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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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召回京任國子司業,升中書左司員外郎。強盜殺害了河南省臣,以偽造的檄文説廉訪使段輔入行省之事,待到陰謀失敗,受牽連的有三十多人,都將受法律制裁。思誠向朝廷説明情形,把他們都釋放了。升左司郎中。思誠平時為人剛直,人們多嫉妒他,因進諫觸怒皇帝而罷官。起用為右司郎中,拜刑部尚書。科舉恢復後,與僉書樞密院事韓鏞為御試讀卷官。改任禮部尚書,御史台奏為治書侍御史,總裁遼、金、宋三史,升侍御史,樞密院奏為副使,而御史台留為侍御史。適逢平章政事鞏卜班犯法,監察御史彈劾,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説:“暫且等待。”思誠急入奏,鞏卜班被罷官。大夫恨思誠,要排擠他,思誠稱病請假回家,朝廷知道思誠無他意,調任河東廉訪使。不久,召為集賢侍講學士,兼國子祭酒,出京任湖廣行省參知政事,諸生上疏挽留,未得許可。途中授湖北廉訪使,進京拜為中書參知政事,升右丞,轉御史中丞。彈劾清道官不盡職,罷官。再任左丞,知經筵事,提調國子監,兼翰林學士承旨、知制誥兼修國史,加榮祿大夫,總裁《后妃傳》、《功臣傳》,會集《六條政類》,帝賜以玉帶,對他依戀深。又任樞密副使,仍知經筵事,再任中書左丞。御史大夫納麟,誣告參政孔思立受賄,有人想以此牽連思誠,納麟説“:呂左丞一向有廉潔之聲譽,要涉及他是很難的。”於是作罷。
授集賢學士,仍兼國子祭酒。吏部尚書亻契哲篤、左司都事武祺等,建議變更鈔法,以面值一千文的楮幣為母,銅錢為子,命朝廷大臣聚集議論。思誠不同意,認為哪有以故紙為父而立銅為子的?滿座皆笑。思誠又説:“錢鈔用法,看起來一致,只是以虛換實。現在歷代的錢、至正錢、中統鈔、至元鈔、鈔共五項,恐怕百姓知道,藏其實而棄其虛,不利於國家。”亻契哲篤説:“至元鈔很多偽造,所以才變更。”思誠説:“至元鈔並不偽,是人為的偽。鈔如果出現,也就成為偽鈔了。況且至元鈔就像是老親戚,家中的兒童、奴僕都認識;鈔就像是新親戚,雖然不敢不親,可是人們並不認識,其偽反而會更多。況且祖宗的規定,是不可輕易改變的。”亻契哲篤説:“祖宗之法有弊端,也可以改。”思誠説:“你們變法,又要上誣世皇,是你與世皇爭高下。而且自世皇以來,諸位皇帝都勸人行孝,改其成規,能説是孝麼?”亻契哲篤説:“錢鈔用時通如何?”思誠説:“錢鈔同時通,輕重不分,哪個是母,哪個是子,你不懂古今,道聽途説,怎麼能行?”亻契哲篤氣憤地説“:我們的策略既不可行,公有何策?”思誠説:“我有三字策:行不得!行不得!”丞相看到思誠之話直,對更行鈔法猶豫不定。只有御史大夫也先帖木兒説“:呂祭酒之言也有對的,但不應在廟堂之上大聲厲。”事後監察御史得到皇帝的暗示,彈劾思誠狂妄,奪其誥命和所賜玉帶,又調任行省左丞,派遣太醫院宣使秦初立即到他的家中強迫成行。秦初不遺餘力地窘辱他,思誠並不害怕。給參議龔伯遂留信説“:去年許可用為河南左丞,今年呂思誠為湖廣左丞,世道如此,足下能不動心麼?”到達武昌城下,對諸將説:“賊人據城與各位相持很久,必然不知道我為此而來,出其不意,可以進城。”就開始入城,諸將不得已,跟隨其後,竟然未經戰鬥而進城。問其原故,因為賊倉猝無準備,都被驚走。思誠於是召軍民開會,告訴他們説“:賊走了,向我們表明他們弱,估計還將再來。”於是發號令,戒備職事,修器械,整城郭,整頓軍隊,先考慮守城,再計劃出征。苗軍橫暴,侵犯侮辱行省長官,思誠厲聲厲申斥説:“你們能殺呂左丞麼?”從此苗軍不敢再來。未過幾天,召還京師,復任中書左丞。思誠走了兩天,城再陷。思誠轉任光祿大夫、大司農。於至正十七年(1357)三月十七病逝,終年六十五歲。
