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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不覺得你有必要這麼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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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時宇其實不知道自己是懷着什麼樣的心情問買買買“他想要的東西就這麼重要嗎”這句話。

他不知道自己想要聽到什麼樣的答案。

他以前覺得,只要買買買願意和他在一起,他的人生就圓滿了。

但等到成了買買買的正牌男友之後,就慢慢地想要更多。

或者,至少也是和剛談戀愛的時候一樣的待遇。

人有的時候就是這樣,想的太多,就會把自己給進一個牛角尖裏面,光靠自己的邏輯,是沒有辦法從裏面出來的。

就比如,在四十六天之前,姜時宇覺得,買買買如果在乎她,就一定會記得要打電話問問他怎麼走了。

他自己和自己做了一個約定,要等到買買買主動給他打電話。

於是乎,姜時宇等了一天、一天、又一天。

等待電話的第一個十天,姜時宇大多數時間,都還是心懷期待的,他並沒有想過要一個接一個地給買買買打電話。

等待電話的第二個十天,姜時宇不斷地懷疑買買買的心裏面到底有沒有把他當成過男朋友。

姜時宇就想如果他不主動找買買買,買買買大概要過多久才會想起他。

等待電話的第三個十天,姜時宇實在忍不住,給買買買打了一個只響一聲的那種電話。

姜時宇希望用手機裏面的一個未接電話,提醒買買買還有一個自己在等她電話。

等待電話的第四個十天,姜時宇努力説服自己,買買買一定會想到他的。

再然後,姜時宇就開始擔心買買買會不會是又遭遇了什麼變故,想方設法地和買買買“不期而遇”然後就有了在樂高店的這次“團伙盜竊”**。

姜時宇見到買買買的那一瞬間,情緒就有些崩潰。

本來想着是要在“不期而遇”之後,很自然地打過招呼。最後,還是作為被徹底忽視的正牌男友的那一丟丟傲嬌佔了上峯。

像馬裏亞納海溝那麼深的負面情緒,讓被遺忘的姜時宇,第一次有了提分手的“硬氣”買買買在搞明白姜時宇為什麼要分手之後,就解釋了一下自己最近在忙的事情。

“我答應了買樂高,要通過自己的努力,給他買一個紅武士頭盔做生禮物,補齊他的全套樂高收藏。他明天就三歲了,所以我才會這麼努力地打工攢錢。”橫在買買買和姜時宇中間的那個三歲小孩買樂高,人如其名,就像小豬佩奇的弟弟喬治喜歡恐龍一樣,喜歡着樂高。

作為一個“家裏有礦”(曾經)的樂高狂熱愛好者,買樂高擁有一整個“樂高王國”多達幾萬種的樂高收藏,獨獨缺了一個30368紅武士頭盔。

“又是答應買樂高!全天候二十四小時的買樂高!”姜時宇本來已經稍微冷靜下來一點的情緒,再度到了崩潰的邊緣。

如果這個世界真的有八字不合這件事情的話,姜時宇和買樂高應該是最不合的,買樂高似乎生來都是要和姜時宇作對的。

“時宇,你不要生氣嘛。”買買買一張放大的笑臉,出現在姜時宇的面前,多少有點討好的意思。

“你不是對時間最嗎?”姜時宇看了看錶“六萬七千四百二十二分鐘,你都沒有想起來要給我打個電話?”把時間確到分,甚至是秒,是買買買最經常乾的事情,姜時宇向來都是覺得買買買這樣很幼稚。

今天這麼反常,就説明他已經“出離憤怒”了。

買買買知道好脾氣的姜時宇很少生氣,一旦生氣,後果就會很嚴重,趕緊接着表明自己的心意:“我不是不想花時間和你在一起,實在是這幾個星期都沒有空閒。我以前經常被開除,還會有兩份工作之間的空檔,去找你訴訴苦。我現在已經能做好幾份工作超過一個月也沒有被開除了。你是不是也覺得我現在變得超級厲害的?”買買買説自己厲害的時候,神采飛揚,眼神裏面全是興奮的光芒,她是真的覺得自己很厲害。

“我不覺得你厲害,也不覺得你有必要這麼厲害。如果真的需要厲害的話,你只需要在做我的女朋友這一件事情上厲害就可以了。”但姜時宇看到的事實卻是,買買買可以在任何事情上努力,做一些她本不擅長也不應該做的事情,卻唯獨不能在做姜時宇的女朋友這件事情上努力。

