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來到江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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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近在眼前了,我翻身下馬,拉着追風,慢慢地往城裏走去。
我就近找了家客棧投宿,把包袱和追風留在店裏,便上街去閒逛了。
因為隋煬帝對江都情有獨鍾,所以也造就了江都在隋唐時期的空前繁榮。它既是鹽鐵轉運使的駐所,又是港口城市,海舟河船雲集於此,富豪商賈往來不息,使它成為當下全國最大的商業城市。
此時天漸暗,眾多青倌、女、鶯、暗娼依欄賣笑,那裏是令商賈士紳們留戀忘返的温柔鄉,道路兩旁的各種茶館、酒肆、客棧,也是生意興隆、顧客盈門。
人從我兩邊緩緩而過,我恍恍惚惚地走着,覺自己如同走在深遠的歷史之中。靡靡之音混合着風花雪月,喧鬧有之、破敗有之、滄桑有之、悲歡離合亦有之,而這所有的一切,在不久的將來,隨着隋煬帝的死去,也將被雨打風吹消逝不見吧?
我在街邊的一個茶攤上坐了下來,攤主立刻殷勤地為我沏了壺茶,一時之間,茶香四溢,熱氣繚繞,惚兮恍兮,我的思緒不回到了那個晚上…
“但是,明,你要記住,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只此一次,我只放你一次。倘若你再落入我的手中,我便永不放手了!”他堅定的聲音隨着夜風傳到我的耳裏,心就像被一隻無形的手緊緊地攥着,無法呼。
他的情太深了,錮了我的自由。他的情太沉了,缺少了對我的尊重。他的情太重了,讓我只能選擇逃離。哪怕最終會逃離到另外一個更為殘酷的災禍裏,我也在所不惜。
“明…”他深沉地凝望着我,那近乎哀求的語調令我輕顫。最終,他還是輕輕地將我抱放在馬上,我揮揮手,一拉繮繩,頭也不回地掣馬飛奔而去,我不能回頭,也不敢回頭,倦戀與不捨會阻止我的腳步。那樣落寞的他,真的讓我有了轉身狂奔回去的衝動,但我還是逃開了,硬生生地從他悲愴的眼神中逃開了。
我是愛他的,但我最終還是固執地掙了他的懷抱,那曾經給過我無限温存,曾經令我十分貪戀的懷抱…
難道愛比恨,真的更難寬恕麼?
“唉…”我嘆了一聲,使勁拍了下自己的腦袋,風明,你個大傻瓜,灑些吧,難道你想一生都被這情牽絆住麼?既然走了,就不要再去想了!
離開太原後,我一直思索着下一站該去哪裏。秦瓊那我是去不得的,他將來也要投效李世民,有着大好前途,我不能拖累他。原本我打算往深山老林去,因為在這樣的亂世裏,做個隱士是最好的。但轉念一想,不行,我必須想辦法回21世紀。普天之下,莫非皇土,等李世民當了皇帝,估計我躲哪裏都沒用。再説了,我一不懂得耕田,二不懂得織布,到了鄉下能做什麼呀?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麼?太不切合實際了。最終還是決定往大城市去,長安是隋唐時期最繁榮的都市,我一直很想去,但長安很快就會被李世民攻陷,我去那裏不是自投羅網麼?思前想後,我選擇了同樣繁華的江都,雖説隋煬帝很快就會自縊江都,但這座城在短時間內還是安全的。
“老闆,結帳。”我起身摸出幾枚五銖幣放在桌上,低頭看了看荷包,裏面的錢已所剩無幾,唉,坐吃山空啊,再不想辦法,説不定我真的會餓死街頭。但我又沒有什麼吃飯的手藝,只會讀書寫字畫畫,看來只能找幫人代寫書信,或者是擺攤算命這種工作了。
我胡思亂想地在街上走着,冷不防和前面走來的一個男孩撞了個滿懷。
“抱歉。”他低頭道歉,很快和我擦身而過。
這個情景似曾相識,在電影和小説裏經常會看見,想到這,我下意識地伸手去摸間的荷包。果然,荷包不翼而飛了。
我抬頭看去,因為發現的早,那個男孩並沒有走遠,就在我前方十步左右的地方。
我也沒聲張,只偷偷地跟在他後頭,看他步履輕快,很快就轉入一條無人的小巷,他蹲在角落裏,從懷中掏出我的荷包,把裏面的錢倒了出來,仔細地算着。
“小弟弟,那裏面一共有多少錢啊?”我站在他身後問道。
“九兩二十三錢。”他也沒轉頭,條件反地應道。
“你的算術不錯嘛,數清楚了就請把荷包還我。”我啼笑皆非,用手拍了拍他的肩。
“啊!是你!”那男孩這時才醒悟過來,回頭一看是我,頓時嚇呆了,轉身拔腿就跑。
“你還是老實點吧!”我輕笑着,伸手一抓,揪住他的後衣領,將他拉了回來,“你小子偷了我的錢包還想跑?”