思誠氣質持重,素以剛直聞名,不為勢利所屈服。曾三任祭酒,一貫效法許衡,隨從的後生,後來大多成為名士。曾批評古書註釋太繁,而魏了翁刪後又太簡,準備取古注中一部分編成書,可惜這事沒有做完。有文集若干卷,《兩漢通紀》若干卷。諡號忠肅。
汪澤民字叔志,徽之婺源州人,宋端明殿學士藻之七世孫。年少時捷聰悟,家境貧困而能刻苦學習,長大後通曉各種經書。延祐初年(1314),以《秋》中鄉貢,禮部會試則落第,授寧國路儒學正。五年,登進士及第,授承事郎、同知嶽州路平江州事。因母親年高八十,上書願降所授之官一或二等,到離家鄉近處做官,以便奉養母親,未允。只得南歸把母親接來一起去上任。州民李氏,極富,其弟死,誓不改嫁,兄貪其財,唆使族人誣衊弟媳通姦,這案判定後澤民才到任,他察知其冤,為之昭雪。適逢朝廷徵江南包銀,府行文書給澤民,要他辦理,澤民設法,既不侵擾百姓,又把這事辦成。
不久遷南安路總管府推官。鎮守萬户朵兒赤,仗勢欺侮官府,郡吏王甲,毆傷屬縣長官,還到郡控訴,同僚畏朵兒赤,託故不管,只有澤民捕甲,關進監獄。朵兒赤賄賂巡按御史,受理王甲的家人控訴,釋放王甲。澤民正與他辯論,御史慚愧失,夜間竟走了,終於辦了王甲的罪。州府判官錢珍,以姦事殺推官梁楫,牽連廣東廉訪副使劉安仁,株連二百多人,省府官中有六次委官審問,都顧忌拖延,不能清,又行文澤民審問,判了錢珍的罪,人服其英明。
調任信州路總管府推官。母喪,孝滿,授平江路總管府推官。有個叫淨廣的僧人,與另一僧有怨恨,久不往來,一天,他邀淨廣飲酒,廣的弟子急於得到師傅之財,同時又苦於師傅的杖刑,於是暗中前往將淨廣殺死,第二天報官,邀廣飲酒的僧人經不住拷打而被迫招供。經多次審問,供詞不變,結案待報。澤民取行兇刀察看,刀上有鐵工姓名,召工詢問,是弟子的刀,一問就吐了實情,人們吃驚以為他是神。
調濟寧路兗州知州。孔子之後,襲封衍聖公,官階三品。澤民認為應提升其品秩,以表示褒崇宣聖之意,朝廷議後同意。至正三年(1343)朝廷修《遼史》、《金史》、《宋史》,召澤民赴任,授予國子司業,參與修史。書成,調遷集賢直學士,官階為大中大夫。不到兩個月,就上書告老回鄉,大學士和尚説:“集賢、翰林,實際是養老尊賢之地,先生為何要這麼快就走;望少留,以符合皇上之意。”澤民説“:以貧窮寒士叨光獲三品之榮,志願已足。”就以嘉議大夫、禮部尚書辭官退隱。回到家鄉以後與學生、好友往來遊樂,超像忘了世事。
十五年,蘄黃反元義軍陷落徽州,當時澤民居住宣州。不久義軍進攻宣州,江東廉訪使道童訪澤民,求得守城禦敵之計,城得安全。第二年,長槍軍瑣南班等叛變,來劫城,有人勸澤民離開這兒。澤民説“:我雖無官職,曾受到國家厚恩,臨危怕死,非臣子之節。”留下未走,凡是戰鬥的謀劃,大多是澤民參與決策,累敗敵兵。後來敵兵增多,城陷,澤民被捉,要他降,他大罵不屈,於是遇害,終年七十歲。朝廷聞知,贈資善大夫、江浙行中書省左丞,追封譙國郡公,諡號文節。