姜時宇就差那麼一點點,就要被買買買的笑容給“秒殺投降”了。

可他必須要讓買買買知道,他這次是真的生氣了:“既然我這麼可有可無,既然一兩個月都不會想起我一次,那我就給你自由。你也不需要勉強你自己,繼續做我的女朋友。”買買買對姜時宇今天的態度到有些意外,姜時宇對她發脾氣,那還是幼兒園以來的第一次。

買買買沉默了。

她特別認真地看着姜時宇,就是不開口説話。

“我又不是沒有給你卡,你又不是不知道密碼,你用得着每天起早貪黑地打工,忙到連理我一下的時間都沒有嗎。”姜時宇給買買買的卡,多的不説,刷兩百萬是肯定沒有問題的。

“我不是怕我自己一刷就刷成炫邁口香糖了嗎?”買買買想要表達“本停不下來”的意思,從來都是借用炫邁的廣告語。

只不過,這些也都已經是屬於過去的買買買了,姜時宇在買買買家裏出事之後,就沒有再聽過買氏語錄。

姜時宇想笑,但他還是忍住了,他現在應該是一個高冷的前男友人設。

“好啦,你別生氣了,為了這種常瑣事生氣不值得,是我做的不對。我最近除了打工,還要準備畢業作品。我總得趁着寒假結束之前,把該做的事情做完,這樣下學期我才有可能按時畢業,是不是?”換成以前,買買買壓也不在乎有沒有大學文憑。

買氏大小姐這五個字,比任何文憑都好用成百上千倍。

但是買買買現在家裏現在的這情況,沒有文憑,以後肯定是寸步難行的。

為了買30368,為了能夠順利畢業,買買最近是真的有點太忙了。

“你家裏出事之後,我盡我最大的努力,説服了我的爸爸媽媽,修改了生宴會的程,對外公佈了我們訂婚的消息。”

“結果,買樂高一來,就當着我爸我媽和我所有親戚的面,一會兒説自己是你的哥哥,一會兒又叫你媽媽。我所有的努力,都因為他的那一句‘媽媽説過,要永遠在一起’而付諸東。”姜時宇知道自己和一個三歲的小孩子爭風吃醋很失體面,可是他又沒有辦法不生氣:“他明明就是故意攪和的,你自己也説你不希望他出現在你的生活裏面,可現在呢?所有的一切都變成了我的錯了對嗎?你的生活裏面,本就是隻有他沒有我,你整整四十六天都沒有想起來,自己還有個男朋友,你讓我怎麼想?”買樂高還沒有出生的時候,就説好了,會給買樂高請兩個保姆和家庭老師。

説好了買樂高永遠都不會和買買買生活在同一片屋檐下。

説好了如果買買買不想,買樂高就永遠都不會出現在她的面前。

買買買被姜時宇給問住了,她很清楚,自己以前就請有多麼不希望這個世界上有一個買樂高。

“你和我往的前兩年,你壓就沒有意識到買樂高的存在吧?不要説你,連我自己都差點要遺忘了他的存在了。”買買買有點自嘲地笑了笑,才接着説:“你要相信,比起現在的你,以前的我,更不願意接受樂高。可是,我家現如今的情況就是這樣,我又能怎麼辦法呢?這本就不是我能選擇的了的事情,而我,也只能學着接受和適應。”自從家裏出事,素昧蒙面,又忽然出現的買樂高就和瘋魔了似的要和買買買在一起。

買買買笑着嘆了一口氣:“只要見不到我,他就不吃不喝,他現在才剛剛要三歲,我能丟下他不管嗎?”如果可以,買買買絕對是這個世界上最不希望看到樂高誕生的人。

“我沒有讓你丟下他不管,我只是不能夠接受你無時無刻都要因為他的的一句話而疲於奔命。只要你願意,保姆和家庭老師我都可以給他找啊。或者最好的私立幼兒園,寄宿也好,走讀也好,可以隨便你挑啊。”姜時宇對買樂高的意見不是一般的大。

如果不是買樂高的破壞了訂婚宴,姜時宇和買買買很有可能在訂婚之後就直接結婚了:“我不是不能接受買樂高的存在,我很樂意學着和他相處。但你總也得要教他懂點事吧?總得讓你稍微分一點點時間給我這個男朋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