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學習飛燕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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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學習飛燕劍琳迪斯的臉總算好轉不少,不再是那張一看就知道在鬧脾氣的臉,微微恢復生機道:“那你要小心,我的教導可是很嚴厲的。”
“嚴厲的教導能加快學習的速度,對此我並不討厭,不過你將飛燕武技教給我沒關係嗎?有沒有什麼規矩?”唐寧知道很多武道派都有着嚴格的規矩,相比魔法師那種一對一的傳授,武技派是類似宗教的模式,一對多的傳道。有些派的規矩寬鬆,會將自身武技的一些基礎招式整理成書籍,公開販賣,比如十字騎士技之類,也有規矩非常嚴厲的派,一旦發現有誰未經允許學習了招式,甚至會派人去廢掉對方的武技。
一説到自家武技,琳迪斯顯得有神一些,搖頭道:“飛燕並不是一套有着嚴格系統的武技,最初這只是一種傳在大陸上的普通武學,後來傳到草原上,成為人人修煉的基礎武學。經過一代又一代的改良,到了現在,已經在原來的基礎上衍生出很多種套路,開枝散葉,各有千秋,有的甚至都看不到最初飛燕的影子。這不是正規的武技派,所以你可以放心的去學,有本領的話,就算全部學去也沒關係。”她四處看了一下,把一用來栓馬繮的木樁從地上拔起,然後看了看唐寧手中的刀犀角,皺眉道:“薩卡族的飛燕講究的是靈巧多變,不像庫特拉族的是狠辣兇厲,因此最適合的兵器是劍,也經常被叫做飛燕劍,並不是説刀不行,但是你手中的這一把實在是笨重了點。”確實,刀犀角在體積大小上屬於中型武器,造型上是重型武器。
“兵器並沒有笨重的區分,你的劍落入一名侏儒手中也許就成了重兵器,而我的刀落入巨人手裏也就成輕兵器,持有者的力量大小能決定這件兵器的速度。”在唐寧看來,刀犀角的重量還有些輕了。
“我所謂的笨重並不是指它的重量有多少,而是指兵器最適合的戰鬥方式,這是由武器的造型輪廓決定的,就像一名鐵匠在打造一件兵器的時候,就已經決定好這件兵器的定位。你的刀不開刃,刀身厚實,刀刃彎曲如牛角,最適合攻擊方式是劈、砸、捅、掃,哪怕它的重量再輕,體積再小,可只要造型輪廓不變,它就無法改變笨拙的戰鬥方式,這是早已註定了的,哪怕勉強用它去使靈巧的武技,威力也會大打折扣。”琳迪斯耐心的解釋道。
唐寧在魔法上造詣不錯,基礎紮實,但在武技上完全是憑藉着身體的素質在吃飯,東方武技倒是強項,也有過系統的學習,可那是空手的。他的戰鬥一是依仗身體的力量、速度、反應力,二是豐富的戰鬥經驗培養出來的戰鬥嗅覺,三是智慧,用腦子去戰鬥。
對他來説,用刀、用劍、用槍都是一樣,倒不是領悟了技巧的極限,一法通,萬法通,任何兵器都能融會貫通,而是任何兵器都是入門水準,並沒有差別。
身體素質、戰鬥嗅覺、智慧這全是通用的能力,適合任意的戰鬥模式,偶爾還依賴一些東方武技的運勁法門,因此哪怕給他一件四不像的兵器,也能達到一樣的效果。
發揮的全是萬金油屬,沒有一點專業技巧,也難怪琳迪斯會輸得不服氣,她輸的並不是唐寧的刀法,僅僅是因為自身實力不足。
早知如此,她就不該執着用劍,而是將弓也拿出來用,劍弓雙全才是她最大的招牌,遠遠的在那吊,可以得唐寧主動出擊,放棄以守代攻的戰術,而且飛燕講究的是靈巧和變化,一樣適用於弓箭,加上魔法箭矢的輔助,單論破壞力的話,她的箭技還在劍技之上。
