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絕世毒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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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鬼!不幹!
銀行老闆咧開嘴,可惡地道:“幹也得幹,不幹也得幹!”三天期限一晃眼即過,三十家土著富翁,有三家不知動用到什麼時候的老本,齊了罰款,還有二家,向黑心銀行賣掉了田地,也籌出了罰款,可是他們的固定資產,也差不多賣光了。
這五家,因此沒事。
其它的二十五家,官府出動大批軍警,把二十五家的家主和一些青壯,捉到官衙前枷號。
所謂枷號,就是做出一個個的木籠,犯人人頭出籠外,做得剛好把人頭緊緊卡住,就象引頸待宰供人觀贍。設計這樣一個傢伙顯然極盡羞辱之能事,那些以前不可一世的富翁,現在被如此差辱,從天下跌到地下的受,真不是滋味,絕不好受!
枷了三天再放回去,有二名烈的土著回到家中就自盡了,可是官府説死也也沒有用,要的錢,就算死光了,也得上來!
又有十二家賤賣了他們的資產去上了罰款,那家銀行老闆,拿着大把(地)契約喜之不盡。
剩餘的人不齊罰款,官府即時下手,抄家!
只有更黑,沒有最黑!
他們簡直要發瘋了,官府抄家,原來一塊價值一千兩銀子的柚木林,寫在紙上,只作價十兩銀子!
那麼,剩餘的人,全部不夠罰款,官府就把他們全部抓起來,去砍樹開荒,聲明勞動足夠了,夠抵得上罰款數目了,就會放了他們…
這麼着,普列馬郡大部分的財產都落入了華人和官府的手裏。
要説到三十家的大富翁,面對着壓迫,並不是沒有想法的,可是花木蘭暫時沒有涉及到普通的土著,他們不容易鼓動廣大的土著起來鬧事,更何況,主城被屠的事情,讓很多人深深地忌憚着。
花木蘭絕非波大沒腦的女人,為防人有藉口告她,那些財產和銀子罰款,她分文不要,銀子全部入庫,至於財產…。
去過主城參觀的華人們和一些主城的華商一齊回來,結果接到通知,官府和銀行手中的契約,公開拍賣,如此,原來華商只佔本郡土地10%,土著佔90%的狀況,倒了過來,華人佔本郡土地90%,土著佔10%的土地。
天,真的變了!
此事剛了,花木蘭再下二招殺手!
一是她宣佈,南洋區內所有的原住民,都要納每人每年二兩銀子的人頭税,不上的統統以工代,直到夠數頂上為止。]這二兩銀子的人頭税,對於一些家庭不算多,可是對於很多貧困的家庭,是一筆巨大的數目!
二是官府大量抓夫拉差,宣佈恢復勞役。
勞役?是很久以前的概念了,所謂勞役,就是百姓為官府免費出工,幫官府做事。皇帝李亦奇,後來宣佈免除所有轄地的勞役,官府要做工程,就得用銀子按市場價格請人來做。
也只是到了青龍皇帝這一朝,才真正徹底地廢去了勞役。
現在花木蘭大小姐宣佈照樣要勞役,勞役一來是為官府修路建橋等市政工程,二來把勞工發往華商私人那裏,幫華商搞生產建設,等於華商得到了免費的勞動力。
她這樣做,照樣合法,因為她手上有一柄尚方寶劍!
城中二類人過得子去,一是當地的華人,他們的負擔,完全按帝國本土大陸的負擔,沒有任何的特別税收,更因為南洋區是新開的地方政權,税收甚微,政府要放水養魚,加之“好心”的花木蘭為他們送上大批破產的勞動力幫華人做工,華人的生活即蒸蒸上矣。
還有一類,就是官府做事的土著,他們的收入較高“好心”的花木蘭,還給他們發下一些特別費,用以抵消他們納税費後的生活水平下降,俾使他們不受影響,盡心盡力為政府辦事。
不過,他們訂有嚴格的考評制度,如果怠慢公事,那麼就會被炒魷魚,而失去政府僱員的身份,那一切優待都不復存在!
轄區內的苛捐雜税多如牛,進城要“入門税”乘車要税、坐船要税,衞生收税,還有綠化費、學堂建設費,馬路通費、城市建設税,土地税等等。
可愛的花大小姐變本加厲,她宣佈土著不得開發新土地,不得擁有武器,不能在任何企業中佔據控股地位,甚至不能在法庭上作證、指控華人犯罪,不得…更荒謬的一條是土著男人不得與華人女子結婚和上牀。
在花木蘭的殘酷統治和極力搜刮下,當地土著肩負着着沉重的負擔,過着困苦的生活,民不聊生。初時投降的福利,至今已是蕩然無存,土著們怨聲載道。
當地民眾,信奉印度阿三教,阿三神教,其實對於統治者是一個好東東,它的教義,認定今生的困苦,是神對人的考驗,現世的不平等是前生註定的,只要捱過,後必有好子過。印度教的因果報應思想麻痹了信徒,合統治階級,是封建剝削關係和不平等的種姓制度辨護的最有力的神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