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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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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二武用蘇氏,真定人,徙家京師。用疾,蘇氏刲股為粥以進,疾即愈。生子德政,四歲而寡。夫之兄利其資,而嫁之,不聽。未幾夫兄舉家死,惟餘三弱孫,蘇氏取而育之。德政長,事蘇氏至孝。蘇氏死時,天大旱,德政方掘地求水以供葬事,忽二蛇躍出,德政因默禱焉。二蛇一東一北,隨其地掘之,果得泉。有司上其事。旌復其家。

任仲文林氏,寧海人。家甚貧,年二十八而寡。姑患風疾,不良於行,林氏旦暮扶侍惟謹,撫育三子皆有成。年一百三歲而卒。

江文鑄範氏,名妙元,奉化人,年二十一歸於江。及門,未合巹,夫忽以蒐疾卒。範曰;“我既入江氏之門,即江氏婦也,豈以夫亡有異志哉!”遂居江氏之家,撫諸侄江森、江道如己子。卒年九十五。

有柳氏者,蘇郡人,為户部主事趙野。未示成婚而野卒,柳哭之盡哀,誓不再嫁。其兄將奪其志,柳曰:“業已歸趙氏,雖未成婚,而夫婦之禮已定矣。雖凍餓死,豈有他志哉!”後寢疾,不肯服藥,曰:“我年二十六而寡,今已逾半百,得死此疾幸矣。”遂卒。

姚氏,餘杭人,居山谷間。夫出刈麥,姚居家執爨。母何氏往汲澗水,久而不至。俄聞覆水聲,亟出視,則虎銜其母以走。姚倉卒往逐之,即以手毆其脅,鄰人競執器械以從,虎乃置之而去。姚負母以歸,求藥療之,奉養二十餘年而卒。

又方寧官勝娘者,建寧人。寧耨田,勝娘饁之,見一虎方攫其夫,勝娘即棄饁奮梃連擊之,虎捨去,勝娘負夫至中途而死。有司以聞,為旌復其家。

衣氏,汴梁儒士孟志剛。志剛卒,貧而無子,有司給以棺木。衣氏紿匠者曰:“可寬大其棺,吾夫有遺衣服,盡置其中。”匠者然之。是夕,衣氏具雞黍祭其夫,家之所有悉散之鄰里及同居王媪,曰:“吾聞一馬不被兩鞍,吾夫既死,與之同棺共可也。”遂自剄死。

有侯氏者,鈞州曹德。德病死,侯氏語人曰:“年少夫亡,婦人之不幸也。守吾志,而亂離如此,其能免乎!”遂縊死於墓。

又周經吳氏、郭惟辛郝氏、陳輝白氏、張頑住杜氏、程二成氏、李貞武氏、暗都剌張氏,並以夫死,不忍獨生,自縊而死。

事聞,鹹旌異之。

湯輝張氏,處州龍泉人。會兵亂,其家財先已移入山寨,夫與姑共守之。舅以疾未行,張歸任藥膳,且以輿自隨。既而賊至,即命以輿載其舅,而己遇賊。賊以刀脅之曰:“從我則生,否則死。”張掠發整衣請受刃,賊未忍殺,張懼污,即奪其刃自剚死,年二十七。

又湯婍者,亦龍泉人,有姿容。賊殺其父母,以刃脅之。婍不勝悲咽,乞早死,因以頭觸刃。賊怒,斫殺之。其妹亦不受辱而死。

俞士淵童氏,嚴州人。姑嚴,待之寡恩,童氏柔順以事之,無少拂其意者。至正十三年,賊陷威平,官軍復之,已乃縱兵剽掠。至士淵家,童氏以身蔽姑。眾污之,童氏大罵不屈。一卒以刀擊其左臂,愈不屈。又一卒斷其右臂,罵猶不絕。眾乃皮其面而去,明乃死。

張氏女,高郵人。城亂,賊知張女有姿豔,叩其家索之。女方匿復宇間,賊將害其父母,女不得已乃出拜賊。賊即伏地呼其父母為丈人媪,而以女行,女欣欣然從之。過橋,投水死。

有高氏婦者,同郡人也。攜其女從夫出避亂,見道旁空舍,入其中,金纏臂與女,且語夫,令疾行。夫挈女稍遠,乃解足紗自經。賊至,焚其舍。夫抵儀真,夜夢婦來告曰:“我已縊死彼舍矣。”其如此。

惠士玄王氏,大都人。至正十四年,士玄病革,王氏曰:“吾聞病者糞苦則愈。”乃嘗其糞,頗甘,王氏愈憂。士玄囑王氏曰:“我病必不起,前妾所生子,汝善保護之。待此子稍長,即從汝自嫁矣。”王氏泣曰:“君何為出此言耶!設有不諱,妾義當死,尚復有他説乎。君幸有兄嫂,此兒必不失所居。”數,士玄卒。比葬,王氏遂居墓側,蓬首垢面,哀毀逾禮,常以妾子置左右,飲食寒暖惟恐不至。歲餘,妾子亦死,乃哭曰:“無復望矣。”屢引刀自殺。家人驚救,得免。至終喪,親舊皆攜酒禮祭士玄於墓。祭畢,眾行酒,王氏已經死於樹矣。

