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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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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天主教的傳統,我在出生後不久即領受洗禮,洗名為方濟各。

七歲那年,我開始在神父的指導下誦讀《聖經》,並在次年“開神工”辦了告解聖事,而且在神父那裏領取了一張聖方濟各圖片作為紀念。

因為教會剛剛復興,神父做彌撒缺少助手,我也開始學習輔祭,在神父送聖體時幫拿托盤,或在彌撒過程中搖鈴,這個工作沒堅持下來,倒是贏得了一片早慧的名聲。

兒童的信仰大多是虔誠而模糊的,一紙聖象,一句經文,就能把自己的心引到一個遙遠而神聖的境界,在那裏沒有爭吵,沒的斥罵,沒有冷落,也沒有嘲笑,可愛的聖嬰手拿橄欖枝,在聖母瑪利亞的懷抱裏微笑着,彷彿正在告訴人們:“天國,是孩童的天國”《聖經》的語言是簡潔而有力的,隨便一段話,都能覺到一種威嚴悲壯的力量。讀《聖經》倒比看那些半文言的祈禱經文有趣多了,小時候並不能懂得其中深奧的道理,只是其中的故事引了我們,教義一知半解,卻能把《聖經》中記載的耶穌所行的奇蹟,及他的十二門徒的名字如數家珍的背出來。

平時做的早晚功課,並不是《聖經》,而是像《聖教課》、《聖教禱文》等專供祈禱的文段集子。唸經並不是唱,只是出於集體誦禱的需要,唸的更抑揚頓挫些罷了,那時候唱聖詩一般只在神父來了做彌撒時才有。

彌撒我願意參加,因為那種莊嚴會把我的心靈潔淨,又因為並不經常有神父來,每一次參加彌撒權當作一個特殊的節來過了。早晚課就不同,天天要做,而且是在一個夜晚的兩端,就難免瞌睡與疲憊。每一次都是被父母叫着喊着,極不情願的參加,板跪着太累,就半坐下來,悄悄地把股壓在腳上。因為念經時偷懶,違背了梅瑟十誡的第一條――欽崇天主在萬有之上,所以每次告解都把這條罪向神父懺悔,直到現在,依然如此。

天主教對信徒的要求很嚴,而且禮儀繁雜,教會內常事務的管理也相當嚴謹,與其他一些宗教相對鬆散的組織和相對簡單的禮儀截然不同,這也是天主教在中國,比其他宗教傳播更緩慢的原因之一。

我小時候是文革後政府重申信仰自由政策的初步落實年月,經過多年磨難,教會內百廢待興,各地區教友熱情高漲,也因為中國教友人數尚少,人們為了生存的需要,更能發揮團結與愛的神,無論天南海北,無論相識與否,為了共同的信仰,人們都能以誠相待,傾心相助。可以覺到,那時的教會內充滿了一種令人嚮往的愛的光輝。

在十五歲到縣城上高中之前,我絕大部分的神時間,都是在這種宗教環境裏度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