幹文傳字壽道,平江人。祖父幹宗顯,是宋朝承信郎。父親乾雷龍,是鄉貢進士。宗顯的祖輩以武弁入官,而盡力教其子以文代武,所以雷龍是兩次中舉的進士,宋亡,未能做官。待生文傳,於是取今天之名,以示期望。
文傳幼年就好學,十歲能寫文章,不到二十歲,已有較好的聲譽,吳及金壇兩縣縣學教諭、饒州慈湖書院山長都推舉任用他。仁宗下詔實行科舉,文傳登延祐二年(1315)乙科進士第一,授同知昌國州事,後遷長州、烏程兩縣縣尹,升婺源、吳江州知州。
文傳善於處理繁難的事,在他為官的地方,政事都辦得很好。開始到昌國,就能用恩信安撫百姓,海島之民,雖強悍野,不易治理,甚至還有人像外國人一樣在海中行劫,而文傳卻改變這種風俗。以往的長官是強愎放縱,文傳則以誠相待,時間久了,他們終於自行屈服。鹽場官方依仗轉運司之勢力,待州民,使他們家業破產。文傳對同僚説“:我們這輩人受天子之命,治理這些人民,可以坐視不救麼?”於是極力陳述道理,上級不能駁倒,人民免遭待。
長洲是文傳的家鄉,文傳移居公署後,無事很少出去,而親戚故舊都不敢私自去見他。適逢創行助役法,凡民之有田百畝的,須以三畝入官,以資助受役的人。文傳既然專任該縣之事,而行省又以無錫州及華亭、上海兩縣之事委託於他。他告知豪富,把肥沃之地田官,而中等人家不再因役而困苦。
他在烏程時,有富民張甲之王氏,無子,張在外納妾,生子,未滿週歲,王誘妾抱兒來,隨即趕走妾,殺死嬰兒,焚其屍體。文傳得知此事,獲得死兒餘骨。王氏厚賄妾的父母,買鄰家之兒做妾所生。文傳令妾抱兒喂其,兒啼哭不吃,妾之父母吐實情。於是,叫鄰家婦人來,兒見她,躍入懷中,給他即。王氏只得認罪。丹徒縣有兄弟二人共同殺害其姊,久久不能判決,浙西廉訪司使文傳審問,得到案情之後,其母為二子求饒,從養老考慮,文傳説二人罪有輕有重,分別首惡與脅從,則為首的當處死,司官遵命執行。
婺源鄉俗,男女婚聘後,富了就毀約,有的生女至老死不嫁;父母死了,家窮不能辦喪事,有的停柩數世不葬。文傳下車,召鄉中耆老,讓他們以禮訓告訴大眾,三個月後,婚喪之事都按禮訓備辦。宋大儒朱熹,祖居婺源,祖上家產被豪民佔有,子孫向有司控告,未能判處,文傳對其民講理,未經審理就全部歸還。又向好義者募捐,在其故宅基地上建祠,使朱氏世代守之。有富民江丙,遊覽京師,娶娼張氏為,江離家死於外地,張奔走數千裏,運回其棺到老家安葬。前之子覺得葬父是件苦事,不久就將張殺死,拋其屍于山谷中。官司知道後,因受賄不問,文傳揭發了這件事,給以法辦。文傳任官,他的設施大多如此,所以他的政績往往是諸州縣中最好的。韓鏞當時任浙西廉訪司僉事,寫《烏程謠》記述其事,評論者認為文傳有古代循吏的作風。
至正三年(1343),奉召赴朝廷任職,奉詔予修《宋史》,書成,獎賞優厚,四品以下者各進一官。提升文傳為集賢待制。不久,以嘉議大夫、禮部尚書退隱。終年七十八歲。
文傳長得魁偉,行為穩重,見識深遠,喜歡接濟和引導後生,江浙、江西鄉考中的後生多知其名。寫文章力求雅正,不求浮藻,處理政事尤其見長。
韓鏞字伯高,濟南人。延祐五年(1318)中進士,授予將仕郎、翰林國史編修官。不久,調遷集賢都事。泰定四年(1327)調任國子博士,不久又拜監察御史。當時由進士入官的僅百分之一,由吏升至地位顯要的人常佔十分之九。帝要以中書參議傅巖起為吏部尚書,鏞奏於皇上説:“吏部管天下選舉之事,巖起從吏入官,怎能知道天下的賢才。何況尚書官列為三品,而巖起官為四品,按法規也不能升。”天子允其奏。
