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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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以前,李凡只是單方面地考慮社會規範與規則的時候,他可能會到緊張,畢竟他是軍人出身,對國家的法律還是有一定了解的,他知道就算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必須是經過法律的審判,再由專門的執法者來給他們執行死刑,任何私下的奪取他人命的行為都是非法的,程序不對不行,執法者不對也不行,這是法律的尊嚴。但現在他並不到緊張,因為他已經有了自己的行為準則…為國為民才是一切行為準則的本!這要做到這一點,他就可以問心無愧!
但是,也並不意味着他就可以理直氣壯地面對外面的執法者,依法治國是一項基本國策,雖然未必就可以做到絕對的沒有遺憾,卻也是社會進步的必然選擇,起碼相對於人治來説,法治可以保護大多數人的利益,這一點沒有疑義。所以,李凡心中仍然有矛盾。
敲門聲響起,這就來了嗎?
開門,進來的卻是陳小麗!
陳小麗看着他:“外面有很多警察。”李凡點頭:“我需要一個答案:你認為我們做的對嗎?”陳小麗説:“這還用問嗎?打擊壞人,是你們的本分,有什麼對不對的!”李凡嘆息:“可是,我們並不是經過授權的執法者!”陳小麗驚訝地説:“難道你們不是警察?”李凡説:“不是!”陳小麗看着他:“可是…”李凡打斷她的話:“有些事情你不用知道得更多,我也沒時間向你解釋!”陳小麗説:“我不是學法律的,也不懂這中間的區別,我只知道你們為肅北做了一件大好事,也救了我的命,我謝謝你們!”李凡看着窗外的遠山平靜地説:“算了,可能我們處事的程序不太對,但只要結果對老百姓有利,我也認了,我可以接受歷史和人民對我的審判,就算是這審判讓人灰心也沒什麼,佛家有言‘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小麗,你可以走了,這個時候,你不能與我太接近!”小麗抬頭:“我不怕!我可以幫你作證,證明你是在做好事!”李凡笑了:“我們做的事情無法由哪一個人作出評判!”小麗脹紅了臉:“我一個人是無法來評判,但公道自在人心!”李凡哈哈一笑:“好!公道自在人心!為了這個公道,我也將某些規則作一個我自己的解釋!我們出去!”祁州公安局長張中輝坐在警車裏,他本來已經理順了自己的思路,這次有尚方寶劍,而且師出有名,沒什麼顧慮的,但隨着等待的時間的延長,他反而越來越不安。這個人不同於任何一個人,他會怎麼説?會怎麼做?如果他反抗,結果會是怎麼樣?可以肯定一點,如果他不合作,自己是很難有機會控制局面的,上面只説用法律來制裁他,並沒有説如果發生意外怎麼辦,他以前從沒遇到這樣的情況,從來都是警方出動,局面全在控制之中,最多是有一些小意外,被犯罪嫌疑人漏網逃,但主動權卻不可能失去。但這次卻不同,主動權好象並沒有掌握在警方手中,他能否成功地完成上級佈置的任務,取決於這個人的態度…對法律的態度!
張中輝沒有時間多想,因為目標已經出現了,一個高個子大搖大擺地走了出來,看不出他的心思,因為他臉上只有平靜。
李凡大步走下樓梯,直向大廳門口而來,站住,因為門口站着一大羣警察,他的目光落在一個四、五十歲的男人身上,這個人剛從車裏下來,他顯示出來的氣派表示他就是領頭者。
李凡看着他,不發一言。
酒店的經理和服務人員也不敢出聲,緊張地看着這個人,大街上也聚集了無數的觀眾!各門店的大小老闆也放下了手上的事,關注着這邊。
張中輝清清嗓子,用一種很沉穩的聲音説:“對不起,本市昨天發生了一起驚天大血案,有證據表明與你有一些關係,你得和我們走一趟!進行必要的調查核實!”李凡平靜地説:“不必調查!西北狼的一百餘名核心成員全是我殺的!”此語一出,全場登時炸了窩,無數的觀眾議論紛紛。
“西北狼完了嗎?”
“怎麼可能?一個人滅一個幫派?”
“他是誰?”
“西北狼這些年做了那麼多的壞事,活該!”
…
張中輝一揮手“嘩啦”聲響不絕,無數支槍指向李凡!
李凡神不變,淡淡地説:“我不喜歡人家用槍指着我!”張中輝冷冷地説:“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殺人者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任何人都不能例外!”李凡平靜地説:“我沒打算例外,但我手上還有一件事,等我把這件事做完,我會給你們一個待!”張中輝看着他:“你還打算走?”李凡微笑:“走又如何?不走又如何?”張中輝被怒:“你能走得了?”李凡抬頭看着天邊:“為民謀利,無慾無求!想來就來,想走就走!”人羣中一個老漢站出來:“警察同志,我想説幾句:西北狼這幾年來壞事做盡,這位同志如果真的滅了這個幫派,那他倒是一個大英雄!”
“對!大英雄!大英雄!”人羣中呼聲四起。
小麗也上前一步説:“他所做的事是正義的事,為民除害!”
“你們自己無能,讓西北狼這些年來橫行霸道,人家出來制服了這些傢伙,你們倒來挑人家的刺,什麼意思?”
“偶像!偶像!”這是一些少年的聲音!
…
張中輝揮手止住:“鄉親們!你們的想法我可以理解,但法律就是法律,不管是誰,只要他沒有經過法庭的審判,就不能認定他是有罪的,更不能私自去殺他!否則就是違法!這個人私自殺了一百幾十人,是建國以來絕無僅有的重罪,是對法律尊嚴的極度挑釁,必須繩之以法!”人羣慢慢安靜下來,普法教育已經多年了,農村或許還對法律不太悉,但大都市的居民見識畢竟不同,他們都知道這個公安的話有道理,儘管他們內心不願意接受這個大英雄是一個重刑罪犯的事實,但他們也明白:他是違反了現行法律!
李凡看了看四周的鄉親説:“我説過,我會接受法律的審判、人民的審判和歷史的審判,但不是現在,現在我手上有一件事要完成,我不能説清是什麼事,但我可以保證這絕對是利國利民的事情,所以,我希望你們能給我一段時間!”張中輝冷冷地説:“你想得太天真!我們會給一個極度危險的犯罪分子再次犯法的機會?”李凡冷淡地説:“你真的以為這種局面下,你就可以按你的想法來做事?”張中輝怒極:“我雖然不想在公眾心目中留下一個暴力執法的印象,但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也不得不如此了,如果你稍有異動,我們只有開槍了!”李凡點頭:“好!我們就試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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