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破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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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周介然在派出所告別之後,夏溪幾乎每天都會想到那人。
周介然。
她也像個老婆粉、女友粉一樣,每天“視”周介然的微博。
有次,周介然轉了一條自己當選2017“雲京影響力。年度十大企業家”的新聞鏈接。
夏溪看着評論裏邊一堆“老公好”
“honey好強”
“個獎不”
“你除了人帥、有錢、優秀、家世好之外還有什麼好得意的”
“這麼多的評論,我罵幾句不會被發現吧”等等亂七八糟的話,隨手留了一句“恭喜”周介然曾救過她,她想説句恭喜,當沒看見…有點心虛。
她想,她用的是生活中的小號,不是被康可孝的“房產律師夏溪”並不會有人知道是她。而且,周介然微博下已經有幾萬留言,他也不是閒人,更不可能發現自己。
沒有想到,剛發不久,夏溪就發現,她被博主本人讚了!
瞬間被頂到第一!
怎麼回事?她有點懵。
對了…五秒之後,她想起來,那天作為緋聞女友上熱搜後,她就是用這個小號私信周介然的…
難道,在用微信告訴周介然説自己還給他發過微博私信後,對方找到私信,又關注了自己?
“關注”的人留言,微博會有通知!
夏溪趕緊點回周介然的主頁,發現只是自己單向關注。
不是好友啊…?
夏溪並不清楚“偷偷關注”的人評論自己,用户本人也會收到通知。
她就只當真的是個巧合。
周介然在幾萬條烏煙瘴氣的評論當中,偶然瞥到一條還算是能看的,就讚了。…再有公事上的瓜葛,是在分別五天之後。
清臣集團,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清臣集團上訴意見一共三條:一、撤銷(2017)某民二初字第×號判決。二、判決被上訴人違約,償付違約金200萬元。三、被上訴人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是:一、上訴人向一審法庭所提供的十組證據充分證明被上訴人並未按照合同支付房款。被上訴人違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履行。
二、被上訴人早就知曉上訴人的商場有25%已被抵押,並請求用剩餘的75%辦理購房按揭擔保。
三、…
四、…
夏溪知道,真正戰鬥才剛到來。
在一審中,原告、被告雙方往往礙於情面、身份等等東西顯得比較平靜,就好像在微風起時輕輕晃動的海,雖然躁動不安,但也可以控制。但是,一審結果往往會打破這種相對的平衡和虛偽的友好。在一審中輸掉的那一方將會因為判決產生很烈的情緒,對抗瞬間升級,從此各路人馬不斷上演大戲。它宛如是狂風大作怒濤洶湧的海,一高過一,可以將人捲入、噬。
夏溪走到老闆江湛辦公室前,敲了敲門,進去簡單報告了下案件進度。