天曆元年(1328),授浙西廉訪司僉事,打擊豪強暴徒,罷免貪贓,特別推舉烏程縣尹幹文傳的政績是諸縣之最,所到的郡縣,對他都極尊敬。二年,轉江浙財賦副總管。至順元年(1330)拜國子司業,不久遷南行台治書侍御史。
順帝初年,歷任宣徽及樞密院僉事,至正二年(1342),授翰林侍講學士,不久又拜任侍御史。因剛直被當時所忌,有人誣劾他貪贓,因而被罷官。五年,台臣清他的冤案,再起用他為中書省參議。
七年,朝廷慎選守令,參知政事魏中立對皇帝説:“當今要得到賢德的守令,沒有再比鏞好的了。”帝特別寫下鏞的姓名,授饒州路總管。饒地習俗崇尚鬼,有個覺山廟,很久以來就是妖怪禍福騙人的地方,盜賊尤其信它,將行盜時,必去求卜。鏞到那裏後,就將它拆毀。將泥偶沉於江中。凡境內濫設的祠廟全都拆毀。開始時人們都大驚,不久都歎服。鏞知道百姓可以教,使俊秀之人入學宮,聘儒學中品學兼優的人,任講《五經》的老師,每月初一、十五一定頭戴儒士頭巾身穿士大夫服裝向先聖孔子謁拜。每月進行試考,以表示勸學嚴格。每當理政閒暇,一定邀見師生,與他們講討經義,因此,大家都努力學習,因而饒州之地從科舉考中者,比他郡人多。鏞居官府,自己生活淡泊,僚屬們也受化。早先,朝廷使者到外地去,官府進獻很多,一旦不能滿足其所,就要怨恨,往往在朝廷誹謗,而對出使到饒州的使臣,鏞在官舍中接見,供給食,走後也沒有説什麼的。後來有旨説織幣脆而薄,遣使臣去對省臣及各郡長吏施以笞刑。唯獨與鏞無關。鏞治理政事,儘管是小事,其細心都是如此。
十年,拜中書參知政事。十一年,丞相在位,而龔伯遂之正當權,朝廷都議論改革,不聽鏞之言。人們以為鏞優於治郡,而管理大政非其所長,就讓他出任甘肅行省參知政事。待離任,當權的大臣都被殺,只有鏞免了禍。調遷任西行台中丞,逝於任中。
李稷字孟豳,滕州人。幼年聰明,思維捷。八歲能記誦經史。跟隨在袁州做官的父親時,拜夏鎮為師,又隨父至鉛山拜方回孫為師。鎮、回孫都是著名的進士,長於《秋》,李稷兼得他們各方面的教導。
泰定四年(1327)中進士,授予淇州判官。淇地當要衝,稷至後,能治理繁多的事務。該年饑荒,稟告朝廷賑濟,民獲救,元氣復甦。遊民尚安兒是個無賴之徒,飲酒賭博,稷懷疑他為非作歹,令弓兵逮捕他,果然他偷盜鄰村王甲的東西,與其同黨五人皆伏罪。調任海陵縣丞,也因善於治理政務而有名聲。進京任翰林國史院編修官,提拔為御史台照磨。
至正初年,出任江南行省監察御史,遷調都事,又進京任監察御史。彈劾宦官高龍卜依仗皇恩,干擾朝政,作威作福,接宰相托請求見,為國家的禍,請求放逐出宮廷,以正國法。奏章上,放高龍卜於徵東。又説:“御史上書奏事,須到御前開拆,以防矇蔽之患。言事官須優加選用,以廣開諫諍言路。殿中侍御史、給事中、起居注,須正直人士任,他們寫百司奏請,及帝可否之意,應一個月內到達省台,付史館,以備纂修之用。”承天護聖寺火災,皇帝降旨重建,稷啓奏説“:火旱之災不斷,國庫和私人都虧乏,不宜隨便大興土木。”重建承天護聖寺之事終止。適逢朝廷正注意守令,稷乘此時機上書説“:下面的縣尹多是從吏部考核輸送的,可能並不是人才,應歸於省選。茶鹽鐵的課税,責備長吏,動輒讓他們受刑,這叫他們如何去管理百姓,應委任副手輔助。投下達魯花赤,害政害民,應做副手輔助。”帝皆準其奏。遷調中書左司都事,又四次遷為户部尚書。
十一年,朝廷議論中原地區租税不實,將實行按畝起税,稷到都堂説“:現在妖寇發生了,庶民亡,此政一行,是驅民去做盜賊。”相臣們認為他説得對。不久任中書省參議,後調治書侍御史。