“對不起啦!我不是故意要偷的!”男孩被我逮住,就抱頭蹲在地上哭鬧着,“我實在是太餓了,又沒有錢買東西…”
“唉…”我嘆了一聲,亂世中,到處是乞兒,走到哪裏都避免不了,“怎麼就你一個人,你的家人呢?”
“家人…沒有了…那場瘟疫…”他黯然説道:“除了我,全都死了…”我緊盯着他的眼睛,那雙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裏有着不屬於他這個年紀的滄桑與無奈,我沉了下,取過他手中的荷包,倒出五兩銀子遞給他,“唉…我也不富裕,錢我們就對半分,這五兩給你。”
“你…”他呆怔着,猶豫地伸出手接過我遞去的銀子,“謝謝你…”
“你也是小小男子漢,老靠偷摸拐騙可不行,也不能靠別人的施捨過一輩子,”我摸了摸他的頭,“你一定要學會自己養活自己…”説到這,我愣了下,其實,我現在的處境和這孩子有什麼不同呢?在這個時空我無依無靠,也是孤兒一個。
想到這,心情不由有些暗淡,丟下一句,“你自己好好保重。”説着,我轉身就走。
“等等,小哥哥…”男孩從後面追了上來,可我沒理他,腳步越走越快。
眼看我就要走出這條長街了,那男孩忽然慘叫了一聲,“啊!”我頓了頓,終於還是忍不住回頭去看,只見男孩正被幾個士兵打扮的人圍住,領頭的人把他像拎小狗一樣提起來,“臭小子,終於還是讓我抓到了!前些天就是你偷走了我的荷包!”
“我,我沒有…”男孩臉煞白,吐吐地辯解着。
“你還敢抵賴!”那人胳膊一甩,男孩瘦小的身軀隨即被摔到牆上。
“唔…”男孩悶哼了一聲,慢慢從地上爬起來,幾縷血絲從他的嘴角出來,“就算是我偷的,那錢現在已經被我花光了…”
“花光了?”領頭的那人兇狠地説道:“沒銀子還,就用你的命來抵!”他一揮手,其餘幾個人就衝上去對着那個孩子一陣拳打腳踢。
男孩用手抱着頭,也不出聲求饒,很快就被打得口鼻血不止。
英雄好漢總是路見不平一聲吼,該出手就出手,可是在這裏混亂的社會里,不平的事情不知道有多少,每見一次就吼一次、出手一次,就算不怕嗓子啞掉,手也會出到軟掉吧?恐怕只有傻瓜才會有古道熱腸地去天天路見不平。
可我偏偏就只能當這樣的大傻瓜,我疾步上前:“這位官爺,他只是個孩子,就算偷了你的錢,也是罪不致死,你不用往死裏打他吧?”
“你?你又是誰?”那人瞪着一雙三角眼上下打量着我,“哦,我方才看見你和他在一起竊竊私語,莫非你們是一夥的?”他轉頭招呼那幾個手下,“弟兄們!把這小子也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