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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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李可樂。
下面一段話就可以總結我這樣的一個人:25年前,我在一道旋轉門前丟掉了自己,從此立下城市的理想;5年前,我在一道電梯門前丟掉了工作,從此發誓要當一個上人士;5天前,我在一道石門前丟掉了心愛的女人,這時才知道,過去所有的門所有的事都不重要,都是過眼雲煙,沒有什麼比一個自己深愛的女人更珍貴的,她才是我的燈火,她丟了,人生便沒方向,所以只能行屍走,亡命天涯。
我已經逃亡5天了,和真正的逃犯一樣,衣衫襤褸,鬍子拉茬,眼神閃爍不定,處處避人耳目,那形象別説容易引起人類懷疑,即使一條狗,也會大叫着追咬我這鬼鬼祟祟的身影。我之所以還能夠在大街上走動,是因為這時正在抗震救災,我還可以冒充災民,我眼神悽苦、渾身是傷,飢不擇食、話不成句,竟然得到善良羣眾的大力款待。可我還得逃跑,因為警察正在後面追我。
5天前,我被一倒下的樹幹撞飛後,一直滑落到山谷,我運氣很好所以沒掉到河澗裏摔死,天黑之後我竟然被又一場大雨澆醒,頭痛裂,可還是想得起自己的女人還在上面,所以我一步一爬,手腳並用,花了差不多兩個小時爬回到康紅被淹沒的地方。那口已完全被山石覆蓋了,我就開始挖,邊挖邊喊,康紅,我回來了。我挖了很久已能看到那個被山石堵住的口了,可山石太多,沒有力氣再挖下去了,我就趴在地下使勁喊,康紅,我回來了。
山谷空響,夜漆黑,若有一路人經過必會被當時的情景嚇倒,一個披頭散髮的傢伙正對着地下深處喊着你還在嗎,我回來了。無人回答,可是我一直堅持在那裏喊着,喊到嗓子出血、四肢發麻,我説過,絕不一個人離開那個地方,要死,也要和自己心愛的女人死在一起。
我跪在那裏向上天祈禱,老天,讓我再聽一次康紅的聲音,如果能換回她的復活,我願意被抓回去坐牢,我甚至願意去死。這樣發誓,是因為我覺得康紅是因我而死,如果我不逃跑,她就不會來抓我,她不來這裏抓我,就不會遇到這場大地震,不遇到這場大地震,她就不會被埋在地下這個裏。我願意被抓,主動投案,只要康紅能夠活着。
我的誠心動了上天,半夜的時候,我居然聽到她弱得像水紋一樣的聲音,可樂,可樂。
這聲音像一聲驚雷,我聽得熱淚盈眶,緊貼着地面對裏面喊,我是李可樂,我回來了。
她説,救援的人來了麼。我説,我還沒有走,剛剛從河谷爬上來,我不知道你活着沒有,我不要一個人先走。
她嘆了一口氣,過了很久才説,傻可樂,快去找救援的人,我不會死的,你是我的福將我怎麼會死,快去找人,等你。
我如夢初醒,我要是不去找人而是在口傻等,豈不是在害死她,使勁拍腦門,説我馬上就走,我保證24小時之內就帶人過來,你一定要住,我發誓讓你活着,我還跟你去投案。
找了一樹枝,對準那口的地方使勁再挖了幾下,讓她能儘量多地呼到新鮮空氣,但我看不到她,因為山石完全擋住視線。
我轉身剛要離去,聽見康紅在後面微弱地説,可樂,我要告訴你一句話。我趴在口等她説,她似乎沒有什麼力氣了,等了一會兒才聽她弱弱地説:李可樂,不管我是否還活着,你一定要記住,一定記住,我愛你。
剎那間我的淚水模糊了雙眼,我心中絞痛,什麼話都沒説拔腿就走。我要趕在24小時之內找到救援,24小時,我要把這些該死的山石撬開。
我是順着山坡往上走的,雖然這樣更加危險,可這是我知道的最快的路線,我記得青青爸曾説過,到了紅棉嶺的頂峯,下去渡過白水河,再翻過銀錠山,就是縣城了,如果半路上遇到救援隊,那就更省時間了。