當然,剛才的戰鬥中唐寧也只用了武技,沒有使用魔法,論總體實力依舊要勝出兩籌,畢竟只是切磋,雙方都有留手,全力以赴的戰鬥很容易出人命。
唐寧是個謙虛好學的人,不會不懂裝懂,現在能得到他人的經驗之談,也就從善如,換掉刀犀角,換上一柄普通的長劍。
“首先要試一下你的力量控制能力,盡一切可能,將你的技巧展現出來。”説話間,琳迪斯將手中的木樁一拋,高度有些高,卻是給唐寧留出一點思考的時間。
唐寧想了一下應該採用什麼樣的方式,等木樁落入可接觸的距離後,揮劍疾斬,沒有運用任何能量,純粹地發揮運勁技巧,同樣也沒有施加任何向上的力道,沒有拖延木樁下落的速度。
只見一陣木屑飛舞,木樁高頻震盪,下落的速度依舊,也沒有偏離原有的軌跡,穩穩的落在地上。
那塊大的木樁消失不見,落在地上的是一個小小的人形木雕,扎着長長馬尾辮的少女,間挎弓,手持長劍向下,遠目眺望,將威風凜凜的姿態展現得栩栩如生。
不用看清小木人的相貌,光看造型就明白雕刻的是誰。
琳迪斯臉一紅,隨即咳嗽一聲,將小木人撿起來道:“眼睛沒有刻畫好,一點神韻都沒有,頭髮也沒有層次看,非常糙,只能説馬馬虎虎吧。”她一邊挑着缺點,一邊小心的將小木人收起來,又裝模作樣的咳嗽了一聲,道:“別以為這樣討好我,接下來就會對你放水,依照你的水平,我會以最嚴格的方式教導,至於能否在短時間內學會,一切就要看你的悟了。”
…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唐寧都在學習飛燕劍的技巧,他的進步速度非常之快,即便有這具身體天賦異稟的原因,依舊快到連他自己都到很吃驚的地步,簡直就像是早已學會,銘刻在身體本能之中,現在只是重新温習,將遺忘的東西撿回來一樣。
然而,他詢問過馬薩卡,很明確的得到了否認的回答。雖然不明白怎麼一回事,但不管怎麼説都是一件好事,沒必要追究底。
唐寧很用心的學習飛燕,並不是單純為了安撫琳迪斯才這麼做,更多的也是想增強自身,難得擁有了一具素質非凡的身體,若不能發揮出全部的威能,豈非暴殄天物。
為了節省神力,他的戰鬥方式很明顯的偏向了武技,事實上以他現在的身體,並不擔心對付魔法會吃虧,強大的魔抗是最大的護身符。
只是高階魔法很消耗能量,威力強大的武技也不是省油的燈,諸如破軍,公認的大消耗派,每一招威力都驚天動地,諸如“軍武踏陣”
“天星隕落”等等,對鬥氣的消耗也是成正比。
剛入門的騎士要訓練很長時間才能掌握一項絕招,因此被戲稱為“一招”指正常人只能使用一次絕招,使用後要麼敵人敗亡,要麼自己敗亡。
這樣的武技絕不是唐寧想要的,可是武技這種東西,不能借助天地間的元素,一切要依賴自身的鬥氣,就跟魔法師的瞬發魔法一樣,因此威力和消耗是成正比的。而與其使用這類大炮彈式的武技,他還不如使用魔法,至少在魔法上有着不俗造詣,不需要從頭學起。
威力強,消耗就大,消耗少,威力就弱。像阿託莉絲這般,將鬥氣爆發當做常態,在真名解放之後,還能連着使用破軍武技,是少數中的極少數,龐大的鬥氣量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赤龍血脈,也因此無論是總量還是恢復速度都遠超常人。
唐寧通東方武技,運勁技巧上非常高明,那些威力弱小的武技對他而言可有可無,沒有太大幫助,甚至依賴自身素質,不用鬥氣輔助都能完成,比如神海的一些招式,他完全能模仿出來。
威力小的看不上眼,威力強的不如魔法,因為這些原因,他才一直沒有去學習武技派,直到看見琳迪斯的飛燕,才發現瞭解決這一難題的方法,不是以力量來凸顯威力,而是用技巧來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