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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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美珠還是個無憂無慮的少女的時侯,她和父母弟妹,居住在這個與世無爭的南海小島上,就像一隻快樂的小鳥。
小島,真的很小,它的地理位置,是在香港島以西,叫做坪洲。它是與另一個較大的大嶼山,再加上南丫島及長洲,組成四位一體的島嶼,屬香港的離島。
在坪洲,原本布工業曾經十分蓬,美珠的父親,在三十年前就跟隨鄉人們,從中國大陸內地的東莞,老遠跑到這裏做布工人,直到升做師傅,入息相當安定。他們一家人三餐是不用愁的,美珠和一個弟弟、兩個妹妹都有書讀,閒時幫母親做些家務,童年很是愉快。
三年前,美珠才十四歲,已經長得亭亭玉立、窈窕動人,身段突出了,令男人見了,都會望多兩眼。
島上只有一間中學,但都是島上貧窮居民的子弟就讀為主,學生亦少得很,祗因香港的教育制度實施九年強迫免費教育,所以中三以後,學生便大幅度地減少,多投身到社會工作去了。
美珠也一樣,中三才讀完,此後便和毋親一起到布廠當女工去了。然而,這一年,美珠卻遭遇到生活中的難題,而且難題很不少。
首先,是中國大陸的勞工便宜,向海外大力傾銷與外資工業的合營,在沿海設立了經濟特區,消費價錢比任何一個國家或地方的人工更廉,香港大部份的工廠都內遷入大陸的特區去,於是直接打擊了坪洲的布業。
兩年下來,已使這一行業務凋零,坪洲由十多間布廠,現在只剩下兩間小廠,還經常沒工開,大量的布工人處於失業狀態。美珠和她的媽媽,都被迫停工了,爸爸亦等於“半失業”每個月祗開工七、八天,一家人生活頓成問題。
其次是美珠的“人生必經階段”上,出現了麻煩,愛情降臨了她的身上,而婚姻,亦在稍後的時間由父母提出。祗可惜這這兩件事,並非一致的,美珠愛情的對象,並不同於她要嫁給的那個男人。
最令美珠苦惱不堪的,是她愛上了一個有婦之夫,一箇中年男子,一家遊客餐廳的老闆李達西。而父母要她嫁的,是一個年輕力壯的小夥子,他叫馬華,才廿三、四歲,是當地石礦場內技術最的石工。坪洲地方細小,馬華和美珠在童年時代早就認識了,只是,他人也率直老實,直等到他父親出面向美珠的爸爸提出了婚事以後,他才敢同美珠約會。
“珠,你十三歲那年過年,我見你穿了漂亮的衣服陪你媽去拜神,那時我就想娶你做老婆了!”馬華曾這樣向她傾訴衷曲。個憨直的馬華,談情也是這樣開門見山的。美珠雖然也覺得他相當不錯,只是牛高馬大,説話大聲大氣,一點也不像她在電影上所見的“英俊小生”對於一個響往漫愛情的美珠,是頗失望的。
但是,現實粉碎了她的漫之夢,馬華直等到三、四年後,才提出娶她做子,其中原因,並非嫌美珠當時太年幼,在當地,仍屬鄉村的地方,十六、七歲的姑娘嫁人是常見的事,最大的原因是男方未夠經濟能力。當地,仍保留封建的婚姻陋習,很像是買賣婚姻,甘家提出要三萬元聘金,並需禮餅酒席一應俱全;馬華知道他非要苦幹幾年不可,直到當時,他手上才積蓄了二萬多塊錢,在討價還價後,聘金減為二萬五千元,禮餅照送,酒席照擺。為此,他必須向石礦場老闆借下與他積蓄差不多的數目,始能遂了他這個心願。
但借錢的條件是:在他結婚三個月後,要將他調離坪洲,派往香港島東面石澳的另一處石礦場工作,因為那邊以同樣工資,是無法請到和馬華一樣好技術的工人的。但即使他被調離之後,薪金仍比在坪洲為高,比起在香港島聘請來的人工,仍屬非常廉宜。馬華要成家,更重要的是要娶這個靚女為,滿足那種佔有美女的虛榮;實際上,誰不想自己的老婆比別人的老婆更出?