24小時,我只有24小時,老天有眼,我上坡的時候只遇到一次泥石,下坡的時候順着山勢往下滾,雖然渾身疼痛可我並不懼怕,我渡過白水河,走到銀錠山腳下,口渴得要命,正好看見有一個倒塌的小雜貨店,我剛剛趴在廢墟前想扒拉一瓶水喝,一隊警察出現在我身後,為首的警察警惕地問我幹什麼的,正值清早,他們一定懷疑我是趁火打劫,我眼睛昏花,結結巴巴地説康紅,24小時,在那座山。那警察一時沒聽明白,什麼。
這時我就捱了一耳光,定睛一看,楊警官從後面走上來了,他冷笑揪着我的脖子説,你這個騙子,到處找你,想不到在這裏偷東西,發國難財。
我不想解釋,如果他能最快明白康紅在哪裏,把我冤枉成發國難財也無不可。所以我説帶你們去,紅棉嶺,24小時,康…
楊警官本沒聽我説什麼,又是一個耳光,把這個逃犯抓起來,正到處找他。
那些警察不由分説把我銬起來扔進一輛警車,然後四下搜救,我在裏面苦苦哀求放我出去,我冤枉,我帶你們去救人。一個小警察不屑地説,被抓起來的人都説冤枉,其實沒一個冤枉的。
我以頭撞破玻璃,鮮血了一臉,大叫康紅被埋了,只有24小時,我帶你們去。那小警察聽了一會兒,覺得不對,過去找楊警官。過了很久,楊警官才過來問,你剛才説啥子。
我説,康紅,在紅棉嶺,被埋在地下。
我們返回去的時候,正好遇到一個偃湖崩潰,繞了很遠才找到過河的地方,由於換了過河的地方,一度我記不清方向,楊警官説我是騙子就又打了我一頓,我滿臉是血,苦苦求饒,其實我不是求饒他別再打我了,而是求他先跟我找到康紅,找到康紅以後加倍、加三倍打我好不好,我給他跪下了,給他作揖,還磕頭了。
有個老警察看不下去,就説老楊,這小子看上去好像真的,再信他一次。
繼續前行,幸好遇上一支當地搜救隊給我們指明瞭紅棉嶺的位置,我們趕緊跑過去,楊警官看我跑不動就解開我的手銬,看我還是跑不快,就讓小警察揹我,我怕我不住死過去,就附耳告訴小警察我記憶中的位置:紅棉嶺另一側,山頂往下走七八百米,有一塊大石頭,下面。然後我就暈過去了。
我醒來的時候見到無數的手電筒在晃動,周圍的人都在喊康紅、康紅。我看見康紅被兩個人從裏搬出來,身體軟軟的,好像手和腿都折了,一個醫生在聽她的心臟,我用盡最後一絲力氣問,康紅還活着沒有。
那醫生搖搖頭,摘下聽筒。我説你騙我,康紅跟我説好等24小時的,現在還沒到24小時,沒到她就不會死。可我知道醫生沒騙我,因為那些人正用一塊白布蓋上康紅的臉,我張張嘴想放聲大哭,可我還沒有來得及哭,只見楊警官衝過來大喊,就是你害死康紅的,你這個狗雜種。一拳砸到我臉上,又是一拳,我聞得到一股血腥味,腦子一空,什麼都不知道了。
之後的事是這樣的,我醒來的時候發現又被扔進警車,車一直顛簸着開,開到一個河岸的時候就被堵住,外面人聲鼎沸説化工廠出事了快去救援。車就緊急停在河邊,所有的人包括楊警官匆匆跑去救援。我渾身疼痛,發現手腕上竟然還沒戴上銬子,楊警官一定盛怒之下忘了早前為讓我跑得快一些,早把手銬給我解開了。
我看到外面人們慌慌張張,説要爆炸了,快轉移。所有的車都在轉移,除了這輛,就有一個警憤憤地指揮一個拖車把這輛車拖到大概一公里遠的一個地方,這裏有很多醫護車和醫生,我趴在窗前往外看,然後昏倒,糊糊中聽醫生説這車上還有一個傷員,快抬進救護站輸。
我輸了一會兒後就聽醫生説,這傷員傷勢嚴重必須馬上送縣醫院治療。於是我又被一輛車送到縣醫院,我睜開眼睛一看,是我悉的寧縣醫院,我曾在這裏和康紅住了七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