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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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喜歡逛街的她,今天在東區走了一整天,什麼東西都沒買。她也不明白為什麼,可能是潛意識中想搜尋以前的記憶吧!
那段和他一起生活的子,雖然平淡,但卻如此甜。每當他們一起出門時,他總是依着她四處走,一耗就是一整天。現在每次經過便利商店,他淡淡的影子總自然浮現在心頭,彷彿看到他倆正在採購泡麪一樣。
她究竟怎麼回事,怎能又如此想他?她不是答應過自己,不再用女人的身分去想念他嗎?
兩年前的夜晚,她獨自坐在客廳的沙發上,邊吃泡麪,邊在報紙上看他回到好萊塢復出拍戲的消息。看着他的近照,還是那麼的帥氣偉岸,笑容滿面,她不痛哭失聲。
他又回到勒斯的身分了,那個最真實卻離她最遠的男人。
她哭,是為自己逝去的戀情傷心,也是為他結束而高興。
他回去好萊塢,就代表他已經忘記艾曼達死去的痛楚,不再自暴自棄。那真是“件值得高興的事,她也能再看他演戲了!
他需要在多采多姿的夢工場散發他無限的光芒,而不是窩在台北這彈丸之地,跟她過平凡的生活。
他就是那樣不受束縛的男人,渺小如她,深知自己本就配不上他,即使她有多麼喜歡他,他們也是不同世界的人。
於是在哭了一整晚後,她決定不再用女人的身分去想念他,而要回復普通影的身分,在他背後默默支持着復出後的他。
這兩年來,她都是這樣子,像個拾荒者,學習收回那些飄散的記憶。串好這段時間她轉變很多,讓她很少有機會再去胡思亂想。在他走後的兩個月,她就找到正式的工作,然後開始被家人着回老家相親。
沒有人知道她曾經大膽地和男人同居過,方姐和朋友們亦單純的以為,當年她曾收留過的,只是純粹的國外親戚罷了。
一向都期望自家女兒在二十五歲前嫁出去的家人,以為她從沒過男朋友,便強迫她回去相親,而她也順他們的意,慢慢和相親的對象開始往,而且已經往一年多了。
對方是個老實的男人,叫林民發,今年三十五歲,機械工程人員,平常與機械為伍,鮮少接觸到異,所以只好靠相親討老婆。
當她答應和他往時,他還不敢相信。她小他快十歲,樣子條件也不差,竟願意跟他在結婚的前提下往,令他大意外。
現在回想起來,她也覺得好笑,但看他對自己那麼好,她也有點動。或許她要的只不過這麼簡單,有人對她不錯,而她又不討厭對方的話,便可以共結連理。
嗯,其實這樣也不錯吧…
“芙芙,你在想什麼?”她從神遊中回到現實,看見身旁的林民發正疑惑地看着她。
“沒什麼,只是有點累而已。”她掛上微笑,免得對方擔心。
“那我們先回家吧,下次再來買婚禮要用的東西。”他扶她回車上,開車送她回去。
其實她不説,他心裏也明白。哪有準新娘是這樣的?一點喜悦也沒有,老是若有所思的,連看婚紗也提不起勁,他真懷疑,她是不是真的願意和他結婚。
“如果你真的不想,我們也可以不結婚。”在車上,林民發忍不住這樣説。並不是抱怨她,而是真心想要她快樂。勉強別人的事,他向來做不出來。
“你在説什麼傻話?婚期都訂好了,你想反悔嗎?”她笑着搖頭,明知道對方尊重她,但仍把決定權踢回他身上。她知道民發覺到她的內心有另一個人,但他從不説破,也甘心跟她結婚,她怎能辜負他?
“我沒有反悔。”他認真看她。
“我是誠心誠意想娶你,希望給你幸福。”如果沒有這個心,他不會和她往那麼久。
“謝謝,那就別再問這些有的沒的!”如果他再追問,説不定有一天她真的會反悔。
“我已經買了新房子,以我們可以住在那裏,你也可以把現在住的屋子還給你叔叔。我想過了,結婚後你可以不必工作,在家當少就好。”他的家境尚可,加上他的工作薪資優厚,既然嫁給他,他就要她過得舒適。
把屋子還給叔叔?她猶豫了。那裏有他和她的記憶,她實在捨不得…
可是她都要嫁人了,再傻傻守着屋子也沒用,就讓他的一切,放在心裏吧!
情緣,要斷斷不了,牽絆千萬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