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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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之菊又是一季秋。
忙了一年,秋來便要收穫。
年初時,他與她成了親、拜了堂,主婚人是主爺,宴請的人不多,只有藥堂裏與附近的村人,那一天,最特別的客人,是嶽州的刺史大人。
理所當然的,他帶了他能幹的長史一起,長史照例幫那悠哉的大人,處理好所有的事情,包括給了她一隻信封,説這是大人給的禮。
她事後打開來看,那是一紙地契,地主的名,寫的是她。
那塊地,就在庭湖畔,那兒有山有水,且在應天堂附近。
這禮太大,她同他説了,要去退。
他愣了一愣,看了一眼,出好氣又好笑的表情,便只要她將地契收好。
“你退了,他只會搞一塊更大的安你名下。”
“為什麼?”她不解,只問。
“他想你有地在這兒,便不會跑,跑了也會回來瞧瞧,你若會回來,我便也不會走遠。這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她愣看着他,只覺好笑。
原想問,那人是否真是他的兄弟,他們不同姓的呢。可他不想講,必有原因,她也就不多問了,只將那地契為他收好。
後來,她便忘了這事。
成親後,他每月會去嶽州幾天,若逢大案,十天半個月不見人影是正常,有一回,還消失了一整個月。
每趟回來,他偶也會帶傷,那些傷總教她心驚且疼,她從不主動問他,可他自己會講,她知他怕她擔心,才將事情説得有趣又好笑。
她聽了笑着,卻還是在他每回出門時,仍不提着心、吊着膽,難以成眠。
她不能替他做什麼,只能將他的衣縫得更紮實些,只能去求了少爺,釀着較不傷肝的藥酒,讓他出門在外時,受了傷,可以止痛。
因為如此,她更珍惜他在的時候。
兩人在一起,總是小別勝新婚,無論她到哪,他總也要跟,牽着她的手,幫着她拿東搬西,時不時趁人不注意,偷她一個吻。那情深的模樣,總是羨煞了旁人,大娘們時不時也要虧他倆一下,她總羞得臉紅,他卻老笑得像個傻瓜。
同他一起的子,總是過得飛快,不知為何,老覺時間不夠。
耕時,他若在便會同男人們一起下田;入夏時,他替刺史大人破獲了一窩攔路搶劫的強盜。
去了,夏去了,然後入了秋。
秋來,就是忙,他同刺史大人告了假,就只在藥堂裏幫着她處理事情,可她還是忙得昏天暗地,幾乎不知今夕是何夕。
立秋那一,才要過午,她已忙得幾乎要上了火,就連喜兒都不敢同她多説兩句。
可那男人,似不知她忙,竟硬將她拉出藥堂裏。
“阿魅,你做什麼?”她沒同他掙扎,卻也有些惱了,可又捨不得對他生氣,只能道:“我還有事要做啊。”
“都要未時了,你還未吃吧?”他拉着她到了門外,一把將她抱上了馬,跟着也翻身上了馬,抓起繮繩策馬向前騎,笑着説:“人是鐵,飯是鋼,再忙也是要吃飯的,吃飽了才有氣力工作啊。”
“你要帶我去哪裏?”她回頭看着身後的男人,秀眉輕擰:“一會兒有藥商要來啊。”
“岑叔和喜兒會處理的。”他説着,伸手將她攬入懷中,拿擋風的斗篷包住了她,還抬手搗住了她的眼。
“反正也不遠,有急事他們會來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