更聰明的呢?所以他決定接納老闆的條件。
美珠的雙親,極喜歡這個小夥子,並同樣喜歡他的那筆聘金,在當地,無論如何也算是“大手筆”的了。他們用半強迫的態度向女兒提出:只要接受馬華的“愛”他們一家大小的生活,暫時便可以解決困難,弟妹們也就能繼續唸書,以後她也能隨丈夫搬住到繁華的香港島去,和亞華過那美滿的“天堂伴侶”的生活。
美珠沒有考慮的餘地,她怎能夠説,她早已愛上了另一個有婦之夫呢?
一提出來,父親準會把她活活打死的。但有時,她也暗暗懷疑,自己和達西之間的那份情,究竟是否便是“愛”?
達西,是口口聲聲説愛她的。也真是,當初達西追求她的時候,幾乎每天一封情信,待見了她的時候給她,至今已超過四個月了。相反,作為她未婚夫的馬華,就從不曉得寫情書,很可能,他念的書比美珠還少哪!
馬華亦不會甜言語,好像美珠既然快要成為他的子了,那些話便成了多餘似的。這對美珠來説,總覺得有些不滿足。不過,美珠也不是個貪慕虛榮的女孩子,她的頭腦,更絕不“新”好像達西對她的野心,常常當他們單獨在一起的時候,達西總是向她提出體的要求,而她總是斷然拒絕了他。為的是,她覺得自己已是屬於馬華的人了,自己的初夜權,就應該被馬華享有。然而,美珠又下不了決心,趁早在結婚前揮彗劍、斬情絲,這令她經常處於煩惱中,不知何所取捨。
吉已經擇好,文定過後的第十八天,便是美珠出閣的佳期了。這已是第十天,貧家的女兒,雖是快做出嫁娘,但是為了幫忙家務,還得上山採柴作燃料。
家中雖然也裝有石油氣爐,但石油產品年年漲價,能用不花錢的方法,當然比要花錢的好得多啦!山不遠,更不高,只在村後,山上種滿松樹,政府並不止村人把那些枯枝砍伐,故此,對於這座小山,美珠從童年開始,就悉得閉了眼也能走上走下的了。
陪她一道上山的,是以前布廠的舊工友帶娣,比美珠小半歲,卻比美珠更早,脯就比美珠的大,股也圓突得很;她本是水上人,住在墟上的一條陋巷內。帶娣極愛新,嫌帶娣這個名字太俗氣,早就自己改掉,叫做戴安娜,乍聽起來,像個書院女甚麼似的,她就是愛這個勁。故此,美珠也就順了她的意,從此叫她做戴安娜。
“你也改一改吧!”帶娣曾經對美珠建議:“你叫美珠,就改做瑪莉好了!
既新,又好聽的,何況你也真是美人嘛!
“美珠表面上説不喜英文名,但是,寶際上如何呢?她把這提議告訴達西-她心愛的人,所以達西以後就用這個英文名來稱呼她的了,不過她不會對帶娣説吧了。
她們帶了擔挑,擔挑的一端,用捆柴用的繩子綁着一把鐮刀。説起美珠的婚事,帶娣對那些禮金和禮餅很是欣羨,只是,她可不同意美珠嫁給那土頭土腦的馬華。
“我要嫁,就絕不會嫁給本地的窮小子!”帶娣這樣説:“頂好是揀個有錢仔,再不成,便是嫁個白領階級也好,那才斯文嘛!”
“戴安娜,我沒得選擇的。”美珠苦惱地説:“同時,請你不要再談論這件事了,現在米已成炊…”帶娣知機的住了嘴。
一路上,與吃過美珠禮餅的鄉親和鄰居們碰上面,都紛紛稱讚她的嫁女真是好材料,又説馬華捨得化大錢。美珠最剌耳的,便是“捨得化大錢”這一句了!
的確,人人都説她爸爸貪心,形同勒索,向一個廿來歲的小夥子“敲榨”這麼大大的一筆,那不是迫未來女婿去借“貴利”嗎?這又怎能怪人們講閒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