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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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我不要穿裙子。”
“璽兒乖,這是媽媽特別為你做的,穿給媽媽看看好不好?很漂亮的。”
“不要!不要!”
“璽兒,你不是一直都很喜歡媽媽做的漂亮衣服嗎?穿穿着嘛。”
“不要!我現在不喜歡了。”
“可惡!談璽!傍我乖乖站好。”
“哇!爸爸救命啊!”
“啓、澄、轉、和!來幫我抓着璽兒!”談文清無奈地看着眼前這一幕誇張的景象。
七年前,談璽出生,本該是件歡天喜地的大事,卻因為“別”問題讓當母親的翁明箏十分失望,如果只是這樣也就算了,然而她卻異想天開,將所有原本是為女兒準備的粉紅小衣服、粉紅小襪子、粉紅小帽帽、粉紅小牀…全數用在這個意料外的男嬰身上。
翁明箏本是將談璽當成女兒在養。
而談肇啓、談肇澄、談肇轉、談肇和四兄弟便成了“幫兇。”談文清擁有一家服裝設計工作室,子翁明箏則是負責其中的童裝部門,而且比起男童裝,她更鐘愛女童裝,一連生了四個讓她提不起興致的男孩,原本就打算在女兒出生之後,所有的服裝都要由她親手設計、剪裁,只要一想到可愛的女孩子,她的靈便源源不絕,怎能只因為“別”不對就打斷她的計劃。
因此,翁明箏照樣將那些心血結晶的小衣服、小裙子全部套用在談璽的身上,沒有自主意識的嬰孩自然只有任由她擺。
而談家四兄弟則發現其實有個比妹妹還漂亮的弟弟也沒什麼不好,甚至更“好玩”幫他穿上女孩子的衣服、綁上可愛的小辮辮,他們照樣可以向所有人炫耀他們可愛的“妹妹”沒有人知道其實他是個“底迪。”談璽確實是長得很美,四個兄弟都像爸爸,而談璽則像跟媽媽是同一個模子刻出來的,再經過“品種改良”天生就是個美人胚子,一笑起來簡直是傾國傾城,就算不是女人,以後也顯然會是個“禍害。”在談家母子的“共謀”下,談璽從小就被扮成女童來“混淆視聽”只為了滿足他們對女兒及妹妹的渴求,旁人也以為他們家生出一個可愛得令人愛不釋手的女孩。
身為一家之主,談文清對於這種現象卻是無可奈何,在屢勸不聽後,也只好當作沒看到,隨他們去“玩”了,談璽總會長大,這些當人家長輩的總有一天會承認他終究是個男孩。
然而,談文清沒想到這樣的決定會讓幺子的生命就此改觀。
開始上小學之後,談璽終於因為一次打擊而開始意識到自己的別問題。
因為不管他穿不穿裙子,從小還是跟着哥哥們在男生廁所站着,而入學後卻因此在男廁造成一陣騒動,所有原本以為他是女孩子的男生變得對他避之唯恐不及,可以想見不解世事的孩子被別人嘲笑時是多麼殘酷。
自尊受創的談璽在父親的及時開導後,才發現原來自己和哥哥是一樣的,應該要有男孩子的模樣,不該綁辮子、穿女生的衣服,因此也開始拒穿媽媽準備的裙裝,為他的個人尊嚴奮戰。
談文清是鬆了口氣,但翁明箏與四個兒子可不他的“多事”照樣想將談璽打扮成可愛的女孩,才會造成眼前的這幕景況。
其實,談璽並不見得真的討厭穿裙子,以他被母親從小培養的“女虛榮”當然也會有想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慾望,只是因為被人嘲笑的委屈,讓他開始抗拒女化的裝扮,要他丟掉那些美麗的衣服也是很捨不得的。
只是,此時他説什麼都不肯穿上母親手中那件誇張的蓬蓬裙。
雖然是男生女相,但談璽其實是很有力氣的,這也是為什麼他在學校雖然受到排擠,卻沒有人真敢欺負他,因為打不過他。
然而在以一對多的狀況下,談璽就算力氣再大也沒用。
“媽,我抓住璽兒了!”談肇啓以十五歲少年的強勢壓制住蠢動的幺弟,另外的三兄弟則分別看管他的左右手及雙腳,免得他拳打腳踢地傷到自己或他人,幫“妹妹”換衣服已經是他們的專長之一,知道如何以最適當的力道讓他無法掙扎。
“好!我來了!”翁明箏拿着可愛的蓬蓬裙,帶着一種興奮的笑容接近兒子“璽兒啊!這可是媽媽花了好多時間才做出來的洋裙,你就穿穿着吧,別讓媽媽的心血白費了。”
“不要!”儘管已經不能動彈,談璽依然不肯屈服。
“爸,快救我!”唯一不會跟家人一起瞎起鬨的父親是他僅存的救星。
談文清有點看不下去,出面為幺子説一句話“明箏,孩子不想穿就別勉強他了…”
“你別管!”翁明箏是不會輕易放棄的女人,對着四個兒子下指令“抓好璽兒,我來幫他穿。”談文清只有無奈地嘆口氣,無法制止固執的他們。
璽兒啊!爸爸幫不了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