她急於要找到個依傍。
平跟她一起上學的李俊英。其實是她同一間大廈的芳鄰,應是最理想的求救及商議對象。
此念一生,頓時把氣餒的情緒壓下,立即在場一角把李俊英尋着了,問:“我有話跟你説!”
“好哇!”李俊英答得朗:“可是,我現在剛要到小聖堂去!”他們學校後花園內有問小聖堂,熱心的同學,都趁小息時候去祈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