十二年隨丞相出師征討徐州。平定叛亂後,告假返歸滕州,遷葬曾祖父以下十七位喪者,按父子遠近安葬,朝廷賜碑樹立。不久召為詹事丞,升侍御史,不久遷中書參知政事。皇太子受封,稷代理管大禮的職務,就授予樞密副使。帝親自在郊廟祭祀,稷代理太常少卿,不久復任侍御史,又任中書參知政事,不久升資善大夫、御史中丞,不久特加榮祿大夫。
至正十九年,母喪。兩次起任為陝西行省左丞、樞密副使,請求守滿三年孝,不要起用。服孝期滿,命為大都路總管,兼大興府尹,授副詹事。二十四年,出任山西行台中丞,未上任,又改任山東廉訪使。因病上書辭官,回京師。去世時六十一歲。贈推忠贊理正憲功臣、集賢大學士、榮祿大夫、柱國,追封齊國公,諡號文穆。
稷為人尊老愛幼,謙恭儉讓,廉潔謹慎,忠君勤奮,處家事嚴謹而有規範,與人往,一貫以誠恪守,尤其忠於故鄉朋友的友誼,中丞任擇善、陳思謙去世後,稷撫養了他們的遺孤,因此人多稱讚他。出入台省二十年,始終無任何疵點,是當時著名公卿。
蓋苗字耘夫,大名元城人,幼年聰明,思維捷好學,善於記誦,二十歲遊學四方,學業大有長進。
延祐五年(1318)授濟寧路單州判官。州獄中囚徒太多,苗請求審理處決,知州認為囚犯人數已上報,刑部的使者未通知,不可處決。苗説:“假如使者有疑問,由我負責。”知州只得同意,而使者來看看檔案就走了。這年饑荒,呈報郡府,沒有答覆,不久其他邑也告急,郡府遣苗到户部請求救濟,户部為難,苗伏於中書堂下,拿出糠餅説:“濟寧百姓都吃這個,何況連這種餅子也吃不到的還多得很,難道見死不救麼?”説完淚下,宰臣恍然大悟,凡受災的都得到賑濟。有五百擔陳腐的官粟,借給百姓,秋時償還。秋時,郡裏要求償還很急,户部的使者怪罪知州,苗説:“官粟實際是我借出去的,現在百姓飢餓不能償還,苗請求代還。”使者也就不再責備了。單州税糧,每年都要運送到館陶倉庫,距單州五百餘里,百姓肩挑背馱,非常之苦,直至季,還不能運完。這年秋季,館陶豐收,苗提前讓百姓在倉庫近處買下糧食,十月初,倉庫券已到,民力節省十分之五。
朝廷召苗任御史台輔佐,拜山東廉訪司經歷,任禮部主事,提升為江南行台監察御史。建議整飭武備,以備預料不到的事發生,簡兵卒,以壯國威,保全功臣以隆盛國之大體,珍惜官爵以澄清吏治,考核實際行為以抑制為名為利而奔走競爭,明令賞罰以杜絕欺詐行為,講清利害以示信於民,清除民賊以尊崇國家禮節。所有這些,都切中當時國計民生的需要,公論對此都稱善。
天曆初年(1329),文宗下詔,以他在建康即位前的住所為佛寺,要求建造得極端壯麗,需毀居民住宅七十餘家,讓御史大夫負責監督此項修建工程。苗上奏文章説“:臣聽説使用百姓要適時,使用臣子要按禮節,自古以來沒有不是依這條道路而達到社會興旺和安定的。陛下即位前居住建業之時,居民供給困難,幸能見到今之昌盛,百姓踮腳翹首盼望得到格外的恩典。現在要違農時而建佛寺,又要毀民宅,使他們破家蕩產,這是聖人治理天下的方略麼?昔漢高祖興兵於豐、沛,為兩縣免除賦税,光武帝中興南陽免税三年。如今不這樣做,而要將佛寺看重,怎樣滿足百姓的希望呢?況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天要尊佛而害百姓,不是違背佛家的方便之教了麼?台臣的職責是專管糾察,表揚或糾正百官,現在委託他修繕的任務,符合禮的要求麼?”奏章上後,果然免去御史大夫監督修繕的任務。