又有王氏者,良鄉費隱也。隱有疾,王氏數嘗其糞。及疾篤,囑王氏曰:“我一子一女,雖妾所生,無異汝所出也。我死,汝其善撫育之。”遂歿。王氏居喪,撫其子女。既而子又死。服除,謂其親屬曰:“妾聞夫乃婦之天,今夫已死,妾生何為!”乃執女手,語之曰:“汝今已長,稍知人事,管鑰在此,汝自司之。”遂相抱慟哭。是夜,縊死於園中。

李景文徐氏,名綵鸞,字淑和,浦城徐嗣源之女。略通經史,每誦文天祥《六歌》,必為之泣。至正十五年,青田賊寇浦城,徐氏從嗣源逃旁近山谷。賊持刀害嗣源,徐氏前曰:“此吾父也,寧殺我。”賊舍父而止徐氏。徐氏語父曰:“兒義不受辱,今必死,父可速去。”賊拘徐氏至桂林橋,拾炭題詩壁間,有“惟有桂林橋下水,千年照見妾心清”之句。乃厲聲罵賊,投於水。賊競出之。既而乘間復投水死。

周婦氏,松陽人,美姿。至正十五年,隨其夫避亂麻鷖山中,為賊所得。脅之曰:“從我多與若金,否則殺汝。”氏曰:“寧剖我心,不願汝金。”賊以刀磨其身,氏因大詈曰:“碎咼賊,汝碎則臭,我碎則香。”賊怒,刳其腸而去,年二十九。

丁尚賢李氏,汴梁人。年二十餘,有姿容。至正十五年,賊至,虜之。李氏怒曰:“吾家六世義門,豈能從賊以辱身乎!”於是闔門三百餘口俱被害。

李順兒者,許州儒士李讓之女也。聰慧,頗涉經傳,年十八,未嫁。至正十五年,賊陷鈞州,密邇許昌。父謂其母曰:“吾家以詩禮相傳,此女必累我。”女聞之,泣曰:“父母可自逃難,勿以我為憂。”須臾於後園內自經而死。

吳守正禹氏,名淑靜,字素清,紹興人。至正十六年,徙家崇德之石門。淑靜嘗從容謂守正曰:“方今羣盜蜂起,萬一不測,妾惟有死而已,不使人污此身也。”是年夏,盜陷崇德,淑靜倉皇攜八歲女登舟以避。有盜數輩奔入其舟,將犯淑靜,淑靜乃抱幼女投河死。

黃仲起朱氏,杭州人。至正十六年,張士誠寇杭州,其女臨安奴倉皇言曰:“賊至矣,我別母求一死也。”俄而賊驅諸婦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曰:“為我看守,暮我當至也。”朱氏聞之,懼受辱,遂與女俱縊死。

妾馮氏,見其母子已死,嘆曰:“我生何為,徒受辱耳!”亦自縊死。繼而仲起弟蔡氏,抱幼子玄童,與母湯氏皆自縊。及暮,賊至,見諸屍滿室,執仲起將殺之,哀求得。賊遂盡掠其家財而去。

焦士廉王氏,博興人,養姑至孝。至正十七年,貴作亂,官軍競出虜掠。王氏被執,紿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隨王氏至墓所。王氏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實無藏金,汝可於此殺我。”乃與妾杜氏皆遇害。

又有趙氏者,平陽人,年二十,未嫁。寇亂,趙被驅迫以行,度不能免,紿賊曰:“吾取所藏金以遺汝。”賊信之,遂還,投於廁而死。

陳淑真。富州陳璧之女。璧故儒者,避亂移家龍興。淑真七歲能誦詩鼓琴。至正十八年,陳友諒寇龍興,淑真見鄰嫗倉皇來告,乃取琴坐牖下彈之。曲終,泫然涕曰:“吾絕弦於斯乎!”父母怪,問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早死。”明賊至,其居臨東湖,遂溺焉。水淺不死,賊矢脅之上岸,淑真不從,賊殺之。

時同郡李宗頤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與女匿居後圃中,賊至,挾其女共投井死。

秦閏夫柴氏,晉寧人。閏夫前遺一子尚幼,柴氏鞠如己出。未幾柴氏有子,閏夫病且死,囑柴氏曰:“我病不復起,家貧,惟二幼子,汝能撫其成立,我死亦無憾矣。”閏夫死,家事微,柴氏辛勤紡績,遣二子就學。至正十八年,賊犯晉寧,其長子為賊驅迫,在圍中,既而得。初在賊時,有惡少與張福為仇,往滅其家。及官軍至,福訴其事,事連柴氏長子,法當誅。柴氏引次子詣官泣訴曰:“往從惡者,吾次子,非吾長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於兄乎!”鞫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訊之他囚,始得其情。官義柴氏之行,為之言曰:“婦執義不忘其夫之命,子趨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遂釋免其長子,而次子亦得不死。時人皆以為難。二十四年,有司上其事,旌其門而復其家。

也先忽都,蒙古欽察氏,大寧路達魯花赤鐵木兒不花之,以夫恩封雲中郡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寧。至正十八年,紅巾賊至,也先忽都與妾玉蓮走尼寺中,為賊所得,令與眾婦縫衣,拒不肯為。賊嚇以刃,也先忽都罵曰:“我達魯花赤也,汝曹賊也,我不能為針工以從賊。”賊怒殺之。玉蓮因自縊者凡三,賊並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