入朝任監察御史。文宗駕臨護國仁王寺,泛舟玉泉,苗進言説“:現已幾年農田收成不好,邊境又不安定,處理政事應該謹慎,要修身反省,哪有閒暇遊逸,以此面對不測之淵?”帝高興地採納了這個意見,賜予對衣和美酒,當天回宮。台臣讓苗任淮東廉訪司之事啓奏皇上,帝説:“仍然留下蓋御史,朕要聽聽他正直善良的話。”蓋苗因父喪回鄉,免於服喪,任太禧。。院都事。中書行文令苗視察河道,他視察回來説:“河道口淤,現在如不治理,後必定是中原的大患。”但疏浚河道的事並未辦成。
至元元年(1335),任亳州知州時,修建學宮和州官署。有豪強霸佔民田歸己,民五十餘人向苗控告,苗進行審訊,豪民都服。苗説:“你們的罪很重,然而看到你們有改過之意,就從輕發落。”後至元四年出任左司都事,在左司僅十八天,就解決處理事情數百件。因母喪,宰相不忍他離去,重重地給了他一筆治喪費。
至正二年(1342),起任户部郎中,不久提拔為御史台都事,御史大夫以其故友為諫官,苗説:“他無諫官之才。”大夫不高興地站起來走了。當晚邀他到家中道歉,人們稱他們為賢良。出任山東廉訪副使。益都、淄、萊原是產金之地,朝廷建一府六所總管其事,民每天要買金給官府,至此已六十年了,如果民有對官長不恭,就説他住的地方有金礦,掘地至出泉水為止,狡猾之吏從中漁利,誰也不敢説。苗提出意見後作罷。
三年,入朝任户部侍郎。四年,由都水監調任刑部尚書。當初,盜賊殺河南省長官,株連五百餘户,皇上已下詔:除罪首外,其餘赦罪。到這時,宰臣又要全都處死,苗堅持不可,御史很快立案,苗説“:赦罪人又要殺他在法律上是沒有的,御史只彈劾我蓋苗,怎敢損害朝廷的寬厚仁愛!”終於依從了苗的意見。出任山東廉訪使,民因飢而為盜,併到處聚集成羣,他上書朝廷提出救荒以消除盜賊的十二條建議,彈劾宣使枉法行為。官府按例要為苗徵收所得職田的賦税,苗説“:年荒民困,我沒有辦法救他們,還忍心征斂來肥自己麼!”就命停徵,同僚們都沒有一個敢去徵田的,召入朝任參議中書省事。
五年,出任陝西行台侍御史,遷陝西省參知政事。六年,再進京任治書侍御史,升侍御史,不久拜中書參知政事、同知經筵事。大臣以兩京之間的馳道狹窄,啓奏皇上要毀民田擴寬,已派遣使臣監督有司辦理,苗堅持説:“馳道始創於至元初年,為何只在今天到狹窄?”他力爭才作罷。朝廷以衞士官出任郡之長官,使他們能養貧,苗議論説“:郡長是治理百姓的,並不是養貧之地。果然有不能生存的,賜予他們錢就可以了。如任郡長官也必然選擇賢才。”這件事也作罷。朝廷又要以萬貫鈔給予角抵者,苗説“:多處地方報告饑荒,受不到賑濟撫卹,角抵的人有何功勞,獲此重賞?”宰相對左右僚臣説“:之所以引薦蓋君來參與機務,是要他當助手,奈何每件事都相抗,這是為何?今後有公務,不要告訴他。”苗嘆息説“:我本不才,待罪執政,中書之事,都應知道,今宰相既這麼説,不退隱,待何時?”將隱退,適巧有旨授江南行台御史中丞,然而宰丞對苗氣憤始終不減,而將他改任甘肅行省左丞,這時苗已辭官歸田,宰丞又上奏請皇帝命苗迅速去甘肅赴任,苗帶病啓程,到任後,即上奏文説:“西土諸王,為國家的藩屬和屏障,賞賜雖有規定,而官府拘泥於成法,因而使恩澤不能及時,有匱乏的憂慮,很不符隆親厚本的意思。”又説:“甘肅每年的錢糧,弊端百出,請求以糧、鈔兼給,則軍民都能得利。”朝廷同意。遷調陝西御史台中丞,到任數就上疏請求辭官歸裏。第二年逝世,終年五十八歲。贈攄誠贊治功臣、中書左丞、上護軍,追封魏國公、諡號文獻。
苗學術純正,生孝順父母,忠於朋友,樂於施捨,購置義田以贍養宗族。平時謙恭謹慎,在遇到事情時,敢於直言,雖遇挫折,很少退卻。大有古代正直之遺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